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北城北宮北街3號,一條長約兩(liang) 百米的柏油路自南向北延伸,兩(liang) 側(ce) 的梧桐葉已落盡。這條路被命名為(wei) “輸油路”。路的盡頭,一幢五層粉色建築內(nei) ,管轄1000多公裏輸油管線的特殊機構仍然前景未卜。
大巴車需要更頻繁地載著員工駛出輸油路,前往貫穿膠東(dong) 半島的輸油線路排查。“領導要求每人巡線幾公裏,誰負責的管線出了問題就找誰。”濰坊輸油處的一位老員工說,“已經連續10天在外排查了,預計再過10天才能回來。”
11月22日濰坊輸油處管轄的東(dong) 黃複線黃島段因原油泄漏引發爆炸,造成62人死亡,其中至少有9人為(wei) 濰坊輸油處員工。12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決(jue) 定,要在全國對輸送管線展開安全專(zhuan) 項排查整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cong) 調查組權威人士處了解到,就“泄漏”、“爆炸”、“應急”、“市政”四個(ge) 方向展開技術調查的成員已於(yu) 12月初完成相關(guan) 報告。各組負責人也於(yu) 12月15日前後離開當地。
“將由管理組主要負責對事故處理責任認定。”技術調查組專(zhuan) 家說。按照相關(guan) 調查程序,如無特殊情況,事故調查報告將在未來30天內(nei) 提交國務院。在多個(ge) 調查方向中,“泄露”部分已經有證據顯示,管道在很長年限內(nei) 缺乏維護。
不乏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借此次事故理順中國油氣企業(ye) 管道資產(chan) 的管理體(ti) 製迫在眉睫:以中石化為(wei) 例,管道公司亦分亦合的體(ti) 製亟待調整,以“成本中心”考核管道分公司有可能使管道分公司縮減維修費用。而在整個(ge) 石油集團內(nei) 部,[注冊(ce) 香港商標]上下遊業(ye) 務才是重心,重生產(chan) 、重銷售有可能導致對管道的管理疏漏。
“管道作為(wei) 中石化的一部分,限製了管道的發展和管理,管道需要一個(ge) 寬鬆的環境,應該在國家統一規劃下製訂一套方案才能活起來。”一位管道儲(chu) 運公司原主要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在他看來,管道作為(wei) 第五大運輸工具,應從(cong) 石油、石化集團中獨立出來。與(yu) 此同時,國家成立相應監管機構,專(zhuan) 門負責管道的規劃和監管。
“分出去”的黃島油庫
在11·22爆燃事故中,濰坊輸油處缺乏就近搶修人力。這一結構正是源於(yu) 管道資產(chan) 重要性的“沉沒”。
濰坊輸油處前身是東(dong) 黃輸油大隊、勝利輸油公司,1998年改為(wei) 現名,管轄的管線上連勝利油田、黃島油港,下連齊魯石化等煉化廠,下轄東(dong) 黃複線等多條長輸管線。管線總長度近千公裏,擔負著勝利油田80%的原油外輸和黃島進口原油90%的西輸任務,每年輸送原油數千萬(wan) 噸。
在2001年之前,接近事發地點的黃島油庫隸屬於(yu) 濰坊輸油處,由濰坊輸油處副處長兼任油庫總經理。重組之後,黃島油庫升級為(wei) 處級單位,和濰坊輸油處平起平坐。
在此模式下,黃島油庫隻負責油庫內(nei) 部的管理,管道維護則由濰坊輸油處負責。而此次原油泄漏恰恰發生在離油庫不足1千米的地方,救援隊伍則從(cong) 兩(liang) 百多公裏外的濰坊趕來。
爆炸事故發生後,雙方員工對當初的這一改革也有爭(zheng) 議。事後顯示,當日淩晨2點40分,中石化管道公司濰坊輸油處監測漏油設備顯示東(dong) 黃複線黃島出站壓力迅速下降。在無跳泵的情況下,這是漏油信號。而大約在半小時以後,黃島油庫才關(guan) 閉輸油閥門。
濰坊輸油處一位負責調度的員工介紹,原油管道發生漏油,泵房最先知道後通知調度,調度就會(hui) 先讓首站停止輸油,最後向輸油處領導匯報,輸油處視情況派出搶修人員。
“黃島油庫也能監測到管道壓力下降,假如黃島當班人員及時發現,及時停輸,漏油可能就少。”前述負責調度的員工對本報記者表示,“在現存體(ti) 製下,濰坊輸油處發現漏油後,也無法直接命令黃島油庫停輸。”
在他看來,一條管線,不論油庫還是管道,從(cong) 頭到尾都應該由一個(ge) 單位負責管理,而不是分設平級單位。
黃島油庫一位負責安全生產(chan) 的員工則對記者表示,黃島油庫是全國最大的原油中轉基地,級別提升是必須的。“在應對漏油事故時,兩(liang) 者需加強協調。”他說。
財務自主權上收
