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還可以這樣花:課題組負責人以借款的名義(yi) ,從(cong) 已支付合作單位的協作費中借回,又以虛假的合同、以轉包的方式將部分資金經中間單位轉至其兒(er) 子公司後,再轉入其妻兒(er) 的個(ge) 人卡中。
山東(dong) 省審計廳日前披露了這樣一起審計案例,[青島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總計277萬(wan) 元的科研經費中,大部分外包,部分款項則轉入個(ge) 人腰包,課題負責人涉嫌挪用、套取科研經費90萬(wan) 元。
記者多次詢問山東(dong) 省審計廳負責該案審計的部門,均未獲得當事單位和當事人名稱。但案件揭露出科研經費黑洞的冰山一角,也暴露出其管理的一些不合理之處。
277萬(wan) 經費外包250萬(wan)
山東(dong) 省審計廳某處審計人員稱,山東(dong) 省這家科研單位承擔的是一項國家重大課題,中央財政撥付經費277萬(wan) 元。
這筆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令上述專(zhuan) 門從(cong) 事行政事業(ye) 單位審計之人也感到疑惑:277萬(wan) 元中,支付合作單位的費用達250萬(wan) 元,占全部經費的90.3%,這樣的支出比例,課題負責人如何進行科研?
這筆經費是怎麽(me) 支出的呢?依據科研單位與(yu) 有關(guan) 協作方簽訂的合同,分別支付給兩(liang) 家協作單位200萬(wan) 元和20萬(wan) 元,其他57萬(wan) 元在本單位賬內(nei) 支出,其中發放勞務費35萬(wan) 元,經核實勞務費全部是用虛假簽名方式將現金套取。[南京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
勞務費中的30萬(wan) 元,後來也支付給了上述兩(liang) 家合作單位中的一家。這樣,277萬(wan) 元有250萬(wan) 元“外包”給了協作單位。其後是一係列款項轉移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收到230萬(wan) 元(含後來30萬(wan) 元“勞務費”)的那家公司,在開始就與(yu) 課題組負責人約定,協助其在該市成立一家公司,共同運作這一項目。而這家公司正是課題組負責人兒(er) 子楊某注冊(ce) 成立的私人獨資公司。
據相關(guan) 人員介紹,楊某雖然所學專(zhuan) 業(ye) 與(yu) 課題大相徑庭,但也參與(yu) 了課題的研究。
由此,審計人員勾勒該課題組套取、挪用科研經費問題的輪廓:
首先,將經費支付給協作單位(以逃避本單位的監督)——從(cong) 協作單位借回資金——以虛假合同將經費撥付關(guan) 係單位——以虛假合同將經費轉移至其兒(er) 子公司——從(cong) 兒(er) 子公司賬戶中將款項轉至自己家人的個(ge) 人卡中,涉及資金37萬(wan) 元。
其後,以虛假的個(ge) 人信息將資金從(cong) 單位賬內(nei) 套取(逃避單位監督)——私自簽訂協議超範圍支付協作費,涉及金額30萬(wan) 元。
其三,向沒有資質的單位重複委托試驗,支付費用25萬(wan) 元,去向不明。審計人員懷疑其與(yu) 2011年11月25日楊某公司賬戶支付李某25萬(wan) 元有關(guan) ,但審計人員未發現關(guan) 聯證據。
審計人員認定,該課題組負責人涉嫌挪用、套取科研經費90餘(yu) 萬(wan) 元。
科研經費管理漏洞
根據山東(dong) 省審計廳披露的案件處理結果,[天津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該科研單位對課題負責人給予了行政撤職處分,對其他相關(guan) 責任人也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分;撤銷課題組負責人同有關(guan) 單位簽訂的一切合同,將套取的資金先全部收回單位賬內(nei) ,根據科研經費使用的規定確定是否予以報銷;責令其清理以其兒(er) 子的名義(yi) 成立的公司,轉讓股份,徹底退出該公司。
審計人員認為(wei) ,科研經費在日常管理中存在著特殊性:課題負責人往往認為(wei) 資金是自己爭(zheng) 取來的,不願意財務部門管理太嚴(yan) ;財務人員往往也認為(wei) 資金支出的主動權在課題負責人,不願意過多幹預,這正是科研經費黑洞出現的重要原因。
審計人員也對該課題組負責人表示了“同情”,該負責人多年來一直從(cong) 事這項工作的研究,至申報國家科研項目時,已取得許多突破、獲得多項專(zhuan) 利,其科研項目已完成60%以上的研究任務,但因部分前期投入無法補償(chang) 、後期的後續研究尚無著落,該負責人便采取虛假合同將科研經費套取在自己手中支配。
多位科研工作者也指出了一些科研經費管理的不合理之處,比如:許多項目立項前就有資金投入,往往是項目越大、級次越高,前期投入就越大,這部分投入如何補償(chang) ?在經費使用上,現行規定要按項目預算專(zhuan) 款專(zhuan) 用,有些項目如果經費有結餘(yu) 還要交回,在前期投入無法補償(chang) 、後期資金花不出去的情況下,如何解決(jue) 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的問題?他們(men) 認為(wei) ,如果這兩(liang) 個(ge) 問題不解決(jue) ,套取、挪用科研經費的問題就無法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