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dong) 、青島、浙江、寧波、福建、廈門、廣東(dong) 、深圳省(市)人民政府:
為(wei) 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大力發展海洋經濟、科學開發海洋資源、培育海洋優(you) 勢產(chan) 業(ye) 、打造藍色經濟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決(jue) 定》,財政部、國家海洋局(以下簡稱兩(liang) 部門)決(jue) 定以發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為(wei) 抓手,支持部分地方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並通過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海域使用金、海洋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經費、高等學[注冊(ce) 巴拿馬公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等4個(ge) 專(zhuan) 項資金對相關(guan) 工作予以支持。有關(guan) 要求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創新體(ti) 製機製,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按照產(chan) 學研用一體(ti) 化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通過示範,探索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與(yu) 新機製,突破一批製約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的核心和重大技術,成功轉化一批重大技術成果,發展壯大一批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示範企業(ye) ,培育若幹個(ge) 特色明顯、優(you) 勢突出的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集聚區,促進海洋經濟實現跨躍式發展。
示範地方應當根據國家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的總體(ti) 部署,結合本地特色優(you) 勢,選擇本省重點發展的產(chan) 業(ye) 領域,對發展現狀、資源分布和優(you) 勢力量等進行梳理,找出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方向,做好頂層設計和規劃。注重創新鏈條設計,形成產(chan) 學研用各關(guan) 鍵環節緊密銜接、任務分工及利益分配合理的創新機製。同時,要建立本省(市)開展示範工作的組織保障機製,製定相關(guan) 配套政策,為(wei) 示範工作的開展創造條件,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具體(ti) 要求
(一)創新體(ti) 製機製。
示範省份要搭建創新平台,創新體(ti) 製機製,建立由省(市)領導掛帥、相關(guan) 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協調機製,重點是做好頂層設計和科學規劃,促進目前分散在相關(guan) 中央部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渠道以及各相關(guan) 地方單位的資金、資源、人才等要素向優(you) 先發展領域和技術集中。
(二)創新支持方式。
示範省份要結合產(chan) 業(ye) 發展的不同階段和特點,分別運用補助、貼息、風險投資、擔保費用補貼等多種有效方式,尤其是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支持方式靈活優(you) 勢,加強與(yu) 所在地金融機構的銜接,引導金融機構參與(yu) ,創新金融產(chan) 品,引導社會(hui) 資金更多投向海洋經濟。
(三)產(chan) 學研用一體(ti) 化。[注冊(ce) 香港公司]
示範省份要按照產(chan) 學研用一體(ti) 化發展思路,以合理的利益分配為(wei) 紐帶,大力推進企業(ye) 、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開展協同創新,探索建立適應不同需求、形式多樣的產(chan) 學研用融合發展的模式。
1. 校校(或校所、所所)合作。麵向海洋經濟發展的重大需求,依托高等學校優(you) 勢特色學科,與(yu) 國內(nei) 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強強聯合,組建協同創新體(ti) ,協同攻關(guan) ,在關(guan) 鍵領域取得實質性突破,有力地支撐區域海洋經濟發展。
2. 企校(或企所)合作。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開展合作。一方麵,企業(ye) 要根據掌握的市場情況,及時將產(chan) 業(ye) 急需發展的核心共性技術任務委托高等學校或科研院所承擔;另一方麵,企業(ye) 要抓緊自身研究成果的轉化、產(chan) 業(ye) 化和市場培育,並以合理的利益機製聯合高等學校或科研院所,推動校、所成果轉化。
3. 推動上下遊企業(ye) 之間建立實質性合作關(guan) 係,促進原材料供應與(yu) 深加工環節緊密銜接,實現基地、原材料、相關(guan) 產(chan) 品一體(ti) 化協調發展。
(四)突出地方特色。
為(wei) 集中優(you) 勢資源,盡快推動某一領域率先突破,示範省份應在海洋生物高效健康養(yang) 殖、海洋醫藥與(yu) 生物製品、海洋裝備3個(ge) 領域中選擇一個(ge) 最有基礎的作為(wei) 示範重點(詳見附件1)。
(五)目標量化可執行。
示範省份要根據上述要求編製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明確總體(ti) 實施目標、分年度實施目標;目標要便於(yu) 考核,指標內(nei) 容主要包括:創新體(ti) 製機製情況、金融創新情況、研發投入、形成成果數量、成果轉化數量、完成工程量、產(chan) 業(ye) 規模、銷售收入、新增產(chan) 值、上繳稅金等。
