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上海兩(liang) 地警方摧毀了非法進行境外黃金期貨交易的犯罪團夥(huo) ;福清警方破獲3起非法經營黃金期貨交易案
2008年金融危機後暫時收斂的地下炒金潮,[香港公司注冊(ce) ]近年來大有卷土重來之勢,今年以來已經爆出多起地下炒金的大案。7月,洛陽、上海兩(liang) 地警方摧毀了非法進行境外黃金期貨交易的犯罪團夥(huo) ;福清警方破獲3起非法經營黃金期貨交易案額。
據《河南法製報》報道, 近日,在公安部經偵(zhen) 局的統一指揮下,洛陽、上海兩(liang) 地警方通力協作,徹底摧毀了以許某為(wei) 首、涉案人數33人、利用互聯網絡平台非法進行境外黃金期貨交易的犯罪團夥(huo) 。
該團夥(huo) 自2008年10月以來,擅自在國內(nei) 經營境外黃金、白銀、外匯、原油、股票指數等金融期貨業(ye) 務,在全國31個(ge) 省、直轄市、自治區發展代理332個(ge) 、客戶5000餘(yu) 人,該團夥(huo) 經營的非法期貨交易平台涉案總金額達3822.32億(yi) 元。
2011年11月2日,洛陽市民葉某到洛陽市公安局經偵(zhen) 支隊報案稱,其在2010年4月通過代理商王某,在一個(ge) 境外網上的黃金期貨交易平台開設賬戶,參與(yu) 境外“倫(lun) 敦金”投資,以5%的交易保證金進行“買(mai) 多”或“賣空”雙向交易,短短幾個(ge) 月的時間就損失了280萬(wan) 元。該案引起了洛陽警方的高度重視,經偵(zhen) 支隊支隊長張輝迅速組織偵(zhen) 查人員對案件進行秘密調查。
偵(zhen) 查人員很快掌握了一些重要情況:犯罪嫌疑人王某、馬某、韓某等人在洛陽、鄭州、三門峽等地的多家金融機構開設了20餘(yu) 個(ge) 個(ge) 人賬戶,自2010年至今,這些賬戶與(yu) 省內(nei) 大量個(ge) 人賬戶資金往來頻繁。
11月8日,[注冊(ce) 香港公司程序]專(zhuan) 案組對王某等人秘密監控,同時赴深圳、上海秘密開展偵(zhen) 查工作。在深圳、上海兩(liang) 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經過20餘(yu) 天夜以繼日的摸排查找,專(zhuan) 案組初步鎖定了以許某為(wei) 幕後老板、主要成員包括梁某等20餘(yu) 人的犯罪團夥(huo) 的活動軌跡。
該團夥(huo) 雖然自稱境外合法金融機構,卻隱藏在上海浦東(dong) 新區的一戶民房內(nei) ,通過互聯網和電話對外聯係,在國內(nei) 多個(ge) 省市發展、建立起一個(ge) 龐大的代理網絡。
洛陽市公安局迅速將上述情況向省公安廳作了專(zhuan) 題匯報。省公安廳有關(guan) 領導到公安部經偵(zhen) 局,請求公安部經偵(zhen) 局協調指揮案件偵(zhen) 破工作。
今年3月2日,在公安部經偵(zhen) 局的統一指揮下,洛陽、上海兩(liang) 地警方果斷出擊,一舉(ju) 端掉該團夥(huo) 位於(yu) 上海市浦東(dong) 新區的操作窩點。正在經營非法期貨交易的羅某等數名犯罪嫌疑人在驚慌失措中悉數落網,許某、梁某與(yu) 洛陽代理商王某等人也相繼在上海、洛陽等地被抓獲歸案。
7月17日,福清警方破獲3起非法經營黃金期貨交易案。犯罪團夥(huo) 利用私設的境外期貨交易平台,以高額回報為(wei) 誘餌,拉攏客戶進行非法黃金期貨交易,並使受害人虧(kui) 損累累。僅(jin) 僅(jin) 開業(ye) 3~4個(ge) 月,3家“地下炒金”公司已涉案1.2億(yi) 美元,折合人民幣7.6億(yi) 元。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半個(ge) 月前,福清警方接到市民舉(ju) 報,稱許多市民被“忽悠”到“金道投資有限公司”開戶進行“倫(lun) 敦金”期貨交易後,10多萬(wan) 元血本無歸。經警方初步調查,“金道投資有限公司”於(yu) 今年3月份成立以來,一直涉嫌從(cong) 事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此外,“金道投資有限公司”並非福清唯一的一家“地下炒金”公司。該公司的兩(liang) 名股東(dong) 在獲得高額的回報後,先後在今年4月份跳槽另行成立了“文信投資谘詢有限公司”和“鑫皇朝投資谘詢有限公司”。
7月17日上午,由福清市公安局經偵(zhen) 大隊、刑偵(zhen) 大隊、網安大隊等50多位民警組成的專(zhuan) 案組對該公司進行了突擊查處。同時被查處的還有位於(yu) 11樓的“文信投資谘詢有限公司”和環球大廈的“鑫皇朝投資谘詢有限公司”。
自開業(ye) 以來,這三家“地下炒金”公司非法經營黃金期貨交易金額達1.2億(yi) 多美元,折合人民幣7.6億(yi) 多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葉某、林某、俞某等12人已經被刑事拘留,另外55名從(cong) 業(ye) 人員被取保候審。警方稱,被刑拘的嫌疑人多為(wei) 福清本地人,且年齡多低於(yu) 30歲,屬於(yu) 典型的“80後”。
經辦民警稱,涉案公司為(wei) 了發展客戶,[注冊(ce) 香港公司費用]對手下的幾十名業(ye) 務員進行了專(zhuan) 門的“電話訪術”培訓,每個(ge) “業(ye) 務員”都有一本數十頁的培訓教材。每天,他們(men) 撥通客戶的電話後,對客戶的不同反應都會(hui) 進行相應的研究。隨後,對取得初步信任的客戶,公司的骨幹業(ye) 務員通過QQ遠程連線,或親(qin) 自帶到公司,觀看由電腦操作員現場演示的炒“黃金期貨”並輕鬆賺錢的流程。發展成公司的客戶後,客戶要與(yu) 公司簽訂“會(hui) 員合約書(shu) ”,提供銀行賬戶及資金。
涉案公司的交易平台服務器全部掛靠在國外,真假難辨,根據現在的案審,不少客戶都在懷疑是涉案公司在人為(wei) 製造虛假漲跌走勢圖以騙取客戶的錢財。此外,涉案公司要求客戶將保證金通過網上銀行匯往國外的指定賬戶,客戶賺的錢也得暫寄在國外的賬戶上。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的偵(zhen) 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