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水喝,就一定有人願意飲鴆止渴。”在對《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談及高利貸存在的“合理性”時,金某一針見血。“這幾個(ge) 月,我這裏生意好得不得了,資金進出價(jia) 格都翻倍。”他說。
曾在商業(ye) 銀行工作近20年的金某現在是上海一家“投資公司”的總經理,從(cong) 事的業(ye) 務正是高利貸。
在金某看來,“4萬(wan) 億(yi) ”刺激政策過後,[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服務]商業(ye) 銀行今年開始進入“利潤回吐期”,不良反彈定會(hui) 造成銀行對風險行業(ye) 急收信貸,而這恰好能為(wei) 民間借貸提供大量市場需求。看準了這一“掘金”時機,金某因此毅然從(cong) 銀行中層領導崗位“跳槽”。
與(yu) 金某的判斷類似,有業(ye) 內(nei) 分析人士認為(wei) ,即便是在央行近期連續兩(liang) 次降息之後,企業(ye) 的信貸環境也仍將十分緊張。而正是這種正規信貸的“蕭條”,很大程度上造就了高利貸的“繁榮”。
放款月息能超10%
金某自稱是資金的“搬運工”。“‘高利貸’生意,說穿了就是資金的倒賣,隻是賣價(jia) 高過法律允許範疇。”在他看來,“做高利貸和做銀行思路一樣,都是資金的低買(mai) 高賣,一求息差最大化,二求風險最小化。”
由此,他的公司運作總體(ti) 有兩(liang) 大任務,一是在發起人自有類似“股本金”基礎上再從(cong) 民間集資,這些資金一般以“債(zhai) ”的形式而非“股”的形式進入,即作為(wei) 公司借款,借據上寫(xie) 明期限和利息;二是向急缺資金的企業(ye) 放貸,“貸款模式越來越接近銀行模式,隻是風險容忍度不同”。
資金如何定價(jia) ?據金某透露,今年以來,隨著銀行對風險行業(ye) 頻繁預警,越來越多的企業(ye) (包括他在銀行時期的老客戶)從(cong) 正規融資渠道貸不到款,因此“投奔”他;而從(cong) 6月開始,隨著半年末銀行還款高峰期來臨(lin) ,客戶願意接受的利息更高了。
“法律規定的‘銀行同期基準利率4倍’的紅線,在我們(men) 行業(ye) 裏,根本不叫‘高利’。”金某坦言,即使對於(yu) “優(you) 質客戶”,他的基準放息也收到月息3分。而對於(yu) 那些“風險客戶”,月息還是3分;但在上個(ge) 月,金某開始在借款期限上偷換概念——“1天按3天,甚至最高1天按5天計算”。
本報記者順著金某“客戶”的其他資金端采訪發現,近期,來自浙江、廣東(dong) 一帶的資金方開價(jia) 折合月息接近10%,[注冊(ce) 香港公司服務]甚至短期借貸超過10%的現象已經不算罕見。而這些救急資金,大多用於(yu) 應急銀行轉貸及訂單短期墊資。
以極端的“1天按5天計”的價(jia) 格推算,實際月息是15%,即年化180%。不過金某稱,沒有客戶會(hui) 以如此高息長期借貸,他的公司也不可能相信客戶有支付年息180%的能力。“高價(jia) 資金都是短期救急使用,借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ge) 月。”金某舉(ju) 例稱,“比如用於(yu) 銀行轉貸。”
水漲船高。下遊越來越大的需求也促使金某急需上遊資金補充。他承認,近階段,公司融入資金的成本也幾乎翻倍。“給予投資方的回報現價(jia) 是月息2分,而且可以不固定投資期限,100萬(wan) 起投,投滿1個(ge) 月後,隨時可以拿息撤資。”
本報記者觀察發現,除了能吸引社會(hui) 閑散資金外,還有一些原本投資二級市場的小型PE也成了金某公司的投資方。而公司已經購置用於(yu) 辦公的豪裝整層物業(ye) 以及半數從(cong) 銀行“跳槽”出來的“團隊”,似乎也成了“散戶”投資者的定心丸。
崩盤可能性漸增
在金某看來,外界對“高利貸”不加區分地一味“痛恨”有失偏頗。他將高利貸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類是古已有之的純民間小規模借貸,比如給賭博者放款;而他將自己“有組織、有規模”的公司看成另一類高利貸,即存在於(yu) 灰色地帶的“類金融機構”。