三、國家補助資金的支持方式及重點
(一)支持方式。[香港公司注冊(ce) ]
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采取目標考核、滾動支持、包幹使用的方式,方案批複後,預撥部分啟動資金,以後年度財政部將會(hui) 同國家海洋局根據示範省份所提並經批準同意的預期目標對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一攬子考核,並視考核結果,分年下達補助資金。海域使用金、海洋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經費、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按照現行規定及專(zhuan) 項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二)支持重點。
1. 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支持國家科技計劃、海洋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地方財政資金以及社會(hui) 資金等形成的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領域科技成果的轉化、產(chan) 業(ye) 化和市場培育;支持海洋產(chan) 業(ye) 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2. 海洋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經費,支持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應用技術研發和應用示範。
3. 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重點支持以高等學校為(wei) 實施主體(ti) 的麵向海洋經濟,尤其是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核心共性問題以及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等開展的協同創新(詳見教技[2012]6號)。
4. 海域使用金支持海域海岸帶整治修複,要重點與(yu) 培育和發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相結合,為(wei) 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提供基地平台。
四、組織實施程序
(一)編製方案。示範省份要按照上述要求,統一編製總體(ti) 實施方案及成果轉化和產(chan) 業(ye) 化、公益性科研、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公共服務平台、海域海岸帶整治修複5個(ge) 分項實施方案(方案實施期為(wei) 2012—2015年,總體(ti) 實施方案及成果轉化和產(chan) 業(ye) 化、公益性科研、公共服務平台、海域海岸帶整治修複4個(ge) 分項實施方案編製提綱詳見附件2—6;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編製提綱詳見“2011計劃”實施方案),並按附件順序裝訂後,於(yu) 2012年6月15日前報送兩(liang) 部門(含電子版,各分送4份)。此外,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需報送“2011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3份。
考慮到區域發展的統一性,為(wei)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避免重複建設,實施方案由示範省份會(hui) 同所轄計劃單列市統一編製,其中由計劃單列市承擔的任務及目標要單獨標注,有關(guan) 部門單獨批複,補助資金單獨下達,由計劃單列市單獨組織實施。
(二)方案評估。兩(liang) 部門根據示範省份編製的總體(ti) 實施方案和分項實施方案,組織專(zhuan) 家或委托第三方對方案內(nei) 容進行評審,重點審核體(ti) 製機製創新、支持方式創新、金融創新、產(chan) 學研協同創新、預期目標等情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按照“2011計劃”評審認定方式開展。
(三)批複方案。示範省份根據評審論證意見對方案內(nei) 容進行修改完善後,正式上報總體(ti) 實施方案及分項實施方案,總體(ti) 實施方案由兩(liang) 部門審核後聯合批複。總體(ti) 實施方案批複後,示範省份人民政府要與(yu) 兩(liang) 部門簽訂承諾書(shu) (詳見附件7)。實施過程中,示範省(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分項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並將調整情況報兩(liang) 部門備案。
(四)資金撥付。實施方案批複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現有渠道分別下達。其中: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由財政部按照有關(guan) 規定撥付部分啟動資金,第二年及以後年度補助資金,兩(liang) 部門根據示範省份年度任務考核結果撥付。考核通過的,撥付後續補助資金,未通過考核的,後續補助資金不再撥付,並視情況扣回以前年度補助資金;海域使用金和海洋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經費、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通過現有渠道審核下達。
(五)考核檢查。示範省份應於(yu) 下年2月初將總體(ti) 實施方案和分項實施方案上年實施情況及年度任務目標完成情況書(shu) 麵報告兩(liang) 部門,兩(liang) 部門將組織力量對示範省份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兩(liang) 部門還將組織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