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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GPA最新清單出爐:京津滬蘇浙首次列入

為(wei)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政府采購協議》(GPA),中國政府所承諾的第三批出價(jia) 清單於(yu) 11月30日提交至WTO。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清單中顯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蘇省和浙江省5個(ge) 次中央級政府的171個(ge) 實體(ti) 首次被納入其中,建築業(ye) 的準入門檻有所降低,但國有企業(ye) 仍被排除在外[注冊(ce) 香港公司條件]

地方政府、準入門檻和國有企業(ye) 是美歐等GPA成員方對上一份清單的主要不滿,中國上一份清單於(yu) 2010年7月提交。

中國駐WTO代表團確認了清單內(nei) 容,並對本報記者回應稱,這肯定不是最後一份出價(jia) 清單,“雖然中國何時能夠加入GPA仍不確定,取決(jue) 於(yu) 各方談判進程,但中國一直在以建設性的態度參與(yu) 談判”。

各方稱清單仍有改進空間

[注冊(ce) 香港公司好處]歐盟主管政府采購協議的內(nei) 部市場總司發言人尚塔爾·休斯(Chantal Hughes)給記者的郵件回複中稱:“歐盟仍需要時間對出價(jia) 細節進行研究,大致來講評估比較積極,但仍認為(wei) 存在準入門檻過高,未包含國有企業(ye) ,例外範圍非常廣泛等問題。”

將5個(ge) 次中央實體(ti) 納入是第三批出價(jia) 清單的最顯著變化,其中包括北京市的34個(ge) 機構、天津市34個(ge) 機構、上海市35個(ge) 機構、江蘇省的33個(ge) 機構,以及浙江省的35個(ge) 機構,納入機構主要為(wei) 各地方發改委、國資委、地方稅務局、財政局等。

尚塔爾·休斯表示,歐洲的政府采購市場準入範圍包括了所有的非中央實體(ti) ,希望中國能夠做出同樣的承諾,至少包括所有的主要城市。

但在中國未拿出第3份清單之前,歐盟一位參與(yu) GPA談判的人士對記者表示,歐盟可以理解中國地方政府的特殊性,也可以理解中國尚需要時間來熟悉國際政府采購規則,認為(wei) 中國“也有一些非常富有和發達的城市,可以實現分階段開放”,由此歐盟建議中國先將上海、杭州等富裕城市納入,其他城市可“留待日後磋商”。

根據GPA成員國的概念[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次中央政府指中央政府以下各級政府,可以理解為(wei) 地方政府,實體(ti) 包括各州或地區政府機構、公共團體(ti) 、受地方政府資助和管理的公司等。目前,在次級中央政府實體(ti) 中,美國列出了37個(ge) 州,主要為(wei) 州行政機構,一些州還列出了行政機構的具體(ti) 名稱。

中國駐WTO代表團則認為(wei) ,雖然提出的次中央機構僅(jin) 有5個(ge) ,但含金量頗高,占地方采購總量的30%;同時中國一些欠發達地區仍然對WTO的政府采購協議規則缺乏了解,也是難以納入其中的原因。

清單的另一改進是降低了中央實體(ti) 采購的準入門檻。在最為(wei) 受關(guan) 注的建築業(ye) 中,中國加入GPA後第1年和第2年的準入門檻從(cong) 之前的1億(yi) 特別提款權,降低為(wei) 8000萬(wan) 特別提款權,之後逐年降低,5年過渡期結束後降低為(wei) 1500萬(wan) 特別提款權;地方政府的建築業(ye) 準入門檻在第一年設定為(wei) 1.5億(yi) 特別提款權,第5年結束時降低為(wei) 3000萬(wan) 特別提款權。

“這是一個(ge) 改進,但我們(men) 不認為(wei) 已經達到我們(men) 的要求。中國在建築業(ye) 提出的準入門檻仍比平均水平高”, 尚塔爾·休斯稱。

中國代表團承認準入門檻高於(yu) 其他成員國,但中國各地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和規模要遠遠超於(yu) 目前的成員國,因此仍然在市場準入的金額和數量上和發達國家仍有對等空間。

歐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息源稱,歐盟仍需要時間對出價(jia) 細節進行研究,但中國在“準入門檻和納入國有企業(ye) 問題上的態度更加保守”。

因為(wei) 國有企業(ye) 並不適用於(yu) 中國的政府采購法,國有企業(ye) 加入GPA存在法律障礙,“而且國有企業(ye) 認為(wei) 其采購是商業(ye) 行為(wei) ,自負盈虧(kui) ”,中國駐WTO代表團稱。

12月9日,歐盟與(yu) 來自中國財政部的代表團已經在WTO政府采購委員會(hui) 工作會(hui) 議上就這份新的采購清單進行交流。歐盟負責內(nei) 部市場事務的委員巴尼耶還將在12月15日至17日召開的WTO部長級會(hui) 議期間與(yu) 中國進行進一步溝通[瑞豐(feng) 注冊(ce) 香港公司]

中國等待GPA新文本

除了各方在市場準入機會(hui) 的衡量和博弈,中國加入GPA還存在另一個(ge) 變量:GPA成員方正在對現有條款進行重新談判,目標是增加政府采購的市場準入機會(hui) 。

WTO正在積極推動在15日至17日的部長級會(hui) 議上完成修改現有條約,今明兩(liang) 天談判仍在進行中,15日GPA成員國部長還將就此單獨召開小型會(hui) 議。

WTO消息源對記者表示,目前的最主要爭(zheng) 議是日本和歐盟之間,在增加日本鐵路建設的市場準入上難以達成一致,而美歐之前在次中央政府開放規模的分歧已經基本解決(jue) 。

政府采購協議不強製要求所有WTO成員國參加,但一旦加入,就將享受國民待遇原則和非歧視性原則。目前正在修改的條款將決(jue) 定中國加入後能夠享受的市場準入機會(hui) ,以及受到限製的行業(ye) 。因此,在該談判完成之前,中國不太可能加入GPA。“真正的談判將發生在明年”,上述消息源表示。

據商務部世貿司副司長洪曉東(dong) 表示,政府采購在中國GDP所占規模為(wei) 30%左右,而且正在高速增長。歐盟商會(hui) 則估算,中國的政府采購市場規模達1.02萬(wan) 億(yi) 美元,約占中國GDP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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