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釋引發夫妻房產(chan) 加名風潮,部分地區稅務機關(guan) 對婚前房產(chan) 征收“加名稅”引發公眾(zhong) 質疑。婚前房產(chan) 婚後加配偶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征契稅?昨天,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一錘定音——免征。
財政部昨天在其官網公布通知:婚姻關(guan) 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wei) 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這一政策自8月31日起執行。
針對這一政策,有網友提出,婚姻存續期間的單方房產(chan) 至少有4種情況,一種是婚前為(wei) 單方房產(chan) ,婚後存續事實;第二種是婚後一方出資買(mai) 房;第三種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mai) 房,且房產(chan) 證隻寫(xie) 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第四種是婚後夫妻共同買(mai) 房,但隻寫(xie) 一方名字。從(cong) 通知字麵理解,婚前房產(chan) 由於(yu) 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mai) 的,加名是否同樣可以免征稅?
針對這一疑問,本報記者采訪了財政部稅政司有關(guan) 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解釋說,這次政策中之所以沒有出現“婚前”的字樣,主要是為(wei) 了強調“婚姻關(guan) 係存續期間”這一事實。也就是說,無論是婚前一方出資買(mai) 房,還是婚後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買(mai) 房,隻要二人婚姻還在存續期間,為(wei) 另一方加名,就都是免征契稅的。當然,婚後雙方共同購房,為(wei) 另一方加名,自然也是免征契稅的。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這次將房屋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wei) 共有的契稅政策定為(wei) 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並非不征,免征通常是基於(yu) 某些特殊考慮,有期限,契稅暫行條例中規定,財政部規定的項目屬於(yu) 減征或免征契稅的範圍。
已經征收的契稅是否退稅?通知並未明確。記者昨天致電國家稅務總局,該局相關(guan) 負責人電話始終無法接通。但有稅務人士表示,通知明確了實施日期,日期前並不受通知的規範,同時通知也沒有明確如何追溯,到底已征的稅是退還是不退,還要看各地如何理解和處理。
加名稅風波
所謂“房產(chan) 證加名稅”,實質上就是契稅。這場風波緣於(yu) 8月13日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釋。此前,房產(chan) 視為(wei) 夫妻共同財產(chan) 。新司法解釋首次明確,婚前貸款購買(mai) 的不動產(chan) 應歸產(chan) 權登記方所有。這使房產(chan) 關(guan) 係成為(wei) 婚姻關(guan) 係中的“重頭”,引來社會(hui) 爭(zheng) 議,如“公婆笑了,丈母娘哭了”,“離婚後的家庭婦女將一無所有”等,同時導致了時下的房產(chan) 證加名熱,南京、武漢、成都、青島、蘇州等地隨後提出對“加名”征稅,網友總結“加名稅”是“妻稅”。該不該征稅,引發社會(hui) 各界討論。
一方買(mai) 的房,結婚後等於(yu) 已經同意為(wei) 共同財產(chan) ,加名的行為(wei) 不是對外銷售,把房子當成對外銷售征稅是不科學。“加名”是房產(chan) 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轉移,因此不應該征稅。
