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請試點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下稱“營改增”)試點之後,近日《華夏時報》記者獨家獲悉,江蘇省也已將方案上報,申請在蘇州進行“營改增”試點。同時浙江、山東(dong) 、重慶、內(nei) 蒙古、雲(yun) 南等多省市區的摸底測算工作也在積極進行中,為(wei) 申報試點做準備。[注冊(ce) 意大利公司]
一時間申報“營改增”試點遍地開花。此前,各地政府一直擔心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後,稅收將如何分成?如今,上海試點方案的公布讓這一難題迎刃而解。傳(chuan) 聞中上海自行承擔減收後果的說法被收入分配關(guan) 係不變代替,因試點產(chan) 生的財政減收,也按現行財政體(ti) 製由中央和地方分別負擔。所謂收入分配關(guan) 係不變,即“營改增”後,原營業(ye) 稅收入部分,仍歸地方政府所有。
事實上,這一原則在國稅總局局長肖捷近期的一篇署名文章中已經有了比較明顯的體(ti) 現。
這篇4月1日發表的文章中肖捷係統地介紹了有關(guan) 增值稅製度改革的總體(ti) 考慮,文中明確指出,在收入歸屬上,要維持現行財政體(ti) 製基本穩定,按照保持中央和試點地區稅收分配關(guan) 係不變的原則,對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
於(yu) 是,“營改增”過程中地方政府最大的顧慮消除,隨後各地政府紛紛加入申請試點的行列。
近期的一次財稅學術研討會(hui) 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白景明直言:“‘營改增’後,原來歸地方的財政收入仍然歸地方,即使以後在全國推廣仍然會(hui) 秉承這一原則。”
這也就意味著,增值稅改革全國範圍推廣後,原有的央地收入分配難題已解。
央地分成難題已解[注冊(ce) 法國公司]
現在看來,一句“收入分配關(guan) 係不變”就能解決(jue) 的問題,在不少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正是多年來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道路上的難題。
“中央最早提出‘營改增’試點時,一些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很高,但最後談到‘稅收誰收’這個(ge) 問題時,中央回答‘國稅收’之後,地方政府就都打了退堂鼓,最後隻確定上海一家進行試點。”在廣州召開的一次關(guan) 於(yu) “營改增”的研討會(hui) 上,一位專(zhuan) 家向記者談起了這樣一個(ge) 小插曲,足以說明問題。
營業(ye) 稅改增值稅可以說是1994年分稅製改革以來的第一大改革。2011年中國增值稅和營業(ye) 稅相加占全國總稅收的42.5%,而前者是中國第一大稅種,後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因此,在最早征集試點地區的時候,很多省市並不積極。
一位東(dong) 部省市官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營改增”意味著地方第一大稅種被增值稅替代,而增值稅的75%歸中央,地方稅收勢必受到影響。因此,如果“營改增”必須同時進行財政分配體(ti) 製改革,對增值稅分成進行調整,即便無法同時改革,也要給地方一個(ge) 說法。
而上海“營改增”試點最終公布的方案為(wei) 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ye) 稅改增值稅後,收入仍然歸試點地區,既得利益不變,地方擔心的問題得到解決(jue) 。按照白景明的說法,即使在全國推廣,收入分配問題也已經解決(jue) 。
他同時指出,“試點方案總體(ti) 上應具有擴大試點和全麵實施的可操作性,而非僅(jin) 適應單個(ge) 地區的量身製作。”
不過,仍有專(zhuan) 家擔心隨著試點範圍的擴大,所涉及收入規模擴大,需要把增值稅放到統一的籃子裏去分配。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這就意味著當年中央與(yu) 地方增值稅、所得稅的分成比例存在的基礎鬆動了,那麽(me) ,中央與(yu) 地方勢必將重談共享稅的分成。
劉桓認為(wei) ,即使征管問題政府內(nei) 部可以協調,收入分配問題仍然是一個(ge) 大問題,應該盡早拿出方案,而他認為(wei) 現在高層可能已經在研究相關(guan) 方案。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也表示,隨著稅製改革的深入,應該有對應的財政分配體(ti) 製的改革。
地稅何處去
盡管地方政府一直擔心的收入減少問題得到解決(jue) ,但是各級地稅局的人員卻越來越不安。因為(wei) 與(yu) 收入分配關(guan) 係不變同時明確的還有,“在征收管理上,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後,由現行負責征收增值稅的國稅機關(guan) 統一征收。”肖捷撰文表示。
正在準備試點的北京,也已經明確改革試點工作開始後,交通運輸業(ye) 、部分現代服務業(ye) 的納稅申報服務、發票供應服務、納稅谘詢服務等涉稅服務將由國稅部門負責。從(cong) 目前開展試點測算準備工作的地區來看也大多是國稅部門負責。
江蘇地稅係統的一位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在當地“營改增”的工作過程中,國稅相對比較主動。
雖然現在各地“營改增”測算試點大多局限於(yu) 交通運輸和部分服務業(ye) ,營業(ye) 稅的大頭——建築業(ye) 和金融保險業(ye) 還沒有太多的涉及,但是不難想象,此項改革的最終方向是增值稅完全擴圍,取代營業(ye) 稅。
一位地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如果將營業(ye) 稅全部改成增值稅,地稅真的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我們(men) 的工作就是收點費了。”他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來,國地稅合並實際上應該是營改增的副產(chan) 品。因為(wei) 機構設置應該服從(cong) 改革的需要,不能因為(wei) 稅製改革後地稅沒有征管權限,沒事可幹而阻止改革。在他看來這個(ge) 理由沒有辦法拿到台麵上說。[注冊(ce) 伯利茲(zi) 公司]
長期從(cong) 事稅收籌劃的郭偉(wei) 告訴記者,他接觸到的一地稅部門的人除了做好他們(men) 現有的工作之外,不少人也在考慮營改增之後,他們(men) 還可以幹什麽(me)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