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7日發表聲明,就其在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經合組織)簽署的關(guan) 於(yu) 實施銀行間自動交換信息標準的宣言表示支持。
銀行間自動交換信息標準由經合組織提出,在今年2月二十國集團財長會(hui) 議上通過,旨在通過讓銀行信息在各國司法部門之間自動交換以打擊逃避稅行為(wei) 。[開曼注冊(ce) 公司]6日在巴黎舉(ju) 行的經合組織年度部長會(hui) 議上,包括瑞士在內(nei) 的該組織34個(ge) 成員國和巴西、中國、新加坡等13個(ge) 國家共同簽署了關(guan) 於(yu) 實施銀行間自動交換信息的標準。
瑞士金融事務部門7日表示,該宣言凸顯出瑞士通過信息自動交換以打擊稅務欺詐和逃稅行為(wei) 的決(jue) 心。
有分析人士指出,隨著經合組織成員國、傳(chuan) 統“避稅天堂”瑞士和作為(wei) 國際重要離岸金融中心的新加坡加入這一標準,銀行保護客戶隱私的傳(chuan) 統可能終結。
根據在經合組織框架下製定的該標準,各國和各司法管轄區有權從(cong) 各國和各轄區內(nei) 的金融機構收集所有金融信息,並每年與(yu) 其他政府和轄區自動進行信息交換。經合組織表示將進一步細化實施規則,並提交2014年9月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hui) 議通過。[注冊(ce) 馬紹爾公司]據報道,此項信息自動交換的新標準預計將於(yu) 2017年生效。
簽署該宣言意味著以銀行保密傳(chuan) 統著稱的瑞士將接受這一新標準,承諾在該標準下提交外國客戶的賬戶信息。
瑞士最大銀行瑞銀集團稱,瑞銀致力於(yu) 遵守全球標準,就瑞士政府參與(yu) 經合組織製定該標準的進程表示歡迎,瑞銀集團在實現客戶守法納稅方麵有著嚴(yan) 格規定。
視為(wei) 競爭(zheng) 力之本的瑞士銀行保密傳(chuan) 統由來已久。根據1934年通過的《聯邦銀行法》,瑞士銀行應防止客戶信息被第三方獲知,無論第三方是私人還是官方。瑞士銀行因此贏得全球客戶信賴,吸收離岸財富逾2萬(wan) 億(yi) 美元,瑞士也因其銀行業(ye) 保密傳(chuan) 統缺乏透明、涉嫌幫助客戶逃稅被指責為(wei) “避稅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