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外匯資金流入管理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不僅(jin) 收緊了金融機構的外匯綜合頭寸,還要求外貿企業(ye) 限期解釋清楚貨物進出口和貿易收支總量不匹配的原因。受此消息影響,6日人民幣對美元即期匯價(jia) 收於(yu) 6.1667,下跌0.18%。[新加坡公司注冊(ce) ]
通知要求,除政策性銀行外,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限額計算公式為(wei) :“各銀行當月結售匯綜合頭寸下限=(上月末境內(nei) 外匯貸款餘(yu) 額-上月末外匯存款餘(yu) 額×參考貸存比)×國際收支調節係數”。其中:中資銀行的參考貸存比為(wei) 75%,外資銀行的參考貸存比為(wei) 100%,國際收支調節係數為(wei) 0.25;境內(nei) 外匯貸款餘(yu) 額、外匯存款餘(yu) 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外匯信貸收支月報》中的數據計算,境內(nei) 外匯貸款不含境外籌資轉貸款。
通知要求,外匯貸存比超過參考貸存比的銀行,應在每月初的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初次實施應於(yu) 2013年6月底前)將綜合頭寸調整至下限以上;銀行綜合頭寸下限調整後,其上限隨之上調相同額度。外匯貸存比低於(yu) 參考貸存比的銀行,原有的頭寸限額保持不變,但應把握外匯貸款的合理增長,防止外匯貸存比過度波動。
此外,外匯局加強了對進出口企業(ye) 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分類管理。通知稱,外匯局應及時對資金流與(yu) 貨物流嚴(yan) 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較大的企業(ye) 發送風險提示函,[新加坡注冊(ce) 公司]要求其在10個(ge) 工作日內(nei) 說明情況。企業(ye) 未及時說明情況或不能提供證明材料並做出合理解釋的,外匯局應依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五十五條等規定,將其列為(wei) B類企業(ye) ,實施嚴(yan) 格監管。
根據央行此前發布的金融數據,3月末銀行外匯存款餘(yu) 額4415.65億(yi) 美元,外匯貸款餘(yu) 額7543.46億(yi) 美元,整體(ti) 貸存比約為(wei) 170%,遠超出75%。分析人士指出,受這一規定影響,部分機構6日在外匯市場買(mai) 入美元。此外,外匯局此舉(ju) 也表明政策意圖對虛高貿易數據和熱錢流入作出反應。
匯豐(feng) 銀行6日表示,這是外匯局首次實施與(yu) 貸存比相關(guan) 的淨美元頭寸管理[注冊(ce) 新西蘭(lan) 公司],對資金進入中國是很重要的規範,預料也會(hui) 進一步打擊市場內(nei) 的投機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