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
旅遊法
自改革開放初期啟動,經曆二十餘(yu) 載,[如何注冊(ce) 香港協會(hui) 社團]《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終於(yu) 千呼萬(wan) 喚始出來,首次與(yu) 公眾(zhong) 見麵。昨天,該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對於(yu) 旅行者最怕遇到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甩團等問題,草案予以規範。旅行社將不得以低於(yu) 成本的價(jia) 格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如果強迫遊客購物,旅行社將被停業(ye) 。
□背景
旅遊法千呼萬(wan) 喚始出來
□草案
1怎樣治理“零負團費”現象
不得低於(yu) 成本價(jia) 招顧客
強迫購物和另行付費
旅行社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導遊服務費用應在包價(jia) 旅遊合同中明示;旅行社不得在包價(jia) 旅遊合同約定之外安排收費項目或者另行收取費用。
旅行社置換和減少遊覽服務項目
旅行社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的責任,或者賠償(chang) 旅遊者完成遺漏、減少的服務項目所需合理費用。
旅遊網站
經營者或者發布旅遊經營信息的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站主頁麵或者從(cong) 事經營活動的網頁的醒目位置,明示旅遊經營相關(guan) 許可證信息、營業(ye) 執照信息或者電子鏈接標識以及旅遊經營和服務的項目、內(nei) 容、價(jia) 格等事項。
2如何應對旺季門票漲價(jia)
票價(jia) 變動提前6個(ge) 月公布
問題
草案規定
門票收取
景區經過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有償(chang) 收取門票,利用公共資源開放的景區門票實行政府定價(jia) 或者政府指導價(jia) ,其他景區門票實行市場定價(jia) ,其價(jia) 格應當向價(jia) 格主管部門備案。景區應當明示另行收費的遊覽項目。景區部分核心遊覽項目因故不能開放或者無法提供服務,應提前告知並相應減少收費。
門票漲價(jia) [注冊(ce) 香港公司條件]
景區門票價(jia) 格變動應提前6個(ge) 月公布。
3旅行社會(hui) 受到哪些處罰
旅行社違約要支付賠償(chang) 金
問題
強迫購物和另行支付
旅行社及從(cong) 業(ye) 人員索取小費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客滯留目的地無正當理由拒履行合同
草案規定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wan) 元以上20萬(wan) 元以下罰款;初犯的並處停業(ye) 整頓;再犯的吊銷旅行社業(ye) 務經營許可證和相關(guan) 人員的導遊證、領隊證。
沒收違法所得,對旅遊經營者處1萬(wan) 元以上10萬(wan) 元以下罰款,對從(cong) 業(ye) 人員處1千元以上3萬(wan)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yan) 重的,吊銷旅行社業(ye) 務經營許可證;導遊人員、領隊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yan) 重的,吊銷導遊證或者領隊證。
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旅行社處5萬(wan) 元以上20萬(wan) 元以下罰款、停業(ye) 整頓,對導遊人員處1萬(wan) 元以上5萬(wan) 元以下罰款、暫扣導遊證1個(ge) 月至3個(ge) 月。
吊銷旅行社業(ye) 務經營許可證和導遊證。
應當賠償(chang) 旅遊者的損失,造成旅遊者人身傷(shang) 害、滯留目的地等嚴(yan) 重後果的,還要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內(nei) 的懲罰性賠償(chang) 金。
4遊客應該到何處維權
縣級以上政府須設投訴機構
草案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要求受理機構及時處理或者移交相關(guan) 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旅遊者與(yu) 旅行社因包價(jia) 旅遊合同發生爭(zheng) 議提起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問題投訴
訴訟
5怎樣保障景區旅遊安全
景區實行遊客流量控製製度
草案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旅遊應急管理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ti) 係,製訂應急預案,建立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製。突發事件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和機構應當采取措施開展救援,並協助旅遊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遊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注冊(ce) 香港公司好處]
