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今日發布公告稱,銀行間市場參與(yu) 者之間的債(zhai) 券交易應當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ye) 拆借中心交易係統達成,債(zhai) 券交易一旦達成[伯利茲(zi) 注冊(ce) 公司],不可撤銷和變更。
中央國債(zhai) 登記托管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注冊(ce) 法國公司]司不得為(wei) 未通過同業(ye) 拆借中心交易係統達成的債(zhai) 券交易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