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江蘇省張家港港區碼頭,30個(ge) 集裝箱貨櫃整齊地碼放著,它們(men) 將回到出發地———荷蘭(lan) ,帶著“肚子”裏的數千噸生活垃圾。這隻是南京海關(guan) 近期查獲的特大固體(ti) 廢物走私案中的一部分走私貨物。從(cong) 去年底至今年3月,根據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轉來的線索,南京海關(guan) 先後查獲5起偽(wei) 報品名走私進口國外城市垃圾案,共涉及進口城市垃圾4000餘(yu) 噸,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據悉,這是在海關(guan) 總署開展“國門之盾”行動統一部署下,[廣州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近年來南京海關(guan) 查獲的江蘇省口岸最大走私固體(ti) 廢物案。
隨著係列案件的查辦,一條從(cong) 荷蘭(lan) 到台灣再到大陸的“洋垃圾”跨境走私“黑色鏈條”被摧毀,“洋垃圾”跨境走私的幕後推手也浮出水麵———高達數十倍的瘋狂暴利。
“洋垃圾”走私掀開冰山一角
去年12月中旬,有關(guan) “洋垃圾”可能運抵張家港口岸的線索從(cong) 荷蘭(lan) 執法部門傳(chuan) 遞到南京海關(guan) 緝私局,這是中荷雙方聯手打擊廢物走私案件的首次合作。看到線索內(nei) 容,南京海關(guan) 副關(guan) 長兼緝私局局長司永勝心中一揪。線索中提到的“生活垃圾等”屬於(yu) 我國明文規定禁止進口的固體(ti) 廢物,進境後將對生態環境及人體(ti) 健康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此類固體(ti) 走私廢物案件性質非常惡劣,一直是海關(guan) 打擊的重點。南京海關(guan) 緝私局立即成立專(zhuan) 案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這批廢物可謂“毒深入骨”,在查獲這批“洋垃圾”的第二天,現場參與(yu) 查驗、直接與(yu) 這批貨物“親(qin) 密接觸”的海關(guan) 關(guan) 員和緝私警察陸續出現了嚴(yan) 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的症狀。如果這批“洋垃圾”順利流入我國境內(nei) ,其對環境造成的損害不言而喻。經過,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ti) 廢物汙染控製技術研究所派專(zhuan) 家至現場進行固體(ti) 廢物屬性鑒別,這些“洋垃圾”全部為(wei) 城市垃圾,屬於(yu) 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ti) 廢物。南京海關(guan) 緝私局立即對這30集裝箱貨物涉嫌走私廢物立案偵(zhen) 查,案件代號為(wei) “32.14”。
進口這些高汙染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是誰,[深圳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作何用途,是否還有其他通過走私流入境內(nei) 的“洋垃圾”,不法分子如何從(cong) 中獲利?一連串的疑問在南京海關(guan) 緝私警察心頭形成,這30集裝箱“洋垃圾”的查獲就如冰山的一角,更多的黑幕需要通過調查去揭開。“對這種禍國殃民的犯罪行為(wei) 一定要狠狠打擊!”南京海關(guan) 關(guan) 長李多寬在聽取案情匯報後嚴(yan) 厲指出。
據南京海關(guan) 介紹,並非所有的廢物都禁止進口,相反我國每年會(hui) 從(cong) 國外進口大量的廢物。大部分廢物都是可再生資源,從(cong) 廢物中獲取資源既環保又經濟。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重視再生資源的回收與(yu) 利用,每年也有大量的可再生資源貿易發生。以廢紙為(wei) 例,回用廢紙給造紙企業(ye) 帶來了節約投資、降低成本、減少汙染、改善質量等很多好處,同時也有利於(yu) 減少城市固體(ti) 廢物處理負荷,減少森林原木的砍伐,保護生態與(yu) 環境。
