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銀行獲批理財資產(chan) 管理業(ye) 務試點的消息傳(chuan) 出後僅(jin) 一周時間,多家銀行已先行試水相關(guan) 理財產(chan) 品。據《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昨日(10月17日)走訪滬上數十家銀行調查發現,工商銀行、交通銀行、興(xing) 業(ye) 銀行、[注冊(ce) 薩摩亞(ya) 公司]浦發銀行設計的首款自主理財管理計劃已經公開向公眾(zhong) 募集,規模上限從(cong) 1億(yi) 元到75億(yi) 元不等。
作為(wei) 銀行資管計劃最為(wei) 核心的部分,各銀行在設計中均納入了債(zhai) 權類直接融資工具。但在理財收益方麵,各家銀行的設計可以說大相徑庭:通過諸如投資管理費等項目,有銀行設計了費用回撥這種對投資者的“補償(chang) ”機製,也有銀行則變相設定了收益上限。
業(ye) 內(nei) 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畢竟銀行自主資產(chan) 管理計劃的法律主體(ti) 地位還沒有確立,所以這幾款產(chan) 品應該算是在現有的監管框架下的一種改良。
均采取較穩健投資策略
10月16日,工商銀行在其官網正式推出“中國工商銀行超高淨值客戶專(zhuan) 屬多享優(you) 勢係列產(chan) 品-理財管理計劃A款(編號ZHDY01)”,募集期為(wei) 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0日,計劃發行規模為(wei) 75億(yi) ,發行規模居記者調查的四家銀行之首。此外,工行此款產(chan) 品的銷售門檻也較高,主要的銷售對象是個(ge) 人超高淨值客戶(工商銀行的超高資產(chan) 淨值客戶是指金融淨資產(chan) 達到600萬(wan) 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商業(ye) 銀行客戶)。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cong) 另外3家銀行網點獲得的產(chan) 品說明書(shu) 顯示,興(xing) 業(ye) 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推出的理財管理計劃均主要麵向穩健型、[薩摩亞(ya) 公司注冊(ce) ]平衡型、成長型、進取型的全體(ti) 個(ge) 人客戶。在認購起點方麵,工行和交行為(wei) 10萬(wan) 元,興(xing) 業(ye) 和浦發為(wei) 5萬(wan) 。
具體(ti) 來看,興(xing) 業(ye) 銀行萬(wan) 利寶理財管理計劃第一期第1款 (銷售編號:95013011),首發規模上限為(wei) 30億(yi) 元。交通銀行人民幣理財管理計劃2013年 第 一 期 (代 碼 :0191130182),募集下限為(wei) 0.4億(yi) 元,上限是1億(yi) 元。浦發銀行月月享盈理財管理計劃(代碼:2301137101),規模下限5000萬(wan) ,上限10億(yi) 元。
與(yu) 此前常見的銀行理財產(chan) 品通常會(hui) 設定預期收益率不同,上述4款產(chan) 品均為(wei) 開放式非保本浮動收益型。所謂開放式,即參考基金產(chan) 品的做法,在產(chan) 品封閉日結束之後,將每月某一天設為(wei) 開放日,投資者可在開放日提交申購、贖回申請。據浦發銀行理財客戶經理介紹,“無論投資者哪天購買(mai) 都是在18日起息,無論是一個(ge) 月中什麽(me) 時候贖回都是18號確定本金和利息,打到投資者的賬戶。如果不贖回,就把本金和利息計入下一個(ge) 月,持續滾動。”
產(chan) 品說明書(shu) 還顯示,上述各款理財管理計劃目前均采取穩健的投資管理策略,在嚴(yan) 格的風險控製和確保產(chan) 品資產(chan) 流動性的前提下,配合套利策略的積極運用,追求低風險下的穩健收益。
據興(xing) 業(ye) 銀行上述產(chan) 品的說明書(shu) ,該款產(chan) 品募集的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於(yu) 貨幣市場工具和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債(zhai) 券、資產(chan) 支持證券等有價(jia) 證券、理財直接融資工具以及銀監會(hui) 認可的其他標準化金融投資工具。
工行理財管理計劃的投資則以固定收益投資為(wei) 主,在權益市場具較確定投資機會(hui) 時,配置少部分權益類資產(chan) 。固定收益投資方麵,將主要投資於(yu) 債(zhai) 券、存款等高流動性資產(chan) 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
收益設計相差較大
據各家銀行的理財客戶經理介紹,上述理財管理計劃目前尚處於(yu) 試行階段,投資管理策略比較保守。記者對比發現,在收益方麵,各家銀行的設計顯得五花八門。
工行產(chan) 品說明書(shu) 顯示,其托管費用為(wei) 0.1%/年,銷售費標準為(wei) 0.4%/年。但值得注意的是,該款產(chan) 品的管理費用有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兩(liang) 項。固定管理費標準為(wei) 0.6%/年。當產(chan) 品單月的收益率年化達到N以上時 (N=一年期人民幣存款利率+1.75%),超過N的部分,管理人將按照20%的比例再提取浮動管理費。