外界對於(yu) 高利貸批判顯而易見。上海銀監局副局長談偉(wei) 憲近日在一場論壇上呼籲在刑法中增設“發放高利貸罪”。他稱,沒有企業(ye) 能夠承擔借入高利貸所產(chan) 生的財務成本,“不管是本分經營,還是不本分經營的(企業(ye) ),最終都會(hui) 資不抵債(zhai) 破產(chan) ”。
金某也並不否認他在從(cong) 企業(ye) 的資金危局中“吸血”,但他反複向記者強調,公司實際幫助了不少企業(ye) 轉危為(wei) 安。
他表示,不少客戶公司在銀行貸款到期後獲得批複可以續貸,但公司自有資金或者在項目上,或者也被拆借,需要借一筆“過橋”資金。但正規融資渠道的單一、受限監管以及“一放齊放、一收齊收”的特性,切斷了本可生存企業(ye) 的資金鏈。
不難發現,金某的公司正在過的“好日子”其實始自這一波市場資金麵收縮。本來,市場上不少企業(ye) 以“十個(ge) 瓶子九個(ge) 蓋”的方式繞轉資金和銀行貸款,[香港公司機構服務]當銀行收貸,原本的“九個(ge) 蓋”變成了“八個(ge) 蓋”,金某的資金,就成了必要時的一個(ge) “臨(lin) 時蓋”。
但需要注意的是,金某已經意識到銀行收貸對高利貸的雙刃作用:“銀行收貸初期,增加的是客戶;銀行持續收貸,增加的是風險。”
金某稱,近期,客戶能提供的抵押物(通常是銀行不接受的房產(chan) 餘(yu) 值抵押、車和其他貴重物品)變少;本來一些客戶還有各自行業(ye) 裏實力較強的公司願意做擔保,現在這類“擔保”也少了。
當客戶的資金鏈越繃越緊,行業(ye) 整體(ti) “崩盤”的可能性越來越大,銀行出身的金某“心裏有數”。他不無唏噓地告訴本報記者,有不少客戶,從(cong) 他還是銀行支行長的時候就跟著他融資,幫他消化分行壓下來的貸款指標。他一路看著那些老板身家變大,看著他們(men) 集體(ti) 資金告急,然後放高利貸給他們(men) ,直到現在,“利息再高也不能做了”。
壞賬攀升催生討債(zhai) 行業(ye)
銀行的先期分行業(ye) 急速收貸帶來了高利貸的“春天”;銀行的持續收貸又帶動行業(ye) 整體(ti) 告急,引發高利貸的壞賬上升。而高利貸和“黑社會(hui) ”自古不分家,本報從(cong) 江蘇幾家民間高利貸獲悉,由於(yu) 高利貸壞賬攀升,為(wei) 高利貸收賬的討債(zhai) 公司趁勢勃發。
金某自稱公司風險可控,還不需要外部討債(zhai) 公司,但他對這一現象卻表示理解。他稱,高利貸的致命傷(shang) 在於(yu) 非法,一旦壞賬,如果訴諸正常法律途徑解決(jue) ,至少高息部分將不受法律支持。
本報記者此前從(cong) 浙江采訪獲悉,當地不少地方政府在牽頭處理地區資金告急行業(ye) 或企業(ye) 債(zhai) 務重組時,就從(cong) 政府層麵下令,將所涉民間高利融資“一刀斬斷”。當地某地方政府官員告訴記者,高利貸本屬非法,因此在處理過程中,企業(ye) 欠下的高額民間利息全部被豁免,而本金部分也可打折歸還。
不過,金某雖有隱憂,卻在其實際的某次訴諸司法操作中打了“擦邊球”。對於(yu) 已經發生的一筆壞賬,金某將客戶告上法庭後,對於(yu) 法律不支持的高息部分,金某以一筆計價(jia) 的“違約金”形式予以固定並“合法化”。
金某自鳴得意的做法在本報采訪的幾名江蘇高利貸老板看來似乎過於(yu) “文縐縐”、沒效率。兩(liang) 名徐州的高利貸老板告訴記者,在當地已經有了專(zhuan) 門為(wei) 高利貸服務的討債(zhai) 公司,按照案子的標的和難易程度計費,“一般討債(zhai) 事成之後,他們(men) 分走10%~30%的錢”。
某高利貸老板稱,當地的討債(zhai) 公司員工多半是社會(hui) 閑散人員,打砸搶都在行。“他們(men) 中的很多人原本是幹拆遷的,現在討債(zhai) 賺頭好,就都過來了。”他稱,討債(zhai) 的數額幾萬(wan) 、幾十萬(wan) 、幾百萬(wan) 都有。
“討債(zhai) 公司還有一個(ge) 作用,就是跟蹤(債(zhai) 務人)。”他說,現在借錢的怕欠錢的,因為(wei) 債(zhai) 務人一般都不止一頭欠債(zhai) ,“先還別家的、轉移資金的、逃跑的、自殺的太多了”。
該老板向記者倒苦水:“能好言相勸的,誰也不想把事情鬧大。”他說,在他手裏借錢的,不少都是鄉(xiang) 親(qin) 或朋友、朋友的朋友,他一般的做法是到對方家裏去磨,勸說對方把僅(jin) 存的資產(chan) 變現,傾(qing) 家蕩產(chan) 還債(zhai) 。所謂的“好言相勸”,是承諾對方,隻要自己不倒,日後會(hui) 按月支付對方家庭和子女的教育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