但是,廢物也並非全都是寶。仍以廢紙為(wei) 例,在我國符合環境保護控製標準,雜質含量不超過1.5%的廢紙,像(廢碎)瓦楞紙、紙板以及廢報紙、雜誌等都是允許進口的,而像(廢碎)牆紙、塗蠟紙、複寫(xie) 紙等雜質含量高、利用率低、回收成本高、環境汙染危害大的廢紙則被禁止進境。城市生活垃圾更是在禁止進境之列。在本案中,涉案企業(ye) 正是利用國家有關(guan) 政策,將禁止進境的城市生活垃圾偽(wei) 報成允許進口的“廢舊報紙”非法走私進境。
跨境走私“黑色鏈條”被摧毀
經調查,這批“洋垃圾”是安徽合肥和普貿易有限公司向台灣某公司購買(mai) 。今年2月19日,南京海關(guan) 緝私警察兵分兩(liang) 路,一路奔赴上海虹橋機場,將準備入境的台灣某公司台灣籍負責人現場抓獲;一路趕往合肥調查取證,將涉嫌走私廢物罪的合肥和普公司經理耿某刑事拘留。
據台灣某公司負責人供述稱,這30個(ge) 集裝箱貨物以台灣某公司名義(yi) 向荷蘭(lan) V an Puijfelik B .V公司購買(mai) ,購買(mai) 後再銷售給合肥和普公司。他明知這些“洋垃圾”是我國禁止進口的物品,便與(yu) 耿某合謀,采取偽(wei) 報品名、偽(wei) 造單證的手法向海關(guan) 申報進口。荷蘭(lan) 的供貨商自然也知道其中的貓膩,在海關(guan) 緝私部門查獲的台灣某公司與(yu) 供貨商之間往來的郵件中可以看到,雙方詳細商討了廢物裝櫃時如何在集裝箱門口堆放一至兩(liang) 排合格廢舊報紙或廢舊瓦楞紙作為(wei) 偽(wei) 裝,意圖逃避海關(guan) 監管,表述直白露骨,氣焰囂張。
隨著偵(zhen) 查工作的深入,[青島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
案件規模逐漸擴大。海關(guan) 緝私警察發現並取得了確鑿的證據:荷蘭(lan) 歐洲纖維供應公司曾於(yu) 2011年10月將3批共2045.04噸城市垃圾出口至中國,3批貨物均通過台灣某公司銷售。其中兩(liang) 批共1521.66噸城市垃圾銷售給合肥圖騰貿易有限公司,從(cong) 荷蘭(lan) 鹿特丹港裝運至中國境內(nei) ,於(yu) 2011年12月偽(wei) 報為(wei) 廢舊瓦楞紙和廢舊報紙進口。另外一批524.38噸城市垃圾銷售給另外一家合肥緣江貿易有限公司,經荷蘭(lan) 鹿特丹地區發貨,從(cong) 比利時安特衛普港裝運至中國境內(nei) ,於(yu) 2011年12月偽(wei) 報為(wei) 廢舊報紙進口。
南京海關(guan) 緝私局立即對合肥圖騰公司和合肥緣江公司涉嫌走私廢物案刑事分別立案偵(zhen) 查,迅速抓獲兩(liang) 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崔某,一舉(ju) 摧毀這一境外供貨商或中間商與(yu) 境內(nei) 采購商勾結的跨境走私城市垃圾犯罪渠道。這是一條境內(nei) 外相互勾結、分工明確、運作熟練、國內(nei) 集散迅速的犯罪鏈條,涉及荷蘭(lan) 、台灣和大陸三地的不法分子。
今年3月15日,在海關(guan) 總署緝私局的大力協調和指導下,中荷執法部門案件工作會(hui) 談在張家港海關(guan) 舉(ju) 行,荷蘭(lan) 駐華使館警務專(zhuan) 員和海關(guan) 專(zhuan) 員到會(hui) 。南京海關(guan) 表示,這幾起固體(ti) 廢物走私案件的偵(zhen) 破取得成功,是“國門之盾”行動開展以來,中荷兩(liang) 國在打擊廢物走私案件方麵取得的首次成功,截獲違法進口廢物數量之大、進口廢物品質惡劣、犯罪手法專(zhuan) 業(ye) 為(wei) 近年江蘇口岸乃至全國罕見。
據悉,中荷雙方都高度重視該領域的首次執法合作,希望以此為(wei) 契機,探索和完善更有效的執法聯動機製,通過與(yu) 相關(guan) 國家的執法機關(guan) 的配合,從(cong) 源頭上嚴(yan) 厲打擊這類惡性走私案件。目前,荷蘭(lan) 相關(guan) 執法部門已對2名荷蘭(lan) 籍嫌疑人開展了刑事司法調查。
背後推手是瘋狂暴利
在網絡搜索引擎“百度”中鍵入“洋垃圾”、“走私”等關(guan) 鍵詞,得到的相關(guan) 新聞信息有近6000條,相關(guan) 網頁21萬(wan) 多個(ge) 。那麽(me) 是什麽(me) 讓“洋垃圾”走私如火如荼,讓這麽(me) 多不法分子甘願為(wei) 之鋌而走險?《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驅動不法分子走私“洋垃圾”的背後推手是暴利,數十乃至上百倍的暴利。
