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hui) 及全體(ti) 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ei) 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nei) 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ge) 別及連帶責任。[薩摩亞(ya) 公司注冊(ce) ]
一、投資概述
山東(dong) 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業(ye) 務發展需要,擬出資港幣 2000 萬(wan) 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全資子公司。
2013年8月5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尚需公司股東(dong) 大會(hui) 審議批準以及商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及其他主管部門審批。
本次投資不構成關(guan) 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chan) 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chan) 重組。
二、擬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 金泰集團國際有限公司;
2、注冊(ce) 資本:港幣2000萬(wan) 元,公司出資比例占100%;
3、資金來源及出資方式:公司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換匯,作為(wei) 對香港公司投資的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為(wei) 公司自有資金;
4、擬定經營範圍:貿易、谘詢(以香港公司注冊(ce) 處及商業(ye) 登記署登記為(wei) 準)
三、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對公司的影響及存在的風險 [薩摩亞(ya) 注冊(ce) 公司]
1、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對公司的影響
作為(wei) 公司與(yu) 國際市場的聯絡窗口, 香港子公司的設立有利於(yu) 拓展公司的業(ye) 務, 提高企業(ye) 競爭(zheng) 力。
2、存在的風險
在香港設立公司需要商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及其他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方可實施,能否成功設立存在不確定性。 [注冊(ce) 盧森堡公司]
特此公告。
山東(dong) 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