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金融國資委,又聞“樓梯響”。
“在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召開前,可能會(hui) 討論成立金融國資委的議題。”一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
有接近匯金的人士則表示,目前財政部會(hui) 同國資委、匯金等多個(ge) 部門正在研究草擬組建金融國資委的具體(ti) 方案。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證實,在《金融業(ye) 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討論時,確實提出了由財政部金融司和匯金共同組建金融國資委的動議。但目前各方存有爭(zheng) 議。
成立“金融國資委”事關(guan) 中國的金融國資管理體(ti) 製改革,業(ye) 內(nei) 在關(guan) 注匯金是否獨立的同時,對於(yu) 未來的金融國資委如何找準定位、完成監管使命,尚存疑問。
全能監管機構
成立金融國資委的構想由來已久。在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前,財政部就曾動議設立金融國資委。但由於(yu) 當時爭(zheng) 議較大,因而被擱置。
隨著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hui) 議準備工作的推進,金融國資委的概念再度被提出。但是有無必要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爭(zheng) 議也隨之再起。
“金融國資管理是對金融的國有權進行管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鬆(微博)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的金融國有資產(chan) 管理分散,不同部門的出資人履職的標準不一樣,其中既有財政部,也有中投,甚至還有“一行三會(hui) ”。
這樣就缺乏統一的管理金融國有資產(chan) 的標準,特別是監管部門直接管理國有資產(chan) ,模糊了監管者和所有者之間的職責界限。同時,金融國有資產(chan) 在行業(ye) 分布上的過於(yu) 分散,無法從(cong) 總體(ti) 上體(ti) 現國家在金融領域的戰略布局意圖。上述接近匯金的人士也稱,成立金融國資委主要是為(wei) 了解決(jue) 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ti) 製中,長期存在的多頭管理問題。
他表示,以國有銀行為(wei) 例,匯金公司、財政部作為(wei) 國有資產(chan) 出資人,派駐董事行使股東(dong) 權利;財政部負責有關(guan) 會(hui) 計、稅務、績效考核方麵工作;央行作為(wei) 國有銀行股改的牽頭單位,還承擔部分監管職責,如反洗錢、外匯頭寸等;銀監會(hui) 作為(wei) 銀行監管機構,主要負責業(ye) 務監管。在多頭管理的情況下,難免出現交叉管理,也難免會(hui) 出現監管不到的灰色地帶。而通過設立金融國資委可以使各監管部門的職責邊界明確,改變扯皮或者重複監管的現象。
另外,中國的金融控股集團越來越多,平安、中信等機構已經開始橫跨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領域。而“一行三會(hui) ”還是各司其職,即央行管貨幣政策,證監會(hui) 管證券、上市公司,保監會(hui) 管保險,銀監會(hui) 管銀行、信托。
“現在已經迫切需要一個(ge) 全能的監管機構,改變分業(ye) 監管的現狀。”上述接近匯金的人士表示。
使命期待
當前,國有金融資產(chan) 規模已經高達100萬(wan) 億(yi) 元。長期以來,除了多頭管理的問題外,出資人代表缺位也是金融國資管理麵臨(lin) 的問題之一。
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隻有明確了出資人代表,從(cong) 製度上明確其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才能建立出資人與(yu) 各個(ge) 運營主體(ti) 之間的法律關(guan) 係。這樣才能從(cong) 根本上理清楚金融國資的管理體(ti) 製,而設立金融國資委正是為(wei) 了明確出資人代表。
出資人代表是金融國資委被賦予的重要使命。“出資人職責難以到位,可能會(hui) 產(chan) 生經營層越位行使出資人的錯位。”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孫曉霞曾對媒體(ti) 說。
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ti) 係,是金融國資委被賦予的另一個(ge) 重要使命。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按照財政部目前製定的方案,財政部、匯金公司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chan) 將劃撥至金融國資委,央行也將逐步從(cong) 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專(zhuan) 注於(yu) 貨幣政策;而銀監會(hui) 、保監會(hui) 及證監會(hui) 也應當從(cong) 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這樣有利於(yu) 改變多頭監管的現狀,建立國際先進的監管體(ti) 係。”
去年7月,美國國會(hui) 參議員曾通過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其中一條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新的監管協調機製,改變原來“雙重多頭”的金融監管體(ti) 製,在財政部下成立金融穩定委員會(hui) ,主要負責識別和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
對於(yu) 是否成立金融國資委,業(ye) 界意見至今難以統一。有觀察人士問:“金融國資就那麽(me) 幾家,遠沒有非金融國企那麽(me) 多。為(wei) 什麽(me) 不能用管理非金融國資的那一套來管理金融國資,而要單獨成立一個(ge) 金融國資委?”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wei) ,2008年金融危機時西方國家的綜合監管機構並沒有及時發現問題,防範風險。“這樣看來設立金融國資委有必要嗎?能到達監管的目標嗎?”一位國有商業(ye) 銀行的研究人士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資本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提出:“我國的金融監管將來肯定需要改革,一個(ge) 最大的問題就是成立統一的監管,但是我們(men) 不可能照搬西方國家的模式。”
不走老路
追述金融類國有資產(chan) 的管理路徑,組建金融國資委的複雜性可見一斑。
1998年後,中國的金融類國資實行的是“五龍治水”的架構,即金融工委和組織部管人事、勞動部管工資和社保、財政部管財務、央行管業(ye) 務發展、計委管投資。
到2003年金融工委撤銷時,主要部門並入銀監會(hui) ,有關(guan) 央行金融機構的中共組織關(guan) 係分別放在銀監會(hui) 、證監會(hui) 和保監會(hui) 。按照同年中編辦專(zhuan) 門印發的有關(guan) 文件,財政部繼續負責金融類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的基礎管理;再到後來匯金成立,財政部、匯金、央行、“三會(hui) ”、中組部再度形成新的“五龍治水”。
據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周放生回憶,在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之前,曾有過“大國資委”的概念,即所有的中央企業(ye) 成立一個(ge) 國資委,包括金融和非金融企業(ye) ,但在後來的國資委設計方案中被否決(jue)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稱,主要原因是金融類的監管太過專(zhuan) 業(ye) ,與(yu) 非金融的放在一起不合適。
“利益衝(chong) 突”也許是更深層次的原因。“主要衝(chong) 突在銀行,其他的衝(chong) 突都可以通過市場來解決(jue) ,但銀行是中央企業(ye) 的債(zhai) 權人,我們(men) 不能既當股東(dong) 又當債(zhai) 權人,這在法理上就不成立,一定要有防火牆。金融和非金融企業(ye) 一定要分開,可以都歸國務院管,但是體(ti) 製上必須是兩(liang) 個(ge) 機構,互不隸屬。”周放生說。
有多位經濟學家指出,金融資產(chan) 管理不應該與(yu) 政府發生直接關(guan) 係,高管的任命最好多些專(zhuan) 業(ye) 人士參與(yu) 。匯金公司以企業(ye) 的身份來控股國有銀行,指派董事就是改革的進步。
為(wei) 了避免走老路,現在初步設想是盡量市場化。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金融國資委的管理層由中央任命,而其他人員盡量采用市場化公開招聘,引入競爭(zheng) 機製,實行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