近年來,走私“洋垃圾”入境頻頻發生。2008年,薑某夥(huo) 同他人商議從(cong) 國外低價(jia) 進口廢舊電池等“洋垃圾”,欲想在國內(nei) 進行加工翻新後再販賣牟利。他向國外訂購了一個(ge) 40尺貨櫃的廢五金,並在其中夾藏了近14噸廢舊蓄電池。貨櫃運抵福州馬尾港時,薑某等人以福州市某舊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名義(yi) 申請報關(guan) ,並偽(wei) 報品名,被海關(guan) 現場查驗發現並立案偵(zhen) 查。經查實,薑某等人先後從(cong) 國外進口了5個(ge) 貨櫃廢五金,其中共藏匿廢舊電池57.53噸,電子垃圾17.46噸。
2009年,媒體(ti) 曝光廣東(dong) 省陸豐(feng) 碣石年銷“洋垃圾”服裝上億(yi) 件。不法分子從(cong) 境外將廢舊服裝走私入境,然後通過加工進行翻新,以新衣服的形式對外銷售,從(cong) 中牟取暴利;2010年,久居廣西南寧的馬來西亞(ya) 籍華人葉某與(yu) 東(dong) 興(xing) 市的黃某“合作”,取道越南走私廢舊固體(ti) “洋垃圾”。當110.42噸廢輪胎從(cong) 東(dong) 興(xing) 海關(guan) 入境時,被海關(guan) 緝私部門查獲……
安徽合肥的兩(liang) 家涉案公司走私進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國內(nei) 分揀後銷售牟利。他們(men) 從(cong) 境外購買(mai) 的城市生活垃圾價(jia) 格極低,均攤下來每噸僅(jin) 幾十元。等這些垃圾入境後,他們(men) 便組織工人進行分揀,從(cong) 中分揀出極少量的紙、塑料等有價(jia) 值物品進行銷售。譬如分選出的廢舊報紙售價(jia) 達到每噸2000元以上,分選出的可樂(le) 瓶、礦泉水瓶等廢塑料售價(jia) 每噸40000元以上,其利潤達到數十乃至上百倍。
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同時,卻沒有負擔起保護環境的責任。南京海關(guan) 緝私部門調查發現,進口這些城市垃圾的公司,在將垃圾中有價(jia) 值的成分分揀出後,其餘(yu) 絕大多數不可利用的城市垃圾則被丟(diu) 棄。安徽的這兩(liang) 家公司將這些垃圾直接流入當地的垃圾堆放、填埋場,不僅(jin) 加重了當地的垃圾處理負擔,而且給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巨大汙染。
根據我國《固體(ti) 廢物進口管理辦法》規定,對於(yu) 禁止進口固體(ti) 廢物首先是由進口者或承運人在規定期限內(nei) 將固體(ti) 廢物原裝退回,進口者或承運人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進口者或承運人不得放棄有關(guan) 固體(ti) 廢物。6月1日上午,經過南京海關(guan) 積極協調,來自荷蘭(lan) 的30個(ge) 集裝箱共計763噸的走私城市垃圾被全部裝船退運出境,預計7月上旬抵達荷蘭(lan) 鹿特丹港,此係列案件中查獲的其它固體(ti) 廢物將委托環保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7名犯罪嫌疑人將在案件偵(zhen) 查終結後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多方聯動機製仍需探索
南京海關(guan) 緝私部門介紹,走私固體(ti) 廢物案件涉及的手法越來越多樣,主要包括貨物藏匿,繞越設關(guan) 地、偽(wei) 報品名、低報價(jia) 格等。2011年全國海關(guan) 查處涉及進口固廢案1121起,重點走私貨物是廢金屬1.04萬(wan) 噸、廢塑料1.6萬(wan) 噸,其它固體(ti) 廢物25.05萬(wan) 噸,打擊走私固體(ti) 廢物案件形勢不容樂(le) 觀。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世界上許多國家均重視再生資源的回收與(yu) 利用,近年來我國固體(ti) 廢物進口量日益增多,僅(jin) 2010年,我國實際進口廢紙、廢塑料、廢五金等可用做原料的固體(ti) 廢物就達4000多萬(wan) 噸。市場預測,未來5年我國城市固體(ti) 廢物的處理年平均投資會(hui) 超過4000億(yi) 元。
