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大規模招攬跨境和緊缺人才的工作,即將進入實施階段。
8月13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ye) 合作區對外發布《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認定辦法》),[新西蘭(lan) 公司注冊(ce) ]明確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標準。
配合2013年年初出台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ge) 稅補貼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前海合作區已經在規則上完善了通過補貼個(ge) 稅,吸納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到前海就業(ye) 的辦法。
前海管理局人力資源處處長李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根據前海企業(ye) 的需求,希望在年內(nei) 采用“政府搭台、企業(ye) 唱戲”的辦法,赴港大規模的招聘境外,尤其是香港的高端人才到前海工作就業(ye) 。此外,前海也在醞釀啟動新一輪的人才創新計劃。
李鋒表示,國務院批複前海先行先試的22條政策中,與(yu) 人才建設直接相關(guan) 的有4條,前海管理局將逐條落實。
不過,麵對日趨激烈的競爭(zheng) ,[新西蘭(lan) 注冊(ce) 公司]在落實國務院批複22條政策的過程中,前海境外攬才仍存有不少壁壘有待突破。
參照香港稅率補貼人才
此次步入實施階段的人才稅率補貼政策,是前海獲批22條核心政策之一。
為(wei) 促進跨境人才的流動和深港之間的合作,國務院批複同意前海參照香港標準,對其認定的跨境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進行個(ge) 稅補貼的方式。前述《補貼辦法》和《認定辦法》,正是對這一先行先試政策的細化。根據《認定辦法》規定,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應滿足一些基本條件,包括具有外國國籍或為(wei) 港澳台居民,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華僑(qiao) 和歸國留學生,需服務於(yu) 在前海登記注冊(ce) 的企業(ye) 或相關(guan) 機構等。
符合條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以後,即可根據《補貼辦法》申報個(ge) 稅補貼。
深圳市財政委預算處處長陳思奇對記者表示,《補貼辦法》規定的個(ge) 稅15%封頂,多餘(yu) 部分由財政補貼的辦法,是經過調研後,參照香港15%的稅率確定的。
以月薪金10萬(wan) 元,年終一次性獎金100萬(wan) 元,全年總收入220萬(wan) 元來計算,按照國內(nei) 目前實行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ge) 人全年需繳納的個(ge) 稅高達81.4萬(wan) 元。但在《補貼辦法》中,個(ge) 人需繳納220萬(wan) 元總收入的15%,即約33萬(wan) 元的稅款,餘(yu) 下約48.4萬(wan) 元的稅款將由深圳市財政補貼。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由於(yu) 政策限定稅款不能減免,隻能退稅或補貼,因而個(ge) 人需要繳納的稅款不會(hui) 改變,但個(ge) 人可以在第二年通過申報,領取到超過15%稅率以外的補貼,補貼的資金在前海不再繳稅。
前海管理局副局長何子軍(jun) 表示,目前通過稅率差額補貼吸引人才的政策,在橫琴新區和前海合作區都在推行,前者針對的是港澳居民,後者則是範圍更廣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
部分細則落實有待突破
“我們(men) 希望到2015年,在前海的境外人才達到10%,2020年達到15%~20%,與(yu) 發達國家和地區持平。”何子軍(jun) 表示,前海針對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個(ge) 稅補貼等一係列優(you) 惠政策,將構成一個(ge) 完整的體(ti) 係助力前海人才建設。
記者了解到,目前入駐前海的企業(ye) 已超過1300家,其中境外企業(ye) 占21%左右,但外籍人才僅(jin) 占0.76%,約200人左右。對於(yu) 前海來說,攬才工作任重道遠。
李鋒對本報記者表示,除了落實個(ge) 稅補貼的優(you) 惠政策,前海也在推動其他方麵的人才建設工作,將從(cong) 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各方麵,為(wei) 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提供優(you) 質的人才環境,將前海打造成為(wei) 人才“窪地”。
不過,個(ge) 稅補貼政策辦法已經完備,[注冊(ce) 塞舌爾公司]前海仍有許多工作需要進一步推進。
以繳納個(ge) 稅為(wei) 例,盡管前海針對人才的個(ge) 稅補貼不需要再次繳納稅款,但該人才所在的國籍或地區可能會(hui) 對該項補貼重複征稅,其中包括香港地區也會(hui) 出現這種情況。李鋒表示,針對這一情況,會(hui) 通過深港聯係會(hui) 議協商解決(jue) 辦法。
而其他涉及到人才跨境流動的優(you) 惠政策,在具體(ti) 落地時亦需要更大的突破。
李鋒告訴本報記者,去年深圳與(yu) 香港協商出台了一個(ge) 香港專(zhuan) 業(ye) 人才在前海執業(ye) 的試點方案,允許取得香港執業(ye) 資格的專(zhuan) 業(ye) 人士直接為(wei) 前海企業(ye) 和居民提供專(zhuan) 業(ye) 服務。
在推進該項試點方案的過程中,前海碰上了頗為(wei) 棘手的問題。記者了解到,前海第一批梳理了20個(ge) 專(zhuan) 業(ye) 資格,符合規定的香港專(zhuan) 業(ye) 人士,包括稅務師、注冊(ce) 會(hui) 計師等可以獲準在前海執業(ye) ,但有6個(ge) 專(zhuan) 業(ye) 資格互認目前進展緩慢。
據介紹,這6項工程類的執業(ye) 資格,由於(yu) 香港和內(nei) 地政策法規上並無對應,推行起來需要更大的突破。“在香港三五個(ge) 人組成一個(ge) 事務所,就可以經營,但是在內(nei) 地必須要拿到資質,還要到大陸有資質的公司才行”。
目前,前海正在推進與(yu) 香港政府以及各種行業(ye) 協會(hui) 的協商,希望能爭(zheng) 取香港人才到內(nei) 地考取資格證書(shu) ,然後進入前海執業(ye) 政策。
“現在跟當年(三十年前)不一樣,原來是沒有規定,你就可以去嚐試;現在是有規定,而且各項規定很完善,要去突破困難更大。”李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