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20日建議成立“旅遊業(ye) 監管局”,規管旅遊業(ye) 運作,維護旅遊業(ye) 長遠健康發展。
[廣州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受到連串惡導遊事件影響,港府重新審視香港旅遊業(ye) 規管架構,拋出四大改組旅遊業(ye) 議會(hui) 的方案進行諮詢。
香港特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20日於(yu) 記者會(hui) 上公布有關(guan) 檢討結果。普遍認為(wei) ,成立以業(ye) 外人士占大多數理事席位的獨立法定機構,幷由賦予明確的法定職能,最能有效釋除關(guan) 於(yu) 旅遊業(ye) 界“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
蘇錦梁說,在詳細考慮相關(guan) 意見後,當局認為(wei) 有需要成立以非業(ye) 界人士占大多數理事席位的獨立法定機構,暫定名為(wei) “旅遊業(ye) 監管局”,負責旅遊業(ye) 的整體(ti) 規管,處理現時由旅遊業(ye) 議會(hui) 、旅行代理商注冊(ce) 處負責的規管及發牌工作。業(ye) 界成員除旅行代理商外,也包括導遊和領隊代表。
當局建議提高旅行代理商申請牌照的最低資本要求,[深圳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從(cong) 而提高入行門檻,提升行業(ye) 質素。同時為(wei) 導遊和領隊設立法定發牌製度,提高質素和專(zhuan) 業(ye) 性;幷設立獨立上訴機製,處理針對旅監局的裁決(jue) 而提出的上訴。
長遠而言,旅遊業(ye) 監管局將以自負盈虧(kui) 的方式運作,經費主要來自出境團征費、旅行代理商牌照費及內(nei) 地入境團登記費。當局將為(wei) 旅遊業(ye) 監管局提供一筆一次性撥款,資助初期運作。
蘇錦梁說,這次提出推行的方案意義(yi) 重大,標誌著香港旅遊業(ye) 規管改革跨出重要的一步。他期望新規管製度可以提升旅遊業(ye) 的服務質素,以及保持香港旅遊業(ye) 長遠健康發展。
[青島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當局的下一步工作,將草擬新法例以取代現行的《旅行代理商條例》,若進展順利,預計約兩(liang) 年半後向立法會(hui) 提交新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