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係列關(guan) 於(yu) 中國境外投資的政策給很多對外企業(ye) 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如何應對當前的對外投資形勢,提高境外投資水平成為(wei) 很多企業(ye) 關(guan) 心的問題。下麵我們(men) 來了解一下企業(ye) 境外投資備案。
1.什麽(me) 是企業(ye) 境外投資備案?
從(cong) 2018年3月1日起《企業(ye)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開始實施。該辦法旨在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you) 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
在國家對境外投資的規範化要求逐步提高的前提下,如何在監管政策下提高境外投資企業(ye) 合規化經營水平與(yu) 投融資能力,有效提升境外投資競爭(zheng) 力,這成為(wei) 對外投資企業(ye) 廣泛關(guan) 注的問題,而解決(jue) 這些問題首先需要通過境外投資備案在現行的中國法律法規體(ti) 係下,境內(nei) 機構境外投資一般將主要涉及三個(ge) 部門的備案核準,即國家發展改革部門、國家商務主管部門以及國家外匯主管部門。
在目前的境外投資實踐中,商務主管部門與(yu) 發改委的境外投資審查原則上相互獨立,不存在互為(wei) 前提的情況,可以分別報送。在獲得《企業(ye) 境外投資證書(shu) 》以及《備案通知書(shu) 》後,境內(nei) 企業(ye) 方可進行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登記。因此在整個(ge) 境外投資的過程中核準與(yu) 備案的通過至關(guan) 重要。
企業(ye) 境外投資證書(shu) :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依法設立的企業(ye) (以下簡稱企業(ye) )通過新設、並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ye) 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ye) 所有權、控製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wei) 。
2.企業(ye) 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要求及所需資料
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條件:
1) 符合“境外投資”定義(yi) :境外投資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依法設立的企業(ye) ,通過新設、並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ye) 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ye) 所有權、控製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wei) ;
2) 主體(ti) 和成立時間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依法設立的企業(ye) 均可申報境外投資。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ye) ,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3) 股東(dong) 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ti) 說明境內(nei) 股東(dong) 或合夥(huo) 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4) 近期被關(guan) 注的六個(ge) 境外投資類型:大額非主業(ye) 投資、合夥(huo) 企業(ye) 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ye) 退市等類型以及房地產(chan) 、娛樂(le) 業(ye) 、體(ti) 育俱樂(le) 部等領域的投資,受到主管部門嚴(yan) 格審核
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所需材料:
(一) 企業(ye) 開展實行備案管理的境外投資
1)《境外投資備案表》(企業(ye) 應通過“管理係統”按要求填寫(xie) 打印,並加蓋印章及企業(ye) 法人簽字);
2) 企業(ye) 營業(ye) 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 申請並購或收購類境外投資的企業(ye) 需提交合作協議或相關(guan) 合同;
4) 省屬國有企業(ye) 需提交省國資委同意企業(ye) 到境外開展投資業(ye) 務的函件
(二) 企業(ye) 開展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ye) 的,實行核準管理的境外投資
1) 申請書(shu) (主要包括投資主體(ti) 情況、境外企業(ye) 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範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ti) 內(nei) 容等);
2)《境外投資申請表》(企業(ye) 應通過“管理係統”按要求填寫(xie) 打印,並加蓋印章及企業(ye) 法人簽字);
3) 境外投資相關(guan) 合同或協議;
4) 有關(guan) 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於(yu) 中華人民共和國限製出口的產(chan) 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5) 並購類境外投資須提交《境外並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6) 企業(ye) 營業(ye) 執照複印件。
3.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
第一步,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hui) 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nei) 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shu) 。
第二步,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ye) 境外投資證書(shu) 》,企業(ye) 應在收到證書(shu) 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第三步,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wan) 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後,向境內(nei) 企業(ye) 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以上是審批步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境外公司的詳細資料,境內(nei) 主體(ti) 公司的審計報告,最好是盈利狀態,還有營業(ye) 執照、銀行開戶、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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