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住建部部長薑偉(wei) 新在兩(liang) 會(hui) 間隙透露,今年房地產(chan) 政策的關(guan) 鍵詞將為(wei) “雙向調控”。這簡單的四字真言,卻帶給業(ye) 內(nei) 無限猜想。
“其實,這次提的‘雙向調控’是符合此前中央透露的樓市調控頂層設計的,政策不搞一刀切,價(jia) 格調控也不再是調控重點。”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消息人士對記者表示,“但這隻是關(guan) 於(yu) 樓市調控頂層設計的其中一部分。”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注冊(ce) 尼日利亞(ya) 商標]要完善住房保障機製,創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資機製和工具。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產(chan) 權住房供應,抑製投機投資性需求。
而這也讓2014年樓市調控總體(ti) 路線框架逐漸清晰。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從(cong) 去年年底開始,住建部已經在製定2014年房地產(chan) 調控的總體(ti) 思路,”上述消息人士指出,“它將在今年兩(liang) 會(hui) 後再進行細化。”
不過,無論此次房地產(chan) 調控將以何種方式進行,此時釋放的調控信號,對於(yu) 2014年的樓市走勢而言,無疑起著關(guan) 鍵作用。
分類調控
在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了對不同城市進行“分類調控”,強調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的“針對性”。但這一提法,似乎並沒有令各方感到意外。
“在製定2014年房地產(chan) 調控的總體(ti) 思路時,住建部以‘穩控房價(jia) ’代替了以前被頻繁使用的‘遏製房價(jia) 過快上漲’。這樣的變化,會(hui) 使地方政府逐步減少行政性手段對當地房地產(chan) 市場的幹預程度。”上述消息人士指出,2014年以來,住建部並未提及要求各地方製定房價(jia) 控漲目標。
“這也意味著此前‘一刀切’的行政調控政策或者會(hui) 逐漸淡出,取而代之的是對各地樓市的分類調控管理。”他如是說。
“去年全國建設工作會(hui) 議上,在安排2014年房地產(chan) 調控的工作時,住建部明確要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ge) 住房市場供需矛盾較為(wei) 集中的城市,要繼續從(cong) 嚴(yan) 實施限購政策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中國房地產(chan) 協會(hui) 副會(hui) 長朱中一表示,“這說明行政手段在當前的市場形勢下以及在一線城市中仍然很難淡出。”
“盡管我們(men) 在今年兩(liang) 會(hui) 上也建議要放寬對可售商品房預售價(jia) 格的管製,允許開發商自主定價(jia) ,並適時解除對高端樓盤的限購,但是目前來看,在北京等一線城市限購等行政手段仍然很難退出。”全國政協委員、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黃其森表示,對於(yu) 供需關(guan) 係緊張的熱點城市來說,目前行政性的調控措施尚未有退出的條件,但解決(jue) 其房價(jia) 上漲壓力的一個(ge) 關(guan) 鍵在於(yu) 做供應量加法。“所以對於(yu) 泰禾來說,我們(men) 願意參與(yu) 北京的自住房、保障房建設,這無疑能增加市場供應,我們(men) 的顧慮其實是在於(yu) 自住房的政策不能持續。”
與(yu) 此同時,對於(yu) 目前房價(jia) 已經出現下跌的城市,住建部也要求要重視消化存量,控製商品房新開發規模,控製預售許可證審批進度。
“按照上述原則,不排除溫州等量價(jia) 齊跌的城市,出台力度不同的救市措施。”中國房地產(chan) 學會(hui) 副會(hui) 長陳國強表示。
此外,據上述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表示,[注冊(ce) 馬來西亞(ya) 商標]對於(yu) 此前各方一致關(guan) 注的樓市調控長效機製,住建部等相關(guan) 部門仍在繼續推進中。
房地產(chan) 稅代替行政調控?
與(yu) 此同時,房地產(chan) 稅作為(wei) 樓市調控頂層設計中的重要一環,其政策輪廓也已經逐漸清晰。“房地產(chan) 稅替代房產(chan) 稅後,中央政府對於(yu) ‘頂層製度設計’的重視,明顯強於(yu) 房產(chan) 稅試點征收。”業(ye) 內(nei) 分析人士指出。
在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又一次提到要“加快房地產(chan) 稅立法”。此前,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發言人傅瑩也透露,全國人大正在推進房地產(chan) 稅立法工作。
事實上,房地產(chan) 稅與(yu) 之前的房產(chan) 稅概念並不完全相同。“房地產(chan) 稅立法意味著將以更高層麵調整相關(guan) 關(guan) 係。”業(ye) 內(nei) 分析人士陳劍波指出,“在立法之前,房產(chan) 稅試點擴圍或暫緩。”
從(cong) 上海、重慶之前的房產(chan) 稅試點來看,房產(chan) 稅目前還僅(jin) 限增量即新購相關(guan) 房產(chan) ,征收範圍並未涉及存量。與(yu) 此同時,現在住房信息係統仍不配套,業(ye) 內(nei) 人士多認為(wei) ,短期內(nei) 房產(chan) 稅可能還主要針對增量住房,其改革總體(ti) 將呈現分區域、差別化征收的漸進路徑。
中國房地產(chan) 學會(hui) 副會(hui) 長陳國強表示,從(cong) 2013年以來,決(jue) 策層已明確釋放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商品房等多層次需求交還市場”的雙軌製住房供應體(ti) 係。這也就意味著政府將放開對部分市場的行政調控力度。
亞(ya) 豪機構副總經理任啟鑫分析表示,由於(yu) 北京市要求自住型商品房要在2年內(nei) 實現供應7萬(wan) 套,一旦這類自住房形成規模化供應,那麽(me) 現有市場化運作的中低端項目將不再是絕對的賣方市場,高端市場也有望加速回歸市場層麵。
除此之外,在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創新和完善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ti) 係”,首次列入了開展2014年房地產(chan) 調控工作的手段,並將適時製定全國性的指導意見。
他提出要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供應,還特別提出了要增加共有產(chan) 權住房的供應。業(ye) 內(nei) 分析,除京滬深穗四大城市外,共有產(chan) 權住房很可能在其他房地產(chan) 市場供需矛盾較大的城市落地。而北京市的自住房,由於(yu) 其在北京的特殊性,並不具備在全國複製推廣的條件。同時,貨幣化補償(chang) 或者補貼等方式,有可能在這樣的政策導向下,在部分中小城市進行嚐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