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下稱新規)將於(yu) 2012年元旦起施行,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注冊(ce) 香港公司好處]排量在1.6-2.5L(含)的車型征稅降幅最大。
此次通過的車船稅法,乘用車車船稅按照排氣量劃分為(wei) 7個(ge) 檔次,其中,排量在1.6-2.5L(含)的汽車產(chan) 品征稅標準降幅最大。
新的車船稅稅額表顯示:1.0L(含)以下車型保持60-360元年基準稅額不變;1.0-1.6L從(cong) 此前的360-660元,調整為(wei) 300-540元;1.6-2.0L從(cong) 660-960元,調整為(wei) 360-660元;2.0-2.5L從(cong) 960-1620元,調整為(wei) 660-1200元;2.5-3.0L從(cong) 1620-2460元,調整為(wei) 1200-2400元。而3.0L(含)排量以上車型則維持了較高征稅標準。
[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新規還增加了新內(nei) 容:對受地震、洪澇等嚴(yan) 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車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nei) 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具體(ti) 減免期限和數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此外,新規規定,在一個(ge) 納稅年度內(nei) ,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guan) 管理機關(guan) 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