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建議終止滬、渝房產(chan) 稅試點的政協提案,和近日國稅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的“房產(chan) 稅試點模式失敗論”,讓房產(chan) 稅試點存廢之爭(zheng) 再起。
3月19日,剛剛在兩(liang) 會(hui) 上提交終止房產(chan) 稅試點提案的全國政協委員黃澤民對《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表示,滬、渝兩(liang) 地房產(chan) 稅試點3年,[瑞豐(feng) 離岸公司注冊(ce) 、離岸貿易投資服務]試點初衷控房價(jia) 、調收入分配都沒達到。另外隻有兩(liang) 個(ge) 城市試點,也不符合稅負公平原則。
黃澤民提交的這份提案名為(wei) 《終止上海市、重慶市房產(chan) 稅試點的建議》,隨後引起許善達注意。許善達在近日舉(ju) 辦的“人大治理創新”論壇上表示,房產(chan) 稅模式已經被相關(guan) 方麵廢棄。
許善達認為(wei)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的改革任務是房地產(chan) 稅立法,這意味著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chan) 稅方案已經到此為(wei) 止。
但上海財經大學胡怡建教授告訴本報記者,許善達的觀點可以探討,試點不能說失敗。“應該說試點有試點的道理,但是到底怎麽(me) 做,由新的法律來決(jue) 定。”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微博)去年曾兩(liang) 次表示房產(chan) 稅試點必須擴大。在今年兩(liang) 會(hui) 期間,賈康認為(wei) ,房產(chan) 稅普征尚不可行。試點沒有擴圍的最大阻礙是意見不一致。擴大試點的地區討論得不少,但最後形成可操作方案的還沒有。“不能說地方沒有積極性,想法可能和中央層麵不是很對得上。”
3月19日,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在“六部委就《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答記者問”結束後對媒體(ti) 表示,重慶、上海房產(chan) 稅試點還在進行,下一步要根據房地產(chan) 稅法而定,是不是需要試點還要根據立法來做。“現在還沒有擴大試點的安排。”
房產(chan) 稅試點三年
2011年1月底,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ge) 人住房征收房產(chan) 稅改革試點,具體(ti) 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cong) 實際出發製定。1月28日,上海和重慶兩(liang) 地發布對個(ge) 人住房征收房產(chan) 稅試點方案,並開始施行。
“試點至今已經3年之久,[美國公司注冊(ce) 、美國商標注冊(ce) 、美國領事館認證]尚未看到試點有結束的跡象,也無法知道試點是否已經達到某種目標,本著稅負公平原則和政務公開原則,我建議終止上海市、重慶市的房產(chan) 稅試點。”黃澤民在提案裏寫(xie) 道。
黃澤民表示,房產(chan) 稅試點3年,既沒有達到控製房價(jia) 過快上漲的目的,也沒達到調節收入分配的目的,反而造成“窮人繳稅,富裕者沒有納稅的現象”。
Wind數據顯示,2011年,上海商品房成交均價(jia) 為(wei) 15743元/平方米,2012年為(wei) 15130元/平方米,而2013年至今為(wei) 17840元/平方米,從(cong) 征收房產(chan) 稅到現在,房價(jia) 漲幅13%。
“調節收入分配目標很糟糕,其實上海交房產(chan) 稅者收入未必高。比方說我的學生畢業(ye) 後結婚,買(mai) 兩(liang) 套房,兩(liang) 套麵積大約在160平方米,一套夫妻倆(lia) 住,另一套父母住,因為(wei) 他們(men) 父母是沒有資格在上海買(mai) 房,所以根據房產(chan) 稅政策,兩(liang) 人擁有120平方米的房子是免稅的(人均免稅住房麵積60平方米),多餘(yu) 的40平方米就得繳稅。”黃澤民對本報記者說。
黃澤民稱,現在上海年紀較大的本地人普遍有兩(liang) 三套房子,極端的情況下還有人擁有10套房子。根據房產(chan) 稅試點方案,征稅對象新老劃斷,隻對方案公布日期之後的新購住房實行征稅,所以擁有多套房子的市民不在征稅對象內(nei) 。
“但如果你在房產(chan) 稅試點前有500平方米房子,試點後,你賣掉300平方米,然後買(mai) 進100平方米,雖然你擁有的房子總麵積是下降的,但你就要開始交房產(chan) 稅,因為(wei) 你原來的房產(chan) 稅被激活了,你說能起到調節分配的作用嗎?”黃澤民說。
據新華網報道,試點3年間,重慶的個(ge) 人住房房產(chan) 稅征收額累計不超過4億(yi) 元,而上海據相關(guan) 部門估算約6億(yi) 元。“如果認為(wei) 房產(chan) 稅增加了地方財政收入,目前看實在是微不足道。”黃澤民在提案裏寫(xie) 道。
黃澤民表示,房產(chan) 稅試點作為(wei) 一項行政性決(jue) 定,理應講清楚試點緣由、試點方法、預期目標、試點期限,但是,兩(liang) 地市民難以獲得相關(guan) 的完備信息。經過3年的房產(chan) 稅試點,已經達到何種結果,有何經驗教訓,也沒有詳細地向兩(liang) 地市民告知。
