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月28日淩晨消息,[注冊(ce) 公司]按照英國央行監管部門的建議,英國央行將有權力對會(hui) 計事務所罰款或者禁止其從(cong) 事金融服務工作,與(yu) 此同時英國央行的監管部門還將對會(hui) 計行業(ye) 進行監管。
負責監管英國銀行業(ye) 的英國央行旗下的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當地時間27日公布了上述建議。這些建議顯示出上述監管機構如何監督銀行請來的會(hui) 計師和精算師,並使用新的權力來對他們(men) 進行約束。
在2007至2009年的金融危機中,一些銀行被迫申請獲得納稅人的救助,而在此前幾個(ge) 月,一些會(hui) 計公司對這些銀行給出了財務健康的評價(jia) ,隨後作為(wei) 外部審計的會(hui) 計事務所業(ye) 務的準確性就受到了監管機構和政策機構的審查。
審慎監管局的上述提議其實也是一種呼應,符合銀行業(ye) 內(nei) 部采取的能使更多個(ge) 人對自己行為(wei) 負責的措施,同時使懲戒違法行為(wei) 的程序變得更為(wei) 容易。
匯豐(feng) 、巴克萊、勞埃德和蘇格蘭(lan) 皇家銀行等英國的大型銀行都聘請了全球四大會(hui) 計事務所中的一家。這四大會(hui) 計事務所是普華永道,德勤,安永和畢馬威會(hui) 計師事務所。
審慎監管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雖然外部審計師和PRA之間的關(guan) 係近年來有所好轉,不過在PRA的監督方麵,仍然有更多能做的事情。”
審慎監管局還提議,在英國大型接受存款的銀行就職的會(hui) 計師應每年給監管部門提供財務報告,同時伴隨審計。
“這些書(shu) 麵報告將使PRA更好地了解銀行財務報告中的風險,並幫助監管人員把重點放在風險的關(guan) 鍵領域。”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wei) 了更早發現問題,以避免問題失控,並及時采取措施。新規定的引入有可能在審計完全結束後或者在2016年11月1日之後。
審慎監管局首席執行官和英國央行副行長安德魯·貝利表示:“如果審計師和精算師們(men) 不能向我們(men) 提供需要的、能有效地監督企業(ye) 的信息,那麽(me) 現在我們(men) 將有紀律處分的權力,該權力將允許我們(men) 采取行動來糾正他們(men) 的行為(wei) 。”
會(hui) 計行業(ye) 機構ICAEW金融服務部門負責人伊恩-柯克表示,實踐中使用的書(shu) 麵報告意味著審計人員有時將進行額外工作,[注冊(ce) 離岸公司]以滿意回答監管機構提出的問題。“這是一個(ge) 有關(guan) 確保審計師(與(yu) 銀行財務狀況)更為(wei) 相關(guan) 的事宜,對於(yu) 重建公眾(zhong) 對銀行業(ye) 的信任而言是絕對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