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已於(yu) 日前下發通知,注冊(ce) 德國公司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製度改革的中央預算單位,嚴(yan) 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製結算目錄,並將辦公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16個(ge) 項目列入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製結算目錄。
通知要求,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
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項目包括: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注冊(ce) 百慕大公司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按規定支付給個(ge) 人的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隻能用現金結算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