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銀行強製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wei) 存款,或者發放貸款時強製捆綁搭售其他金融產(chan) 品等行為(wei) 將被嚴(yan) 格禁止。
銀監會(hui) 昨日公布了《中國銀監會(hui) 關(guan) 於(yu) 整治銀行業(ye) 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重拳”整治存貸款和服務收費兩(liang) 大領域存在的問題,並對貸款定價(jia) 提出了七項禁止性規定。
[注冊(ce) 法國公司]“七不準”原則包括: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ye) 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製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wei) 存款。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ye) 金融機構貸款業(ye) 務和存款業(ye) 務應嚴(yan) 格分離。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ye) 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ye) 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ye) 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yan) 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ye) 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wei) 費用收取,嚴(yan) 禁變相提高利率。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ye) 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製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chan) 品。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ye) 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jia) 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ye) 務及其他服務中產(chan) 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guan) 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此外,通知還重點要求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對現行收費服務價(jia) 目進行全麵梳理檢查,及時自查自糾。通知規定,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應製定收費價(jia) 目名錄,並統一執行。[注冊(ce) 意大利公司]對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的收費項目,應在每次製定或調整價(jia) 格前向社會(hui) 公示,充分征詢消費者意見後納入收費價(jia) 目名錄並上網公布,嚴(yan) 格按照公布的收費價(jia) 目名錄收費。此外,各項服務必須“明碼標價(jia) ”。通知還規定,不得對未給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未給客戶帶來實質性收益、未給客戶提升實質性效率的產(chan) 品和服務收取費用。
銀監會(hui) 還要求,銀行業(ye) 金融機構要從(cong) 年度經營計劃和績效考核辦法的製定入手,整治不切實際的快增長、高指標問題,校正經營導向,從(cong) 源頭上杜絕各級機構、網點及員工的不規範經營衝(chong) 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