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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63.9%受訪者反對開征遺產稅 稱會增加家庭負擔

   “對於(yu) 遺產(chan) 稅,不但需要技術上的準備,更需要社會(hui) 心理上的準備。”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遺產(chan) 稅的根本目的在於(yu) 實現社會(hui) 最基本的分配正義(yi) ,而具體(ti) 被征稅對象隻可能是社會(hui) 上5%左右的極富群體(ti) 。[注冊(ce) 新西蘭(lan) 公司]而且所有稅收都應該取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

  近期,有關(guan) 遺產(chan) 稅的新聞引發公眾(zhong) 關(guan) 注和熱議。其實關(guan) 於(yu) 遺產(chan) 稅的爭(zheng) 論並非首次出現。政府早在1950年、1994年與(yu) 1997年3次將遺產(chan) 稅提上案頭,但最終都沒有下文。2010年,經過修訂的《遺產(chan) 稅暫行條例(草案)》上報國務院。今年2月,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製定的《關(guan) 於(yu)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chan) 稅問題。

  對於(yu) 開征遺產(chan) 稅,公眾(zhong) 持什麽(me) 樣的態度?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hui) 調查中心對17449人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70.7%的受訪者表示自己一直在關(guan) 注遺產(chan) 稅的相關(guan) 新聞。對於(yu) 開征遺產(chan) 稅,63.9%的受訪者明確表示反對,25%的受訪者表示支持,11.1%的受訪者認為(wei) “不好說”。

  受訪者中,28.6%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5萬(wan) 元以下,43.1%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5萬(wan) 元~10萬(wan) 元之間,15.7%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10萬(wan) 元~20萬(wan) 元之間,12.6%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20萬(wan) 元以上。

  51.2%受訪者認為(wei) 我國以家庭養(yang) 老為(wei) 主,開征遺產(chan) 稅會(hui) 極大增加家庭負擔

  對於(yu) 開征遺產(chan) 稅,河北省張家口市的柴先生的態度是“有條件地支持”。他表示,征收遺產(chan) 稅有利於(yu) 縮小社會(hui) 貧富差距,促進社會(hui) 公平,當然應該支持。但是,這種支持要有兩(liang) 個(ge) 前提:第一,遺產(chan) 稅隻能是富人稅,不能傷(shang) 害到工薪階層;第二,收上來的稅款必須要用於(yu) 公益或者增加整個(ge) 社會(hui) 特別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社會(hui) 福利。否則“遺產(chan) 稅可能會(hui) 變味兒(er) ”。

  陝西省西安市的薛女士則明確表示反對開征遺產(chan) 稅。她認為(wei) ,現在的稅負已經夠重了,再加上遺產(chan) 稅,讓人真是有些不能接受。她擔心,自己辛辛苦苦攢錢買(mai) 下的房子現在值100萬(wan) 元左右,而網上流傳(chuan) 的遺產(chan) 稅的起征點竟然隻有80萬(wan) 元。這樣下來,為(wei) 了房子花光了兩(liang) 代人的錢,最後房貸剛還完,房子留給孩子的時候卻還要繳上一筆巨額稅款,簡直太“坑爹”了。

  來自上海的民意中國網網友王先生留言指出,[新西蘭(lan) 公司注冊(ce) ]一提收稅,現在大多數老百姓的第一反應就是恐懼與(yu) 抗拒。所以如果要新增加稅種,最好向老百姓說明征稅的原因,以及征稅之後稅款幹什麽(me) 用。特別是征稅後稅款的用途,一定要向老百姓交代清楚,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大家的抗拒心理。

  調查顯示,對於(yu) 開征遺產(chan) 稅,目前僅(jin) 有25.0%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支持,63.9%的受訪者表示反對,11.1%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說”。

  具體(ti) 而言,受訪者支持開征遺產(chan) 稅的理由分別是:有助於(yu) 調節收入差距(29.8%);防止富人後代坐吃山空、無所事事(24.2%);有利於(yu) 稅收結構更加合理(13.4%);征收遺產(chan) 稅是各國通例(7.7%)等。

  相對應的,受訪者反對開征遺產(chan) 稅的理由依次是:我國以家庭養(yang) 老為(wei) 主,征收遺產(chan) 稅會(hui) 極大增加家庭負擔(51.2%);稅負本來已經很重,不能再增加(48.6%);我國商品房隻有70年產(chan) 權(42.3%);有可能導致富人財產(chan) 外移(36.7%);富人避稅成本較低(36.2%);財產(chan) 登記製度不完善,征稅成本巨大(28.4%)等。

  開征遺產(chan) 稅是客觀趨勢也應該是中長期考慮

  今年3月,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研究院課題組發布《遺產(chan) 稅製度及其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羅列出開征遺產(chan) 稅將對我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所產(chan) 生6方麵正麵影響:

  首先,報告預計開征遺產(chan) 稅每年將會(hui) 帶來2000億(yi) 元左右的財政收入,有利於(yu) 穩定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其次,遺產(chan) 稅能夠將富人過剩的財產(chan) 配置到稀缺的社會(hui) 資源裏,有利於(yu) 發展生產(chan) 和穩定增長;第三,有助於(yu) 健全我國目前稅製結構;第四,有利於(yu) 縮小收入差距;第五,有助於(yu) 充實社會(hui) 保障資金;最後,由於(yu) 房屋等不動產(chan) 在遺產(chan) 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開征遺產(chan) 稅可能會(hui) 一定程度上降低富人在房地產(chan) 投資上的熱情,抑製房地產(chan) 泡沫。

