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釋一出爐,在房產(chan) 證、商品房交易合同上加名的問題成了焦點。購房後,女方要求在合同上加名或房產(chan) 證上加名,這能否實現?青島目前政策如何規定?8月22日,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結果可能要讓部分女士失望了。根據規定,簽訂新房合同後,如果想在購房合同上加名,隻能撤銷網上簽約,還要查女方的限購情況,根本無法實現,政策也不允許。在房產(chan) 證上加名倒是可行,不過加名需要繳稅。雖然目前谘詢加名情況的人很多,然而還沒有一筆這樣的業(ye) 務。
“前天剛谘詢了房產(chan) 證上加名的事兒(er) ,程序很麻煩,還得繳稅。”8月22日,在市南區工作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說,“我們(men) 家的房子是老公買(mai) 的,2008年年底按揭貸款買(mai) 的,當時貸了30萬(wan) ,首付是他自己交的,貸款也是他自己還。《婚姻法》新司法解釋一出,我們(men) 商量了一下,想把房產(chan) 證改一下,加上我的名字。當時老公也同意了,說可以加。然而打谘詢電話一問,還得繳稅,而且還得有我的限購證明,也就是住房情況證明,非常麻煩。繳稅也很多,基本跟二手房交易一樣。我們(men) 的房子80多平方米,得繳2萬(wan) 多的稅,得不償(chang) 失,隻能作罷了。”
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婚前個(ge) 人按揭買(mai) 房,離婚時歸個(ge) 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wei) 子女購買(mai) 不動產(chan) 且產(chan) 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wei) 夫妻一方的個(ge) 人財產(chan) ,通俗地說,這意味著,婚後父母給兒(er) 子買(mai) 的房,媳婦沒有份兒(er) 。當然,在房產(chan) 證上加上名字就可以避免淨身出戶了。
8月22日,記者谘詢市房地產(chan) 交易中心稅務窗口了解到,可以在房產(chan) 證上加名字,但需要繳稅。根據規定,稅費包括3% 的契稅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稅。也就是說100萬(wan) 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繳3萬(wan) 多的稅。
二手房可以拿著房產(chan) 證去交易中心辦理加名,但新房就要悲劇了。“剛買(mai) 的房子,簽了合同,想給女朋友把名加上,怎麽(me) 操作?”22日上午,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谘詢了市房地產(chan) 交易中心。“合同加名,這需要撤銷網上合同,很麻煩。”“具體(ti) 怎麽(me) 操作?”“現在限購以家庭為(wei) 單位,她現在不是你妻子,你們(men) 登記後可以查詢限購,但現在不行。在購房合同上加名字,涉及更名問題,而更名早已經被叫停了。”
記者調查了解到,青島對於(yu) 撤銷網上合同的規定非常嚴(yan) 格,沒有合適理由根本無法撤銷合同。根據規定,買(mai) 賣雙方達成解除商品房買(mai) 賣合同協議,共同申請撤銷合同網上備案,除應提交雙方共同申請書(shu) 、解除商品房買(mai) 賣合同協議、身份證明、退款證明(銀行轉賬憑證)等相關(guan) 材料外,還應按不同的情形提交相關(guan) 材料方可辦理。
另外,合同加名也涉及更名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an) 管理法》的相關(guan) 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shu) 的房地產(chan) 不得轉讓;國家實行房地產(chan) 成交價(jia) 格申報製度,房地產(chan) 權利人轉讓房地產(chan) ,應當如實申報成交價(jia) 格,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也就是說新房辦理房產(chan) 證之前,不能進行房產(chan) 轉讓。
22日上午的時候,記者多次撥打稅務窗口電話,然而電話一直處於(yu) 占線狀態。李滄區某樓盤營銷總監告訴記者,一周以來,不少老客戶打電話谘詢合同加名問題,一說他們(men) 就知道,結果很清楚,想加名字非常難,還涉及銀行那邊,而且還得遞交申請。比方說,女方名下有無房產(chan) ,現在都是以家庭為(wei) 單位進行審核。“女方也不是沒機會(hui) ,等到房子交房以後,辦了房產(chan) 證,到時候可以署上兩(liang) 個(ge) 人的名字。”
22日下午,記者再次進行了谘詢。稅務部門給的答複也很明確,房產(chan) 證上加名可以,通過贈與(yu) 方式進行繳稅,但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業(ye) 務出現。
對於(yu) 房產(chan) 證加名字的具體(ti) 程序,記者了解到,需要女方攜帶相關(guan) 材料到交易中心填寫(xie) 《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符合條件的,交易中心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市民買(mai) 房辦理合同網簽備案時需提交《申報表》、《住房情況證明》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等材料。拿到相關(guan) 證明以後,才能進行贈與(yu) 辦理,繳稅,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