這意味著,隻要該產(chan) 品某個(ge) 月的年化收益率超過4.75%(一年期存款利率按3%計算)時,工行就能獲得超額分成,而不受其他月份的收益以及到期實際收益影響。
按照這個(ge) 設計,存在這樣的可能:如果產(chan) 品存續期內(nei) ,部分月份的年化收益超過4.75%,而其他月份的年化收益不到4.75%,即使到期累計的年化收益不足4.75%,銀行也能獲得超額收益分成 (浮動管理費)。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即使客戶到期出現虧(kui) 損,隻要存續期內(nei) 有單月年化收益率超過4.75%,銀行也依然可以獲得當月的超額收益分成。
對此,普益財富研究員葉林峰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確實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但是這款產(chan) 品並不是結構類產(chan) 品,是投資債(zhai) 權類的產(chan) 品,且不能在二級市場流轉,因此相對比較穩健,不太可能出現收益大幅波動的情況。”
興(xing) 業(ye) 銀行對投資管理費的設計則顯得更為(wei) “激進”。其產(chan) 品說明書(shu) 顯示,投資人投資收益為(wei) 產(chan) 品投資者資產(chan) 實際產(chan) 生的投資收益,扣除銷售管理費0.5%/年、產(chan) 品托管費0.03%/年、投資管理費等產(chan) 品相關(guan) 費用後測算得出。其中,如果該產(chan) 品收益/產(chan) 品總份額超過產(chan) 品單位份額參考淨值時,超出部分則全部作為(wei) 管理人收取的投資管理費。這樣的設計,實際上是變相給投資者取得的實際收益設定了上限。
僅(jin) 從(cong) 設計上來看,交行和浦發銀行在管理費收取上明顯要“保守”得多。[薩摩亞(ya) 注冊(ce) 公司]浦發月月享盈的年化管理費為(wei) 0.5%,如果在該投資周期中,按照產(chan) 品申購贖回確認日前一日單位淨值折合年收益率低於(yu) 5.20%,銀行將以銀行管理費為(wei) 限進行回撥。
浦發銀行一位理財經理對 《每日經濟新聞》舉(ju) 例解釋說:“若產(chan) 品申購贖回確認日前一日單位淨值隻有4.8%,不足5.2%,我行會(hui) 將0.5%的銀行管理費計入客戶收益裏。”
交行上述產(chan) 品的管理費設計則為(wei) ,當單日產(chan) 品單位淨值大於(yu) 1元時,銀行會(hui) 按0.3%(年)的標準收取當天的管理費,如果當天的產(chan) 品單位淨值小於(yu) 或等於(yu) 1元時,則不提取管理費。
資管市場細分
“2007年左右,市場也推出了一些淨值化理財產(chan) 品,但由於(yu) 借道投資股票而導致出現大麵積虧(kui) 損,所以估計首批試點不會(hui) 配置很多權益類資產(chan) 。要想獲得更高收益就得配置更多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一位銀行理財經理進一步指出。
“這跟我們(men) 之前預想的理想化的產(chan) 品當然有一定差距,但這幾款產(chan) 品還是在目前監管體(ti) 係下比較折中的選擇。因為(wei) 畢竟銀行資產(chan) 管理計劃的法律主體(ti) 地位還沒有確立,所以這幾款產(chan) 品應該算是在現有的監管框架下的一種改良。”普益財富研究員葉林峰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此前,銀行的理財資金一直需要借道信托、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進行投資,而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的正式落地,被認為(wei) 是銀行理財產(chan) 品向去通道化、去“剛性兌(dui) 付”邁出的實質性一步。
僅(jin) 從(cong) 上述幾款產(chan) 品的收益率形成機製來看,目前對投資者的影響並不是很大。“如果收益率定得比較高的話,當然會(hui) 比較有競爭(zheng) 力。如果收益率定得和其他同樣投向債(zhai) 權和貨幣市場工具的產(chan) 品差不多的話,競爭(zheng) 的優(you) 勢就不那麽(me) 明顯了。”葉林峰告訴記者。
華林證券專(zhuan) 戶投資經理曹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過去大家在國內(nei) 都是混著做的,利用所謂的“通道”,我做你的業(ye) 務,你做我的業(ye) 務。“我覺得未來會(hui) 出現這樣的分工,基金公司和券商的資管產(chan) 品應該是以高信用債(zhai) 為(wei) 主要投資標的,而銀行則是以固定信用、抵押充分的資產(chan) 為(wei) 主要投資標的,然後再打包轉讓這些資產(chan) 。”
曹雷坦言,投資者也應該盡早回到理財的正軌:“從(cong) 銀行買(mai) 的應該是低風險產(chan) 品,從(cong) 信托、基金處買(mai) 的應該就是高風險產(chan) 品,要讓投資者買(mai) 到適應他風險承受能力的產(chan)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