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zhuan) 家表示,交易所公布的監管信息更加豐(feng) 富,更容易讓市場各方看清楚目前的監管動向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滬深兩(liang) 大交易所的角色將愈發重要。隨著注冊(ce) 製改革的臨(lin) 近,交易所如何擔當一線監管職責,備受公眾(zhong) 關(guan) 注。
滬深交易所公開監管信息顯示,今年前10個(ge) 月,[怎樣在福州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上交所對轄區內(nei) 的上市公司信披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合計對77家公司采取監管措施;深交
所也“不示弱”,前10個(ge) 月發出了294份監管函。
目前,兩(liang) 個(ge) 交易所均在各自網站開通“監管信息公開”欄目。投資者可以通過這一欄目查詢到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及相關(guan) 責任方出具的最新
監管信息。市場人士表示,交易所公布的監管信息更加豐(feng) 富,更容易讓市場各方看清楚目前的監管動向。
這隻是滬深交易所推進監管轉型的其中一個(ge) 方麵。事實上,在今年年初,兩(liang) 大證券交易所就對各自的轉型做了部署。
上交所表示,要以重大改革創新為(wei) 契機,加快推進向開放型、綜合型、主體(ti) 型、服務型、責任型的現代交易所轉型。要繼續保持改革創新
加速突破的良好勢頭,推進“1+6”核心工作,即在確保安全運行的基礎上,推進股票期權、注冊(ce) 製改革、戰略新興(xing) 板、技術力量整合、債(zhai) 券市
場機製創新、自貿區平台等六項工作。
對於(yu) 加快向現代交易所轉型,上交所提出五方麵任務:一是以“滬港通”為(wei) 起點,打造開放型交易所;二是以股票期權為(wei) 標誌,邁向綜合
型交易所;三是以注冊(ce) 製改革為(wei) 契機,回歸市場主體(ti) 的本原角色;四是以提升服務能力為(wei) 抓手,創建服務型交易所;五是以監管轉型為(wei) 動力,
建設責任型交易所。
深交所則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股權市場、持續豐(feng) 富場內(nei) 市場產(chan) 品係列等五項重點改革創新工作。[怎樣在長沙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而完成這些市場改革創新發展任務,需要
加快監管轉型,激發市場活力,有效控製風險。因此,深交所提出將從(cong) 四方麵著手,進一步發揮交易所自律監管在監管轉型中的協同作用。
提出了任務,就該付諸於(yu) 行動。我們(men) 看到,滬深兩(liang) 個(ge) 交易所也確實在為(wei) 監管轉型努力。
11月4日,深交所發布實施《主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明確了主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的認定標準。至此,深市主板、中小板、創業(ye) 板
上市公司的公開譴責標準全部公開並實施。
此舉(ju) 成為(wei) 深交所進一步健全完善多層次自律監管機製、提升自律監管透明度的重要舉(ju) 措。
深交所相關(guan) 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近年來,深交所著力構建簡明、高效、開放的多層次自律監管規則體(ti) 係,多渠道提高監管透明
度,實現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後續深交所將繼續以投資者需求為(wei) 導向,進一步健全完善規則體(ti) 係,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新機製
,提高監管法治化水平,切實履行依法依規監管和陽光監管職責。
上交所方麵,日前對外發布四項臨(lin) 時公告格式指引,分別針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簽訂戰略框架協議、變更證券簡稱以及高送轉
等四類近期市場高度關(guan) 注事項,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大監管力度。
上交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上交所大力推進事前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監管,在體(ti) 製機製上做了不少工作,先後實施信息披露直通車業(ye)
務,啟動分行業(ye) 監管,取得一定成效。 “從(cong) 長期來看,這也是逐步解決(jue) 信息披露傳(chuan) 導機製不暢問題,建設市場理性投資文化的一項重要工作。
”
切實加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也是滬深交易所時監管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
11月1日,深交所表示,為(wei) 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停複牌業(ye) 務,維護市場效率,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在總結監管實
踐的基礎上,針對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日前深交所製定《上市公司停複牌業(ye) 務備忘錄》,將於(yu) 近期發布。
深交所相關(guan) 負責人指出,備忘錄的製定,秉承了以信息披露為(wei) 核心、強化歸位盡責、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理念,明確了上市公司在維護投
資者交易權和知情權方麵的責任與(yu) 義(yi) 務。
上交所方麵,針對市場和投資者普遍關(guan) 注的部分上市公司停牌時間過長、停牌隨意性過大等問題,上交所加大了事中事後監管力度。
就事中監管而言,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督促上市公司和相關(guan) 中介機構加快重大資產(chan) 重組、非公開發行股份的籌劃進程,縮短停牌時間,起
到了積極效果。
在強化事中監督的同時,上交所也對明顯存在濫用停牌行為(wei) 的公司,加大了事後問責力度,先後處理了一批市場反響較為(wei) 強烈的不當行為(wei)
。
“對於(yu) 這類行為(wei) ,進一步強化規則的執行,加大事中幹預和事後處罰的力度,十分必要。”上交所有關(guan) 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最新的消息是,11月8日,上交所就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複牌及相關(guan) 信息披露的通知》,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上交所稱,此舉(ju) 是為(wei) 了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停複牌行為(wei) ,督促上市公司及時履行相關(guan) 信息披露義(yi) 務,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維護
正常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