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下屬的土地勘測規劃院16日發布的《2013年第二季度全國主要城市地價(jia) 監測報告》稱,二季度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地價(jia) 總體(ti) 水平為(wei) 3226元/平方米,連續5個(ge) 季度加速上漲。商服、住宅和工業(ye) 用地價(jia) 格普漲,二季度異常交易的地塊數量同比增加130%。[意大利注冊(ce) 公司]“新國五條”的效果低於(yu) 預期、地方融資平台償(chang) 債(zhai) 期限將至被認為(wei) 是地價(jia) 上漲的重要因素。報告稱,考慮到下半年土地供應持續增加等規律性因素,如無其他因素的影響,地價(jia) 上漲的動力仍存在。
異常交易地塊陡增
報告稱,二季度全國主要監測城市地價(jia) 總體(ti) 水平為(wei) 3226元/平方米,環比上漲1.62%,較一季度增加0.15個(ge) 百分點,連續5個(ge) 季度加速上漲。其中,商服、住宅、工業(ye) 地價(jia) 分別為(wei) 6044元/平方米、4799元/平方米和684元/平方米,分別環比上漲2.06%、1.25%和1.34%。就同比而言,二季度主要監測城市的綜合地價(jia) 水平上漲5.11%,住宅地價(jia) 上漲6.13%。
從(cong) 區域分布看,二季度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地區綜合地價(jia) 水平分別為(wei) 4770元/平方米、4552元/平方米、3465元/平方米,均高於(yu) 全國平均水平。
在國土部監測的105個(ge) 城市中,住宅地價(jia) 環比漲幅上升的城市由一季度的92個(ge) 增至94個(ge) ,漲幅超過3%的城市集中在東(dong) 部和中部地區,廣州、順德、寧波、湛江、汕頭、上海和南京等地漲幅居前。廣州的住宅地價(jia) 漲幅達5.54%,位居各城市之首。
報告提供的地價(jia) 是國土部設定固定監測點並根據土地市場變化情況測算的土地評估價(jia) 格,並非土地實際成交價(jia) 格。[注冊(ce) 德國公司]專(zhuan) 家表示,二季度土地市場“地王”頻現,實際交易價(jia) 格遠高於(yu) 國土部評估的水平。
報告稱,部分地方政府債(zhai) 務償(chang) 債(zhai) 期限將至,土地出讓收益仍是地方償(chang) 債(zhai) 的主要資金來源,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土地市場回暖的態勢。同時,“新國五條”對市場的抑製性影響有限,住宅需求居高不下,房企拿地積極,拉動住宅地價(jia) 明顯上漲。
報告顯示,二季度各地上報異常交易地塊115宗,較一季度增加36宗,較去年同期增加65宗。二季度上報的異常交易地塊平均溢價(jia) 率142%,較一季度上升22個(ge) 百分點。按照監測機構的口徑,異常交易地塊主要指土地交易中溢價(jia) 率超過50%的地塊或出現單價(jia) 、總價(jia) “地王”的地塊。對於(yu) 這些地塊,國土部將在後續交款、開發等環節進行跟蹤監測。
高價(jia) 地仍可能出現
二季度土地市場的實際成交情況遠比報告的統計數據火熱。從(cong) 5月開始,北京、上海等地土地市場開始出現多輪競價(jia) 、高溢價(jia) 等現象,出現多個(ge) 單價(jia) 或總價(jia) “地王”。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市場的火熱更多體(ti) 現在一、二線城市,三、四線城市由於(yu) 高庫存,其土地市場仍偏冷。
華遠地產(chan) 董事長任誌強(微博)16日表示,三、四線城市的土地交易量是下降的,一、二線城市雖有所升溫,但房地產(chan) 企業(ye) 總體(ti) 購地規模仍低於(yu) 去年,這也將給未來一、二線城市的房價(jia) 帶來上漲壓力。
對於(yu) 土地市場的未來走向,報告認為(wei) ,盡管二季度後期出現資金流動結構性緊張,但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購地和房地產(chan) 開發投資並未出現回落態勢。隨著三季度土地供應逐漸放大和部分城市優(you) 質地塊入市,市場仍存在出現高價(jia) 地的可能,土地市場上升的態勢不會(hui) 發生根本性變化。
報告稱,從(cong) 近兩(liang) 個(ge) 季度的市場態勢來看,[德國公司注冊(ce) ]土地價(jia) 格已步入較高位運行軌道,考慮到下半年土地供應持續增加等規律性因素,如無其他因素的影響,地價(jia) 上漲的動力仍存在。
報告建議,應把握好供地節奏,強化供前分析和供後監管,引導市場理性預期。避免優(you) 質地塊集中進入市場,同時加強優(you) 質地塊的入市研判,出現高價(jia) 地的城市應及時公布宗地相關(guan) 信息及價(jia) 格影響因素分析。應協同有關(guan) 部門引導金融資本的合理流向,關(guan) 注地方債(zhai) 務風險,避免過多資金沉澱於(yu) 土地,發揮好土地的資源、資產(chan) 、資本多重屬性的綜合作用,更加合理地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適應產(chan) 業(ye) 結構轉型升級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