  “討論要不要開征遺產(chan) 稅,[新西蘭(lan) 注冊(ce) 公司]首先要弄明白遺產(chan) 稅是幹什麽(me) 的。”中國人民大學財稅法研究所執行所長朱大旗教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采訪時指出,作為(wei) 直接稅的遺產(chan) 稅的重要作用,就是對社會(hui) 財富進行再次分配。目前所麵臨(lin) 的重要社會(hui) 問題之一,是日益嚴(yan) 重的貧富分化。這是開征遺產(chan) 稅重要的背景條件。

  “現在很多人誤以為(wei) 遺產(chan) 稅就是有遺產(chan) 就要征稅,正是這種誤解讓許多人對遺產(chan) 稅不假思索地拒絕。其實,遺產(chan) 稅是一種名副其實的富人稅,並不會(hui) 涉及普通老百姓。而且征稅時也會(hui) 有免征額度和必要扣除項目,不是所有遺產(chan) 都會(hui) 被征稅。”朱大旗說。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樊勇向記者表示,雖然許多人認為(wei) 開征遺產(chan) 稅有各種好處,但是就目前來說,征收遺產(chan) 稅麵臨(lin) 著許多不可逾越的阻礙。首先是征管成本與(yu) 征管難度問題。我國現在還沒有健全的財產(chan) 登記製度,而遺產(chan) 的範圍則非常廣泛,既包括比較好確認的不動產(chan) ,也包括比較難確認的動產(chan) 。在這種情況下,征管成本會(hui) 非常高,而避稅成本會(hui) 非常低;其次,遺產(chan) 稅的稅基是流動的,從(cong) 稅收原理上來說,要成為(wei) 地方財政支柱的稅種,最好是稅基固定的稅種,比如不動產(chan) 稅,遺產(chan) 稅並不是最佳選擇。

  “想要緩解貧富差距,稅收手段隻是一方麵,最重要的還是初次分配時的公平。而且,我國本來就屬於(yu) 較高稅負的國家,公眾(zhong) 對於(yu) 稅收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開征新稅種,除了經濟成本,一定要充分考慮政治成本。”樊勇說。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對於(yu) 遺產(chan) 稅,處於(yu) 不同社會(hui) 階層的人自然有截然不同的觀點。從(cong) 我國的情況來看,開征遺產(chan) 稅應該說是一種客觀趨勢,但是也應該是一種中長期的考慮。就目前來說,整個(ge) 社會(hui) 需要對遺產(chan) 稅問題進行充分的討論,既在技術層麵也在社會(hui) 文化層麵,為(wei) 遺產(chan) 稅的開征做好準備。

  如開征遺產(chan) 稅50.8%受訪者期待起征點不能太低

  如果開征遺產(chan) 稅,公眾(zhong) 有什麽(me) 建議?調查中,受訪者首選“起征點不能太低,要考慮通脹水平”(50.8%),其次是“充分聽取並積極回應公眾(zhong) 意見”(45.7%),排在第三位的是“所收稅款應該完全用於(yu) 改善低收入群體(ti) 生活”(42.7%)。

  其他還有:應以建立完善的財產(chan) 登記製度為(wei) 前提(41.7%)、應對養(yang) 老等事項進行合理扣除(35.7%)、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的收入水平差異(35.3%)等。

  朱大旗強調,作為(wei) 主要目的是為(wei) 了調節收入差距的稅種,如果開征遺產(chan) 稅,起征點一定要高,征稅對象隻能是社會(hui) 極少數的富人,一定不能覆蓋大部分公眾(zhong) ,特別是中等收入者。“而且,我們(men) 要盡快完善財產(chan) 登記製度,這不但涉及遺產(chan) 稅征收,還涉及官員財產(chan) 監督等許多製度的落實。”

  樊勇指出,現在關(guan) 於(yu) 遺產(chan) 稅的爭(zheng) 論中有許多不理性的因素,個(ge) 別專(zhuan) 家對於(yu) 遺產(chan) 稅起征點的說法也比較隨意。關(guan) 於(yu) 遺產(chan) 稅到底應該征收多少、怎麽(me) 征收的問題,缺乏嚴(yan) 謹細致的研究。想要開征遺產(chan) 稅,最起碼調查研究清楚中國人目前大致的財產(chan) 狀況,然後才能確定起征點、征收方式等重要內(nei) 容。

  “對於(yu) 遺產(chan) 稅,不但需要技術上的準備,更需要社會(hui) 心理上的準備。”施正文表示,遺產(chan) 稅的根本目的在於(yu) 實現社會(hui) 最基本的分配正義(yi) ,而具體(ti) 被征稅對象隻可能是社會(hui) 上5%左右的極富群體(ti) 。對於(yu) 這一點,公眾(zhong) 需要有清晰、理性的認識。而且,所有的稅收都應該取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遺產(chan) 稅的征收也必須如此。

  公眾(zhong) 對於(yu) 未來稅收改革方向有何期待?調查中,受訪者最大的期待是“稅收重心轉向中高收入者”(54.8%),其次是“降低普通勞動者稅收負擔”(50.6%)。其他還有:給弱勢群體(ti) 減稅(45.4%);加強公共參與(yu) ,重視公眾(zhong) 意見(38.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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