夫妻在婚前買(mai) 的房產(chan) ,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並不能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chan) ,隻能算作個(ge) 人財產(chan) 。婚後一方若想加名,意味著房屋的權屬發生了改變,相當於(yu) 一方將房屋的若幹產(chan) 權贈與(yu) 了另一方,變更了房屋的權屬,屬於(yu) 財產(chan) 的轉移,即以部分贈與(yu) 征收契稅。
影響
全國將迎來“加名潮”
夫妻房產(chan) “加名稅”風波塵埃落定。“鏈家地產(chan) ”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張月認為(wei) ,兩(liang) 部委對“加名稅”的解釋無疑將使得“加名潮”在全國範圍內(nei) 開始,失去契稅這一顧慮,以及免稅的刺激,夫妻加名的動力更足。另外,在北京這樣原本就不征收“加名稅”的城市,即便《通知》的影響有限,但新婚姻法解釋也無疑會(hui) 影響當前夫妻對於(yu) 房產(chan) 證加名的觀念,“加名潮”同樣不可避免。
“聯名購房”或超三成
據“鏈家地產(chan) ”市場研究部統計數據分析,當前北京二手房市場購房者中單名購房的比例高達90%以上,同時,適婚年齡(25-29歲)男女購房的比例相差並不大。男性購房約54%,女性購房約42%。
“鏈家地產(chan) ”市場研究
部首席分析師張月認為(wei) ,新婚姻法解釋出台以後有關(guan) 房產(chan) 歸屬裁定的一係列討論,使得當前無論是準婚族還是已婚族都更加重視房產(chan) 證署名,甚至短時間就出現了“不買(mai) 房就不結婚”的案例。但是房產(chan) 更名有一定限製,根據相關(guan) 規定,房產(chan) 證更名隻能是完全產(chan) 權的情況下才行,即房屋無抵押,無未還貸款。因此,對於(yu) 貸款購房的夫妻,“聯名購房”最為(wei) 穩妥合適。而對於(yu) 全款購房的夫妻,則無此憂慮,隻要是夫妻關(guan) 係,即可通過一定程序加名。預計未來聯名購房的比例可能增長至30%以上。
反應
煩
被逼著加名
有人因為(wei) 加名不用收稅而高興(xing) ,也有人卻因此而煩惱。在一家網站工作的小趙看到通知時有些煩,因為(wei) 不用繳稅了,他現在就麵臨(lin) 加名字的煩惱,夾在自己父母和嶽父嶽母之間不知道如何是好。
原來,結婚前小趙的父親(qin) 為(wei) 小趙購買(mai) 了一套住房,房產(chan) 證上寫(xie) 著父子兩(liang) 人的名字。新婚姻法解釋出台之後,小趙的嶽父嶽母要求小趙在房產(chan) 證上添加女兒(er) 的名字。不過,由於(yu) 南京地稅部門要求加名字要繳納3%的契稅,考慮到要交一兩(liang) 萬(wan) 元的契稅,嶽父嶽母暫時擱置了這個(ge) 加名的要求。在聽聞加名不需要繳納契稅之後,小趙的嶽父嶽母又再次提出了加名的要求。小趙的父親(qin) 對於(yu) 添加媳婦的名字有不同的意見,這讓小趙很為(wei) 難。
喜
不要繳稅了
免征契稅的通知令一些打算加名的市民舒了一口氣。周小姐去年底結婚,婚房是兩(liang) 人共同付的首付,兩(liang) 人也商量好日後兩(liang) 人共同供樓。當時由於(yu) 購房名額問題,房產(chan) 證就隻寫(xie) 了丈夫的名字,“當時想著結婚後房子自然是共同財產(chan) 了,所以就想著沒關(guan) 係”。而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出台後,丈夫主動提出在房產(chan) 證上加上周小姐名字,但未幾就出現了“加名征稅”的消息,這令周小姐十分焦急,因為(wei) 盡管當地沒有征稅,但由於(yu) 房產(chan) 證還沒到手,周小姐不能馬上加名,她擔心等到拿到房產(chan) 證後要征稅。“太好了!”昨天得知財政部明確免征稅的消息後,周小姐舒了一口氣。
網言
網友冬貝:這還算是合情合理,早該這樣了
網友lovely媽媽:好,體(ti) 現親(qin) 民政策。
網友雁過無聲:沒有房子想結婚的男人再次悲慘了,有房子想結婚的男人同樣悲慘。因為(wei) 丈母娘們(men) 覺得,前者沒有機會(hui) 分房子,直接排除了。對於(yu) 後者,為(wei) 了防止有房男人離婚導致女兒(er) 淨身出戶,房產(chan) 證必須加名,反正加名免費。上午領結婚證,下午馬上搶房子,先下手為(wei) 強,免得以後離婚時還得提供相關(guan) 證據。
網友懶得飛的非魚:同不同意加名對婚姻來說是一場考試,隻有真心相愛的兩(liang) 個(ge) 人才能在這場考試中勝出。
觀點
免征兼顧稅理人情