多位老員工回憶,在1998年改製之前,輸油公司具有一定的財務自主權。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當時的管理模式是,地處河北廊坊的石油天然氣管道局核定費用總額,下撥給勝利輸油公司,這一總額包含工資、獎金、維修費用、采購費等。
“在總數範圍內(nei) ,輸油公司可以自主使用。”原勝利輸油公司的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50萬(wan) 以上的維修改造更換設備,則需要局裏批準。”
在他看來,在這種模式下,公司可以根據輕重緩急配置維修費用。“該做哪些事,急需做哪些事,公司最清楚,上級並不如基層了解。”他說,“現在每使用一筆錢都需要上報徐州,輸油處成了管道公司的車間,隻有幹活的義(yi) 務,一點自主權都沒有。”
因為(wei) 有一定的財務自主權,勝利輸油公司幾個(ge) 億(yi) 的資金在濰坊周轉,對當地亦有貢獻。原勝利輸油公司的一位財務人員工回憶:“那時我們(men) 的財務老總是濰坊五大分行的座上賓,他也被稱為(wei) ‘陳財神’。”
改製之後,濰坊輸油處財權上收,輸油處變成 “過路財神”。因為(wei) 並不能給當地帶來稅收,央地關(guan) 係變得頗為(wei) 微妙。
“由於(yu) 不向地方繳稅,管道公司在管道建設、日常運行管理、搶修等事宜與(yu) 地方及其他部門交涉時,往往處於(yu) 被動地位。”一位濰坊輸油處原處長對記者表示。
亦分亦合的管道公司
2001年,中國石化集團通過重組改製上市。管道公司則將具有盈利能力的輸油業(ye) 務注入上市公司,是為(wei)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下稱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非上市部分則稱為(wei)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管道儲(chu) 運公司(下稱管道儲(chu) 運公司),兩(liang) 者共同構成了管道公司(詳見本版圖形)。
因而,11·22事故發生後,直接負責人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總經理錢建華及黨(dang) 委書(shu) 記田以民被停職檢查,管道儲(chu) 運公司總經理高河東(dong) 則免於(yu) 處罰。
事實上,管道公司的全稱很長(其全稱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管道儲(chu) 運公司暨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管道公司對外稱,兩(liang) 者自2000年3月分立運行。但是,據本報記者了解,管道公司一直處於(yu) “亦分亦合”、“半分半合”的狀態。
2009年,時任石化集團總經理蘇樹林視察管道公司時說,(管道公司)上邊天線多,基層工作不好做。“‘上邊天線多’指領導多,比如公司經理與(yu) 分公司經理同時給辦公室主任安排任務,辦公室主任到底聽誰的?” 一位原管道儲(chu) 運公司主要負責人對記者說。
為(wei) 了協調公司運作,管道公司成立協調委員會(hui) ,由管道儲(chu) 運公司及分公司的兩(liang) 個(ge) 總經理及管道公司黨(dang) 委書(shu) 記組成,統一管理幹部和職工。
兩(liang) 者目前的辦公地都在徐州基地,現在都未實現辦公樓分離。前述負責人介紹,上市之初,公司和分公司各個(ge) 處室都分離了,後來有些處室陸續合並:公司的人事教育處和分公司的人力資源處合並,規劃局和計劃局也實現合並,目前隻有財務處分立。
在資產(chan) 、業(ye) 務、機構、人員、財務五項分立中,財務分離是最為(wei) 重要的。從(cong) 這點來看,管道儲(chu) 運公司和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是分立的。
“(管道公司)架構管理上存在交叉,[注冊(ce) 法國商標]並不是一個(ge) 很好的體(ti) 製。”前述負責人評論道,“管道公司一直想改革但是目前都沒有改過來,中石化存在協調委員會(hui) 的僅(jin) 此一家。”
中石油集團的架構也與(yu) 中石化類似,盈利性的輸油主業(ye) 注入到上市公司,存續資產(chan) 則保留在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但是,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內(nei) 部人士均表示:“兩(liang) 者的分離較為(wei) 徹底。”
難自主的成本中心?
