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中小企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中小企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管理。[杭州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
辦法規定,中小企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於(yu) 支持中小企業(ye) 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ye) 技術進步、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擴大就業(ye) ,以及改善服務環境等方麵。專(zhuan) 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宏觀政策、產(chan) 業(ye) 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並向中西部地區傾(qing) 斜,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加強對社會(hui) 資金的引導。
專(zhuan) 項資金采取無償(chang) 資助、貸款貼息方式進行支持。專(zhuan) 項資金無償(chang) 資助的額度,每個(ge) 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wan) 元。專(zhuan) 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按照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每個(ge) 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wan) 元。對改善中小企業(ye) 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ye) 服務環境項目的支持額度最多不超過400萬(wan) 元。
辦法要求,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小企業(ye) 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年度實施方案,其中用於(yu) 小型微型企業(ye) 和改善服務環境的資金規模不得少於(yu) 申請額的80%。
本報北京6月14日電 (記者李麗(li) 輝)財政部和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近日出台《中小企業(ye) 信用擔保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中小企業(ye) 信用擔保資金管理。
擔保資金采取以下幾種支持方式:[北京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
——業(ye) 務補助。鼓勵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為(wei) 中小企業(ye) 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ye) 提供擔保(再擔保)服務。對符合本辦法條件的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ye) 擔保業(ye) 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餘(yu) 額的1%、2%、3%給予補助。對符合本辦法條件的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和小型微型企業(ye) 再擔保業(ye) 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餘(yu) 額的0.5%和1%給予補助。
——保費補助。鼓勵擔保機構為(wei) 中小企業(ye) 提供低費率擔保服務。在不提高其他費用標準的前提下,對擔保機構開展的擔保費率低於(yu) 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中小企業(ye) 擔保業(ye) 務給予補助,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與(yu) 實際擔保費率之差,並重點補助小型微型企業(ye) 低費率擔保業(ye) 務。
[上海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資本金投入。鼓勵擔保機構擴大資本規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強業(ye) 務能力。特殊情況下,對符合本辦法條件的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新增出資額的30%給予注資支持。
符合本辦法條件的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可以同時申請以上不限於(yu) 一項支持方式的資助,但單個(ge) 擔保機構當年獲得擔保資金的資助額最多不超過2000萬(wan) 元,單個(ge) 再擔保機構當年獲得擔保資金的資助額最多不超過3000萬(wan)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