北京大學社會(hui) 學係教授夏學鑾表示,這一熱點問題引發了公眾(zhong) 的高度關(guan) 注,事情發生很短的時間內(nei) ,國家有關(guan) 部門就出台官方政策,應該算是比較及時的,值得肯定。更重要的是,有關(guan) 部門出台的政策應該是傾(qing) 聽了民意的結果。
此前有關(guan) 部門曾稱,根據國家有關(guan) 規定,相關(guan) 契稅其實是可免也可征的。夏學鑾認為(wei) ,這次有關(guan) 部門對相關(guan) 情況明確做出免征的規定,應該說除了考慮到“稅理”的規定,也照顧到了“人情”這個(ge) 方麵。這也說明了我國政府部門確實是在打造服務型政府,其執政理念不斷向“以人為(wei) 本”靠攏,體(ti) 現出執法為(wei) 民的風範。
夏學鑾表示,目前第三者激增等情況已導致我國的離婚率相對較高,如果因為(wei) 一項征稅政策的實行,給很多家庭再平添不穩定因素,即使國家稅收由此增加,也實在是得不償(chang) 失。因為(wei) 家庭是社會(hui) 運轉的基石,如果家庭的基礎不牢固,社會(hui) 的正常運轉必將受到衝(chong) 擊。他認為(wei) ,有關(guan) 部門在製定這項政策時,應該考慮到了維護家庭和諧穩定這一因素。
從(cong) 個(ge) 人角度講,婚後一方為(wei) 另一方在房產(chan) 證上加名,體(ti) 現了配偶之間的互相尊重,有利於(yu) 夫妻恩愛和信任。應該說,國家新政的出台,也是對這種個(ge) 人行為(wei) 的肯定。
各地舉(ju) 措
北京未征房產(chan) “加名稅”
記者昨天從(cong) 北京市稅務部門獲悉,針對夫妻關(guan) 係存續期間房產(chan) 證上增加配偶名字的情況,本市稅務部門在執行中沒有對此征收契稅。此後,本市也將嚴(yan) 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文件要求來執行,繼續對此種情況免征契稅。
南京立即執行免征政策
8月23日,南京市地稅局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要求,對婚前房屋產(chan) 權證加名行為(wei) 征收契稅,具體(ti) 辦法是按照房屋權屬添加人的實際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場價(jia) ,按照贈與(yu) 類別征收3%的契稅。也就是說如果丈夫婚前購買(mai) 如今100萬(wan) 元的房子,妻子要想名字加進去得到一半,那麽(me) 就需要繳納1.5萬(wan) 元的稅收。
南京市地稅局表示,昨天下午3時得到國家發文免征的消息,10分鍾後,他們(men) 就開始製作窗口的通知,對每個(ge) 契稅窗口工作人員和各辦稅服務廳谘詢崗位工作人員進行新政培訓,不到4時國家和南京的通知已經被正式放在了房產(chan) 交易中心契稅征收窗口上。
武漢明確執行國家新政
8月23日,南京傳(chuan) 出對“加名”征收3%契稅的消息。隨後,武漢市房管相關(guan) 部門表示,武漢對房產(chan) 證加名的征稅方式和辦理手續暫時按“贈與(yu) 行為(wei) ”辦,對婚後購買(mai) 的房產(chan) 加名,不征收契稅;對婚前房產(chan) 婚後加配偶名的,按房價(jia) 一半征收4%契稅。此後,武漢市稅務部門表示,婚前屬於(yu) 一方的房產(chan) ,婚後加名不需繳契稅。很多市民感到無所適從(cong) 。昨天,武漢市稅務和房管部門均表示,將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已征稅款應退納稅人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一位不願意具名的稅務專(zhuan) 家表示,對房產(chan) 證加名征收契稅簡直像一場鬧劇。
這位稅務專(zhuan) 家認為(wei) ,多征的稅款應當予以退還。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guan) 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之日起3年內(nei) 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guan) 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guan) 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很顯然,不該征的契稅,應當主動退還給多繳稅的納稅人,並賠禮道歉,爭(zheng) 取納稅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