勝利輸油公司改製劃歸管道公司之後,僅(jin) 有的財務自主權被徐州管道公司上收。在原勝利輸油公司員工看來,地處徐州的管道公司的此舉(ju) 意在加強財務集權。
據前述勝利輸油公司負責人介紹,在改製之前華東(dong) 輸油局(管道公司前身)由於(yu) 輸油量小處於(yu) 虧(kui) 損狀態,將勝利輸油油田劃並之後,管道公司扭虧(kui) 為(wei) 盈。這亦有財務數據的印證。
數據顯示,管道公司在1996年和1997年兩(liang) 年虧(kui) 損超過兩(liang) 千萬(wan) ,在改製之後的1998年則微利500萬(wan) 。
他們(men) 所不知道是,管道公司上收財權實為(wei) 重組上市的需要。1998年改製之後,管道公司成為(wei) 中石化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注冊(ce) 資本為(wei) 1.9億(yi) ,法定代表人為(wei) 管道儲(chu) 運公司總經理高河東(dong) 。至2012年底,中石化集團對管道公司的投資額增至7.39億(yi) 。
中國石化於(yu) 2001重組上市登陸上交所,管道公司輸油主業(ye) 以分公司形式注入到上市公司。當年的招股說明書(shu) 顯示,管道分公司作為(wei) 成本中心,為(wei) 非獨立核算單位。
一位注冊(ce) 會(hui) 計師解釋稱:“成本中心,是與(yu) 利潤中心相對的一個(ge) 會(hui) 計術語,其隻需對成本負責,成本中心的考核目標即是以最小的成本做出最有效益的事情。”
據了解,管道分公司的成本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維修費和物資采購費用等。對於(yu) 管道分公司來說,將分公司作為(wei) 成本中心考核,其各項費用麵臨(lin) 壓縮的可能。
多位曾在油田工作過的管道公司人士向記者抱怨,管道公司有的員工長期在荒郊野外的泵站工作,經常有巡線任務,和盜油者接觸還麵臨(lin) 危險,但是同級別員工的工資水平卻處於(yu) 石化集團的中下遊。
此外,濰坊輸油處在管道巡線、日常維護方麵均會(hui) 雇傭(yong) 外部員工。“但是搶修還是由我們(men) 來做,他們(men) (外聘者)做不了。”濰坊輸油處多位負責搶修的老員工對記者表示。
至於(yu) 維修費用,財務數據顯示,管道分公司2007年的大修理費用為(wei) 0.97億(yi) ,這一數值占當年管道公司固定資產(chan) 淨值的比例僅(jin) 為(wei) 0.65%。
而在近年來城鎮化迅速推進的過程中,城鎮道路擠壓管線,既增加維修難度,又增加維修的經濟開支。
“以前維修直接挖開荒山和糧地,最多就是給農(nong) 民一些種糧補貼,現在有的管道解開還得通過當地市政部門,挖開之後修補、維修的費用也是管道公司出。”濰坊輸油處一位負責管道管理的人士說。
“按照慣例,每年都有一筆維修資金下達到管道公司。如果確實有大的維修計劃,資金不足,需要提前向集團公司報告,做來年的計劃。”前述管道儲(chu) 運公司負責人介紹。
公開資料顯示,管道公司最近的一次大規模檢測維修發生在兩(liang) 年前。
《中石化集團公司年鑒》披露,截至2011年,管道公司運行時間超過20年以上的老齡原油管道包括東(dong) 黃(複)線等9條管線,長度接近2500千米。因常年使用,管線存在腐蝕老化嚴(yan) 重、違章占壓等問題。