胡怡建則認為(wei) ,[德永香港商標注冊(ce) 、香港公司注冊(ce) 服務]房產(chan) 稅試點也有成功的地方。“盡管方案與(yu) 預期的方案來講差異很大,但畢竟是拿出一個(ge) 方案,在實施操作中雖然沒有起到多大效果,但是畢竟邁出了重要一步。”
從(cong) 房產(chan) 稅到房地產(chan) 稅
2011年,財政部相關(guan) 負責人就房產(chan) 稅改革試點答記者問時表示,房產(chan) 稅試點依據《房產(chan) 稅暫行條例》(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製定),以及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ge) 人住房征收房產(chan) 稅改革試點。
黃澤民表示,現在征收的房產(chan) 稅實際上是房地產(chan) 稅,而房地產(chan) 稅目前並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立法。
簡而言之,房地產(chan) 稅征稅是將土地包括在內(nei) ,而房產(chan) 稅則很模糊,被認為(wei) 不包括土地,隻是對房產(chan) 征稅。
“從(cong) 上海、重慶征收的所謂房產(chan) 稅的稅基來看,是把地皮這塊兒(er) 也算進去的,因為(wei) 不算進去房價(jia) 不會(hui) 這麽(me) 高。如果房產(chan) 稅征收不算地皮的話,那稅基會(hui) 每年下降的,因為(wei) 房子會(hui) 折舊。現在為(wei) 什麽(me) 這個(ge) 地方房子征稅稅基是100萬(wan) 元,另一個(ge) 房子則是50萬(wan) 元,房子本身的建築成本差異不大,差異在於(yu) 所處位置不一樣,這就是一個(ge) 差異地租在裏麵。”黃澤民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胡怡建告訴本報記者,曆史上有一個(ge) 叫城市房地產(chan) 稅,後來改為(wei) 房產(chan) 稅,因為(wei) 房產(chan) 和土地分離了,有土地使用稅和房產(chan) 稅,土地使用稅是按照土地麵積和單位稅額,不同地方地區不一樣。房產(chan) 是按照一般價(jia) 格,而不是評估價(jia) 格。這就形成了兩(liang) 個(ge) 稅,土地使用稅和房產(chan) 稅,現在我們(men) 講的房地產(chan) 稅可能將兩(liang) 者合在一起,既然我們(men) 房屋價(jia) 格是按照市場價(jia) 格,這就包括土地價(jia) 格,所以叫房地產(chan) 稅比房產(chan) 稅更合適。
“房產(chan) 征稅是一種趨勢,[注冊(ce) 香港公司 谘詢服務]房地產(chan) 稅立法並試點就說明房產(chan) 稅勢在必行,並沒有說要立法試點就錯了,因為(wei) 試點也是一種辦法,立法後推行也是一種辦法,不能因為(wei) 立法而否定試點。”胡怡建說。
其實,在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後,關(guan) 於(yu) 房產(chan) 稅的基調發生變化,房地產(chan) 稅說法取代了此前的房產(chan) 稅。
“我們(men)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之前有篇房產(chan) 稅文章要刊登,後來得到新消息,所有關(guan) 於(yu) 房產(chan) 稅的文章全部撤銷,我們(men) 打聽為(wei) 什麽(me) 撤銷,原來是房產(chan) 稅的基調發生了轉變。”胡怡建此前對本報記者說。
不久後,《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提出,加快房地產(chan) 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而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表示,做好房地產(chan) 稅、環境保護稅立法相關(guan) 工作。
許善達表示:“在重慶和上海試點的房產(chan) 稅是在所有房地產(chan) 其他稅收不變的情況下,在居民的保有環節上加了一個(ge) 稅。現在財政部的新提法是要在減少交易環節稅收的情況下來增加保有環節稅,這個(ge) 模式和原來的模式完全不同了。原模式已經被相關(guan) 方麵廢棄。”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的改革任務是房地產(chan) 稅立法,即把地產(chan) 和房產(chan) 合在一起。許善達認為(wei) 這意味著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chan) 稅方案已經到此為(wei) 止了。
胡怡建並不認為(wei) 房產(chan) 稅試點已失敗,“未來在總稅收穩定的前提下,推出新稅收,減少老稅收,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chan) 的開發、銷售、轉讓、持有環節中可能會(hui) 進行結構性調整,比如降低開發環節征稅,提高持有環節征稅,我認為(wei) 這是房地產(chan) 稅改革的初衷。以後征房地產(chan) 稅後,就可能取消土地使用稅。”
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xing) 3月7日在兩(liang) 會(hui) 上表示,房地產(chan) 稅可以增加房產(chan) 持有成本,但不要認為(wei) 房地產(chan) 稅是房產(chan)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