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銀行理財產(chan) 品在迎來爆發式增長的同時,也因兌(dui) 付問題頻頻被推向風口浪尖。近日,工商銀行代銷的一款基金華融川鎂礦業(ye) 基金理財產(chan) 品出現到期無法兌(dui) 付問題。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工商銀行總行並未能對此事進行回複。
據媒體(ti) 報道,[香港公司查詢]成都多名投資者在工商銀行購買(mai) 了華融川鎂礦業(ye) 基金I期和II期,約定期限到期後,仍無法兌(dui) 付。而目前投資者和工行產(chan) 生的糾紛是:工行是代銷和資金托管方,是否應在兌(dui) 付危機中承擔責任。
據了解,出現兌(dui) 付問題的華融川鎂礦業(ye) 基金,其模式為(wei) 有限合夥(huo) 製,計劃募集資金4.8億(yi) 元。I期產(chan) 品於(yu) 2012年9月發行,II期2013年4月左右發行,麵向工行的高端客戶。工行四川省分行濱江支行是該產(chan) 品的監管、托管銀行。據投資者介紹說,除了近期陸續到期的II期投資人以外,去年9月份應該兌(dui) 付的I期產(chan) 品,到目前為(wei) 止很多投資者也沒有拿到兌(dui) 付的資金。
工行四川省分行一位人士向媒體(ti) 表示,該私募基金產(chan) 品是由投資者和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接洽的,甚至不屬於(yu) 工行正規代銷產(chan) 品。[美國公司類型]同時該人士透露,工行內(nei) 部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核實。
針對銀行理財產(chan) 品糾紛不斷的現象,去年初,銀監會(hui) 要求加大商業(ye) 銀行代銷理財產(chan) 品排查力度後,部分地區監管部門就出台過更加細致、嚴(yan) 格的措施。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ye) 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代銷銀行理財產(chan) 品出現到期無法兌(dui) 付的問題,會(hui) 對銀行的聲譽產(chan) 生不良影響,“現在代銷的第三方理財產(chan) 品審批權限應該都已經上收了。”
對於(yu) 銀行理財產(chan) 品是否應該剛性兌(dui) 付的問題,業(ye) 內(nei) 人士表示,出現兌(dui) 付危機,銀行該不該兜底,應該按照合同契約來確定,需要有投資的契約精神。
另一方麵,銀行在銷售理財產(chan) 品的時候,也需要做到公開透明,這樣在兌(dui) 付危機出現的時候,才能夠明確責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