《年鑒》稱管道公司在2010年、2011完成對東(dong) 黃線、東(dong) 黃複線等8條管線的檢測工作並上報了整治方案,批複專(zhuan) 項大修費用7.2億(yi) ,計劃從(cong) 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共3.5年時間實施完成。
對於(yu) 這筆資金的具體(ti) 使用,管道公司財務處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資金撥付到位,公司有一套資金使用程序”。但是他並未透露詳細使用情況。
而在距2014年一月之際,處於(yu) 黃島市齋堂道街與(yu) 秦皇島街交叉口的東(dong) 黃複線發生嚴(yan) 重泄漏事故並引發爆炸,造成60餘(yu) 人死亡。
管網分離可能性
事實上,管道公司可以創造收入:管道分公司的收入來自於(yu) 管輸費,管道儲(chu) 運公司的收入則來自工程建造收入。數據顯示,2011年管道公司共實現收入102.42億(yi) ,其中管道分公司81.99億(yi) ,管道儲(chu) 運公司20.43億(yi) 。但是,收入的使用權並不在管道公司手中。
目前中石化、中石油壟斷了上中下遊產(chan) 業(ye) 鏈,管道公司的儲(chu) 運業(ye) 務上承油田勘探和開發,下接石油煉化企業(ye) 。當市場價(jia) 格發生波動時,一體(ti) 化企業(ye) 可以通過各環節之間的內(nei) 部利益轉移,避免價(jia) 格波動對單個(ge) 環節造成的影響。而在原油價(jia) 格大幅下跌之時,管道板塊則成為(wei) 了一體(ti) 化企業(ye) “犧牲”的板塊:2008年,管道儲(chu) 運公司虧(kui) 損2.18億(yi) ,是迄今為(wei) 止管道儲(chu) 運分公司首次也是數額最大的一次經營虧(kui) 損。
事實上,這樣的體(ti) 製造成了儲(chu) 運部分在整個(ge) 體(ti) 係中處於(yu) 弱勢地位,成為(wei) 上遊和下遊的附屬。數據顯示,管道公司資產(chan) 占石化集團的比重在3%-4%之間,但是其創造的收入不到集團收入的0.5%。
中石油方麵,由於(yu) 進口天然氣的價(jia) 格高於(yu) 售價(jia) 的倒掛機製,其天然氣與(yu) 管道板塊偶現虧(kui) 損。
“管道公司輸送原油的價(jia) 格不能自主確定,集團公司需要對各個(ge) 板塊整體(ti) 平衡,管道變成了中石化的服務單位,並不是石化集團的主體(ti) 企業(ye) 。”前述管道儲(chu) 運公司負責人說,“管道作為(wei) 中石化的一部分,限製了管道的發展和管理,管道需要一個(ge) 寬鬆的環境,應該在國家統一規劃下製訂一套方案才能活起來。”
在他看來,管道作為(wei) 第五大運輸工具,應從(cong) 石油、石化集團中獨立出來。與(yu) 此同時,國家並成立相應監管機構,負責管道的規劃和監管。
也有不少觀點認為(wei) ,“黃島爆炸事故和管網分離並無太大關(guan) 係。”曾在中海油任職的民生證券研究院副院長管清友(微博)對本報記者表示,“管道既補上遊,也補下遊,這是集團公司內(nei) 部協調的結果。管道公司雖然作為(wei) 成本中心,實際上下遊也補了它,畢竟是集團公司投資建設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