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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稅法明日起實施 全國6000萬人可免交個稅

  從(cong) 9月1日起,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將全麵實施。新個(ge) 稅法實施後,月收入低於(yu) 35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的工薪族不再繳納個(ge) 稅。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從(cong) 而使個(ge) 稅納稅人數由現在的約8400萬(wan) 銳減至約2400萬(wan) 。專(zhuan) 家指出,從(cong) 我國目前的個(ge) 稅減稅來看,受益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的邊際消費傾(qing) 向較高,所以,減稅對我國的經濟增長,特別是我國目前急需拉動內(nei) 需的情況下,尤其重要和必要,會(hui) 起到一定程度的積極促進作用。

  據了解,1994年以來,個(ge) 人所得稅法先後經曆了5次修訂,這次是第五次改革。專(zhuan) 家強調,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實施,對普通職工來說,最大的變化在於(yu) 工資、薪金個(ge) 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險一金”後的到手工資,實際上,工資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職工大多能免交個(ge) 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guan) 負責人日前表示,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ge) 人所得稅。而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後由扣繳義(yi) 務人申報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ge) 人所得稅。

  減稅不會(hui) 導致物價(jia) 上漲

  對於(yu) 新個(ge) 人所得稅法實施所產(chan) 生的影響,廈門大學財政係主任陳工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首先,對國家來說,是稅收收入的減少。根據財政部稅政司的預測,此次個(ge) 人所得稅免征額的調整,使得政府財政收入全年稅收減少1600億(yi) 元左右。其次,對納稅人來說,特別是中低收入的納稅人,個(ge) 人所得稅稅負減輕。這次個(ge) 稅改革的受益對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這些人。”

  他還認為(wei) ,由於(yu) 個(ge) 人所得稅是每個(ge) 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終再匯算清繳,因此,減稅的數量從(cong) 整個(ge) 國家來看數額較大,但從(cong) 每個(ge) 人來看,也就從(cong) 幾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對人們(men) 的消費需求不會(hui) 產(chan) 生太大的影響,個(ge) 稅的減稅不會(hui) 導致物價(jia) 的上漲。

  業(ye) 內(nei) 人士還指出,除了個(ge) 人所得稅的調整之外,人們(men) 還應該關(guan) 注另一個(ge) 重要的減稅內(nei) 容,即調整個(ge) 體(ti) 工商戶生產(chan) 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生產(chan) 經營所得項目的相關(guan) 稅法規定不僅(jin) 適用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也適用於(yu) 個(ge) 人獨資企業(ye) 和合夥(huo) 企業(ye) 的生產(chan) 經營所得。

  個(ge) 稅具有調節收入的功能,但也有專(zhuan) 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個(ge) 稅的身上,個(ge) 稅也承擔不起這麽(me) 多的重任。此次個(ge) 稅的調整,僅(jin) 僅(jin) 是稅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對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

  無論此次個(ge) 稅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個(ge) 稅改革的推進讓中低收入者獲得了真正的實惠。以北京市為(wei) 例,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郝碩博告訴記者,實施修改後的個(ge) 人所得稅法,將惠及北京市470萬(wan) 納稅人,其中包括30萬(wan) 個(ge) 體(ti) 工商戶等。工薪階層的納稅麵將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約有229萬(wan) 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ge) 人所得稅,此外還將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稅負。

  而曾提出提高個(ge) 稅起征點建議的律師董正偉(wei) 則稱,提高個(ge) 稅起征點並不意味著國家財稅收入必然減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轉化為(wei) 社會(hui) 消費,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轉化為(wei) 新的稅收,有利於(yu) 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

  陳工認為(wei) ,個(ge) 人所得稅是對個(ge) 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再分配,以實現社會(hui) 公平。它並不是直接對生產(chan) 或流通環節征收,因此它對經濟走勢的影響並不是直接的。但個(ge) 稅減稅,歸個(ge) 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進而會(hui) 增加消費需求,從(cong) 而促進經濟的增長。

  他還認為(wei) ,僅(jin) 靠個(ge) 稅減稅來帶動內(nei) 需的明顯增長還是不夠的,個(ge) 稅作用的力度還是有限的。通過個(ge) 稅減稅來帶動內(nei) 需的迅速增長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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