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接待旅遊者。旅遊者可能達到或者超過最大承載量時,景區應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景區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旅遊者應當予以配合。
問題
處理突發事件
客流量“超載”
經曆二十餘(yu) 年起草的,旅遊管理部門、旅遊行業(ye) 和廣大旅遊者一直期盼的旅遊法終於(yu) 浮出水麵。
旅遊法是改革開放初期就啟動的一個(ge) 立法項目,曾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但由於(yu) 有關(guan) 方麵對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問題認識不盡一致,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請審議。
經曆二十餘(yu) 載的發展,時至今日,旅遊業(ye) 在我國蓬勃發展。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各類旅遊景區景點達到兩(liang) 萬(wan) 多處,旅行社達到兩(liang) 萬(wan) 多個(ge) ,旅遊直接從(cong) 業(ye) 人員超過1300萬(wan) 人,國內(nei) 旅遊人數超過26億(yi) 人次,接待入境旅遊超過1.35億(yi) 人次。
與(yu) 之伴生,我國旅遊市場不正當競爭(zheng) 問題比較嚴(yan) 重,損害了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也迫切需要製定旅遊法明確一些基本法律規範和旅遊合同特殊規定,建立和改進旅遊與(yu) 相關(guan) 行業(ye) 管理的協調機製。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6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製定了旅遊法律。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wei) 指出,西方旅遊發達國家的旅遊立法進程與(yu) 旅遊業(ye) 發展過程是同步的。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專(zhuan) 門的旅遊法,這與(yu) 我國世界旅遊大國的地位身份不匹配,同時旅遊業(ye) 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也對立法提出了需求。
□反應
>>專(zhuan) 家
客流量控製可能出現新矛盾
財政經濟委員會(hui) 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就草案內(nei) 容表示,製定旅遊法是規範旅遊市場、促進旅遊業(ye) 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他說,目前中國旅遊市場不正當競爭(zheng) 問題比較嚴(yan) 重,特別是愈演愈烈的“零負團費”經營模式,嚴(yan) 重損害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迫切需要製定旅遊法明確一些基本民事規範和旅遊合同特殊規定,建立和改進旅遊與(yu) 相關(guan) 行業(ye) 管理的協調機製,為(wei) 實現旅遊業(ye) 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製環境。
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表示,如果現行草案如期通過,肯定會(hui) 令整體(ti) 旅遊市場更加有序,對遊客的保護力度也會(hui) 更大,因為(wei) 景區不能想調價(jia) 就調價(jia) ,同時流量控製後,全國各大景區的遊覽環境也會(hui) 更加優(you) 越。但是這也有可能引發新的矛盾,因為(wei) 有的遊客去了當地之後有可能被告知人滿了不讓進,這就對景區和各地政府提出了新的問題,比如如何增加新的預約製度,同時還要在遊客的合理分流上下工夫。
>>旅行社
零負團費問題不僅(jin) 在旅遊業(ye)
中青旅市場推廣部經理葛磊表示,現在旅遊行業(ye) 的商業(ye) 模式還不夠健全,進入門檻低,許多小旅行社都在用“零負團費”的形式攬客,拿低價(jia) 騙人。一旦有了旅遊法,各方麵的規定和處罰措施肯定會(hui) 帶動這個(ge) 行業(ye) 的大洗牌,而這種洗牌不是大吃小,而是保護那些能夠做到誠信經營的旅行社的利益,並督促所有旅行社規範管理,相反那些沒有能力做到誠信經營的旅行社肯定會(hui) 逐漸被淘汰。
關(guan) 於(yu) 強迫購物,國旅總社國內(nei) 旅遊部副總經理孫立群認為(wei) ,其實原來的《旅行社條例》中就有關(guan) 於(yu) 不得強迫購物的規定,但是立法後,強製性會(hui) 更大,處罰方麵也比原來嚴(yan) 厲。不過現在的“零負團費”以及強迫購物問題,不僅(jin) 是旅遊相關(guan) 行業(ye) 的問題,比如各地購物點的傭(yong) 金、回扣比例等。以目前的情況來看,西北、華南地區較好,但是像以賣玉器著稱的雲(yun) 南地區,回扣比例相當大,這就會(hui) 引發“零負團費”問題,而這又不是旅遊行業(ye) 能控製的,還需要各地政府和工商部門的介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