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外投資概述
1、深圳赤灣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寶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灣控股”)擬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換匯,出資30萬(wan) 元港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全資子公司。[注冊(ce) 新西蘭(lan) 公司]
2、 13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審議批準了
20 《關(guan) 於(yu) 寶灣控股設立香港子公司的議案》 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
3、香港子公司的設立須報請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及其他相關(guan) 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後方可實施。公司董事會(hui) 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實施設立香港子公司的具體(ti) 事宜。
4、本次交易未構成關(guan) 聯交易。
二、 投資主體(ti) 介紹
寶灣控股為(wei) 唯一投資主體(ti) 。本公司持有寶灣控股77.36%的股權。本公司之控股股東(dong) 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寶灣控股22.64%的股權。
三、 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新西蘭(lan) 公司注冊(ce) ]
1、公司中文名稱:寶灣物流(香港)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最終注冊(ce) 為(wei) 準)英文名稱: BLOGIS HOLDING(HONGKONG) CO., LTD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注冊(ce) 資本:30 萬(wan) 元港幣,出資比例 100%。
4、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經外匯管理部門批準後,寶灣控股以自有人民幣資金兌(dui) 換外匯,作為(wei) 對香港子公司投資的資金來源。
5、擬定經營範圍(以最終注冊(ce) 為(wei) 準):對外投資,物流谘詢,國際市場合作開發;進出口貿易等。
四、 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nei) 容
本次對外投資事項為(wei) 寶灣控股在香港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寶灣控股作為(wei) 唯一出資方無需簽署投資協議。
五、 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
1、對外投資的目的
(1)有利於(yu) 充分利用香港地區融資便利和匯率、稅收優(you) 勢,構築海外融資平台,降低公司綜合融資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新西蘭(lan) 注冊(ce) 公司]
(2)有利於(yu) 構築境外投資平台,為(wei) 境外投資提供可能;
(3)可以作為(wei) 公司開拓國際市場的窗口,促進公司與(yu) 國際市場的交流與(yu) 合作;
促進國際物流業(ye) 務的發展。
2、存在的風險
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是目前眾(zhong) 多國內(nei) 上市企業(ye) 采取的通行模式,這種模式不存在政策法規方麵的障礙。但由於(yu) 香港的法律、政策體(ti) 係、商業(ye) 環境與(yu) 內(nei) 地存在一定區別,可能給香港子公司的設立和運營帶來一定的風險,公司需要盡快熟悉並適應香港的
商業(ye) 和文化環境。除前述風險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赤灣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hui)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