發達國家對再生資源的利用更為(wei) 重視,但由於(yu) 發達國家的勞動力資源價(jia) 格比較高,而再生資源的拆解和分選大部分是需要手工分選,不適用大規模的機械化生產(chan) 。所以發達國家對需手工分選的廢料的處理基本上是以出口為(wei) 主,而對於(yu) 可以機械化操作的廢料,則限製出口。
廢物的利用不僅(jin) 可以減少城市固體(ti) 廢物處理負荷,減少森林原木的砍伐,保持生態平衡,而且也能給企業(ye) 帶來很好的經濟效益。回用廢紙對造紙企業(ye) 有節約投資、降低成本、減少汙染、改善質量等很多好處。據有關(guan) 專(zhuan) 家測算,利用1噸廢紙,相當於(yu) 節約3立方米木材、1 .2噸標準煤、600千瓦時電和100立方米水。可以少砍17棵大樹,節省3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場空間,還可以節約一半以上的造紙能源,減少35%的水汙染。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企業(ye) 便想從(cong) 禁止進口的垃圾中“淘金”。
為(wei) 此,海關(guan) 緝私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根據關(guan) 區廢紙進口企業(ye) 的資信情況和口岸動態,采取有效措施,強化通關(guan) 、監管環節的風險分析工作。重點關(guan) 注資信低、進口頻次低的企業(ye) 、異地非生產(chan) 型企業(ye) 以及首次進口企業(ye) ,對其進口貨物實施重點查驗,保持打擊夾藏、夾帶、偽(wei) 報進口固廢違法活動的高壓態勢。
在現場查驗中,包括集裝箱檢查設備進行X光機查驗,對機檢查驗發現有走私違規嫌疑的,開箱實施人工徹底查驗;對機檢圖像無法確定是否異常的(廢紙與(yu) 廢塑料僅(jin) 憑圖像較難區別),由計算機“隨機挑箱”,實施機檢後人工查驗;對裝載進口固體(ti) 廢物的運輸車輛,在進出海關(guan) 監管場所時須實施100%過磅稱重。
當然,由於(yu) 固體(ti) 廢物進口一般而言至少涉及境外裝船前檢驗、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海關(guan) 查驗及環保部門監管等四個(ge) 監管環節。所以隻有各環節各負其責,通力合作才能有效提高固廢進口的監管效能。
在此次案件的偵(zhen) 辦中,南京海關(guan) 積極探索多方聯動機製,於(yu) 今年3月22日在南京召開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和江蘇省環保廳相關(guan) 人員參加的廢物走私案件相關(guan) 法律問題研討會(hui) ,探討此類案件處置中的協作問題。4月24日,國家環境保護部固廢處相關(guan) 負責人率領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固廢中心負責人、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負責人等一行6人赴張家港海關(guan) 緝私分局,與(yu) 緝私部門代表就走私進口城市垃圾召開業(ye) 務研討會(hui) 。雙方就案件中海關(guan) 緝私部門查獲的境外城市垃圾處理、廢物進口許可證買(mai) 賣等4個(ge) 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會(hui) 談,並對涉案城市垃圾退運處置方法達成共識,積極為(wei) 涉案城市垃圾退運這一疑難問題難尋求解決(jue) 途徑。
另外,海關(guan) 與(yu) 環保、質檢三部門在法律法規的製定、行業(ye) 標準的製定、進出口監管方麵也已開展了良好的合作,有效打擊廢物的非法走私。2011年,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guan) 於(yu) 加強固體(ti) 廢物進口管理和執法信息共享的有關(guan) 規定》,為(wei) 進一步加強合作奠定了更好的基礎。
南京海關(guan) 關(guan) 長李多寬介紹,此次案件的辦理還實踐了國際合作,中國與(yu) 荷蘭(lan) 執法機構開展了積極有效的合作,在案件線索共享、工作會(hui) 談、後續處置等多個(ge) 方麵反複交流,努力達成一致。相信這種多方聯動的機製建立起來並日益成熟,一定能使“洋垃圾”走私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