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銷售貨物和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均調整為(wei) 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征點為(wei) 每次(日)銷售額500元;按期納稅的營業(ye) 稅起征點調整為(wei) 月營業(ye) 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營業(ye) 稅起征點調整為(wei) 每次(日)營業(ye) 額500元。[香港公司年審]該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稅局、北京市地稅局日前聯合發布調整增值稅和營業(ye) 稅起征點的通知:北京增值稅和營業(ye) 稅起征點均調整為(wei) 每月20000元。根據初步測算,該政策每年可減稅約9.76億(yi) 元。
此前,[如何注冊(ce) 香港協會(hui) 社團]財政部發布第65號令,提高增值稅、營業(ye) 稅起征點的起征點幅度,為(wei) 小企業(ye) 減負。增值稅方麵,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的起征點幅度調整為(wei) 月銷售額5000至20000元,按次納稅的提高為(wei) 每次(日)銷售額300至500元。營業(ye) 稅方麵,按期納稅的營業(ye) 稅起征點的幅度提高為(wei) 月營業(ye) 額5000至20000元,按次納稅的提高為(wei) 每次(日)營業(ye) 額300至500元。北京地區的增值稅和營業(ye) 稅起征點均采用最高限。
北京市財政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注冊(ce) 香港公司條件]該項政策可實實在在為(wei) 相關(guan) 納稅人減輕負擔,每年總計可為(wei) 本市個(ge) 體(ti) 工商戶和其他個(ge) 人減稅9.76億(yi)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