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an) 稅不應再擴大試點範圍,擴大試[天津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點意味著各地稅收的多樣性會(hui) 增加,這將給普通家庭買(mai) 房帶來阻力”。在日前舉(ju) 行的第三屆中國房地產(chan) 業(ye) 高峰論壇上,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院長吳曉靈建議,房產(chan) 稅應該盡早提交全國人大討論,並進一步規範。
吳曉靈說,2003年以來的房地產(chan) 調控,使房地產(chan) 市場逐漸趨於(yu) 理性,暫時抑製了房價(jia) 的過快上漲。但是頻繁變動的政策使住房消費這一居民的長期行為(wei) 失去了穩定的預期,“完善製度、穩定預期是未來住宅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
而就在幾天前,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cong) 明在第五屆中國企業(ye) 稅務管理創新大會(hui) 上透露,下一步房產(chan) 稅將擴大試點範圍,並逐步建立房地產(chan) 稅製度。房地產(chan) 稅具體(ti) 深化時間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年初,房地產(chan) 稅最終會(hui) 在全國實施。
不過他強調,要區分房產(chan) 稅和房地產(chan) 稅這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則是房產(chan) 稅,如果按照評估價(jia) 值則是房地產(chan) 稅,評估價(jia) 值裏包括了地價(jia) 。房產(chan) 稅是為(wei) 了加強房地產(chan) 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jia) 來抑製投資投機性炒房,房地產(chan) 稅則不是為(wei) 了調控。
在吳曉靈看來,關(guan) 係到住宅市場發展的製度包括住房供給製度、土地供應製度、房地產(chan) 金融製度和房地產(chan) 稅收製度。對房地產(chan) 稅收製度的構建,吳曉靈認為(wei) ,應該建立全國房產(chan) 聯網係統,保護合法財產(chan) 。
她建議,首先應該簡化房地產(chan) 稅收,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她指出,房地產(chan) 行業(ye) 有諸多的稅收和諸多的收費。稅收方麵有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營業(ye) 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印花稅、契稅、個(ge) 人所得稅、房產(chan) 稅、城市房地產(chan) 稅,而“暗”的費則是無底洞,根據某房地產(chan) 公司的預算,至少可以整理出30多種收費項目。“稅是作為(wei) 國家調控經濟活動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應該對稅費進行很好的簡化,來明確各種稅費調控的目標是什麽(me) ,還應該明確房地產(chan) 稅的調節對象和目的,穩定市場消費預期。”
2011年年初,上海市、重慶市開始征[寧波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收個(ge) 人住房房產(chan) 稅,由此拉開了房產(chan) 稅試點大幕。吳曉靈指出,要搞清楚征房產(chan) 稅到底是財產(chan) 稅還是消費稅,“如果說是財產(chan) 稅,我們(men) 在購房的時候已經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稅了,現在又要作為(wei) 一個(ge) 財產(chan) 持有者進行征稅,是不是應該有一個(ge) 說法?有一個(ge) 考量呢?”她認為(wei) ,在我們(men) 國家的稅費還沒有認真理清,而且土地私有化不太可能的情況下,把基於(yu) 土地之上的住宅,作為(wei) 一個(ge) 完全的財產(chan) 來征稅,可能從(cong) 法理上也不是特別的完善。
而另一方麵,現在國家出台各種調控措施,是想抑製過度消費,把房產(chan) 稅定位為(wei) 消費稅比較好。而消費稅意味著要保障居民的基本消費不征稅,而對超過基本消費的部分可以征稅。“這樣的話,可以滿足老百姓正常的居住消費,在這個(ge) 範圍之內(nei) 是不用繳費的。但是如果想更多消費,就可以多交一些稅,而國家拿這個(ge) 稅可以定向反哺對居民保障房的支出,這樣就可以形成一個(ge) 良性的循環。”
吳曉靈強調,她個(ge) 人認為(wei) 房產(chan) 稅不應該再擴大試點範圍了。“針對房產(chan) 這樣一個(ge) 家庭重要的資產(chan) 進行征稅是非常嚴(yan) 肅的事情,而且稅收製度應該由全國人大製定。過去因為(wei) 在改革開放初期,製度變化比較多,為(wei) 了適應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很多稅收製定權交給國務院。而房產(chan) 稅這樣一個(ge) 涉及13億(yi) 人生活的稅種,應該交由全國人大討論。一個(ge) 稅,在政策意圖沒有明確,稅收標準沒有明確的情況下,推廣下去,全國會(hui) 產(chan) 生多種不同的稅種,因此,應該盡早提交全國人大討論,到底是財產(chan) 稅還是消費稅,針對什麽(me) 來調控,調節的目標是什麽(me) ?盡管可能出台的時間會(hui) 推遲,但是稅政討論的過程,就是全民統一認識、凝聚共識的過程。在這個(ge) 過程當中,大家知道有這樣一個(ge) 稅要出來了,也會(hui) 對自己的消費行為(wei) 適當考慮,也可以起到抑製過度消費和投機的作用。”
吳曉靈的這一觀點得到原中國建設部總經濟師兼住宅與(yu) 房地產(chan) 業(ye) 司司長謝家瑾的認同。她指出,房地產(chan) 調控要達到良好效果,必須嚴(yan) 格控製投機性需求進入,但是房產(chan) 稅並不是唯一方案。
“一些討論認為(wei) 房產(chan) 稅是最好的[大連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替代政策,但我認為(wei) 房產(chan) 稅不是理想的替代方案。今年政府報告提出改革房地產(chan) 稅收製度比較妥當。中國目前不具備征收物業(ye) 稅的條件。”謝家瑾指出,中國在生產(chan) 環節的稅負相當高,比如中國的土地出讓製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讓金,開征物業(ye) 稅會(hui) 產(chan) 生重複征稅。“物業(ye) 稅是財產(chan) 稅,而中國對房產(chan) 隻有使用權。”她建議,對擴大物業(ye) 稅要從(cong) 長計議,替代政策要能夠抑製投機,適度控製投資,最好還要考慮到操作和征收的成本。
謝家瑾認為(wei) ,走出房地產(chan) 調控迷局應該把握住幾個(ge) 問題,即房價(jia) 上漲和下跌的根本原因是市場供求關(guan) 係導致的,市場供求的改變不是短期內(nei) 能做到的,長期政策應該立足於(yu) 三個(ge) 基本一個(ge) 控製,供求關(guan) 係基本平衡,供求結構基本合理,房價(jia) 基本合理,始終控製投資性購房的進入,增加供給是釜底抽薪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