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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3個部門昨日公布三公 部分公車支出達9成

  繼7月下旬北京成為(wei) 首個(ge) 公布三公經費的省級行政區域之後,昨天,北京市33家市級單位再次“摘冠”,成為(wei) 全國範圍內(nei) 首次“曬”三公的市級行政單位。然而,即便如此,與(yu) 市財政局“統一時間公布”的要求不符,截至昨晚24時,仍有11家單位三公情況遲遲未露麵。

  今年44部門 要曬“三公”

  記者昨天從(cong) 市財政局方麵獲悉,今年本市要公開三公經費的部門有44家,其構成主要是2010年需報送市人代會(hui) 審議部門預算的45家部門,其中,公、檢、法三個(ge) 部門暫不在2011年公開三公經費的部門之列,需公開的則有42家。

  財政部門解釋,其中公安局是涉密部門,暫不能公開其“三公”經費;檢察院和法院雖是財政預算管理單位,但其非受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序列部門,是否公開“三公”經費由其自主決(jue) 定,暫不在本市這次44家公開三公經費的部門之中。

  此外,作為(wei) 財政預算編製牽頭單位和預算執行審計單位,市財政局和市審計局這次均主動決(jue) 定同時公布各自“三公”經費的花費賬目,最終使得本市這次公開“三公”經費的單位達到了44家。

  據介紹,由於(yu) 今年本市報送市人代會(hui) 審議部門預算的部門已從(cong) 45家增加到58家,由此,明年本市公開三公經費的部門有望在今年44家的基礎上,再增加十多家,使總數一舉(ju) 超過50家。

  公布單位範圍 避免誤讀

  從(cong) 中央單位公布三公經費的情況來看,有的部門三公經費的情況已在其他部門中包含,因此未單獨公布,但因事先未作聲明招致公眾(zhong) 誤解“爽約”,如國家預防腐敗局事後在其官網特意做解釋稱,其“三公”經費含在監察部的單位範圍內(nei) ,已對外界公布了。

  為(wei) 避免上述情況,本市統一格式要求每個(ge) 預算單位均詳細說明其單位範圍。如市規劃委做出說明:北京市規劃委員會(hui) 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規劃委員會(hui) 機關(guan) 本級及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北京市規劃委員會(hui) 機關(guan) 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勘察設計與(yu) 測繪管理辦公室、北京市規劃委員會(hui) 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規劃信息中心、北京市城鄉(xiang) 標準化辦公室7個(ge) 所屬單位。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將單位範圍做詳細說明的舉(ju) 措,基本避免了中央部門出現的上述情況,也可在全國範圍內(nei) 推廣。同時,可進一步細化各單位的詳細支出情況。

  三大質疑

  統一時間公布變拖拖拉拉?

  7月21日,市財政局表示,為(wei) 方便社會(hui) 監督,避免陸續公布時間不一致,將要求統一時間公布。“這一要求備受公眾(zhong) 讚賞。”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這相對於(yu) 中央部門紛紛“爽約”“遲到”的情況來講,有了很大的進步。

  然而,截至昨天上午,僅(jin) 8家市級政府部門公開“三公”支出,部分部門陸續等到下午6點左右在網上公布,有的部門超過了下班時間。截至昨晚24時,據記者統計,共有33家市級政府部門對外公布“三公”情況。而11家部門三公仍未露麵。

  對此,尚未“公布”三公的市質監局和市國土局表示,自己不屬於(yu) 第一批公開的範圍,目前尚未接到公開的要求。

  有關(guan) 部門則表示,按照本市此前的統一規劃,在昨天統一公布44家單位的“三公”情況。不過從(cong) 我國相關(guan) 法規的要求來看,即使相關(guan) 部門因特殊原因當天未能公布,選擇今明再公布,也不違法。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與(yu) 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呂豔濱表示,在網絡愈加發達的今天,政府部門會(hui) 利用其實效性強的特性,將24小時的時間周期計算為(wei) 一天,可能會(hui) 半夜才公布信息。但是,公眾(zhong) 更習(xi) 慣於(yu) 將政府的工作時間作為(wei) 一個(ge) 工作日,因為(wei) 在公眾(zhong) 印象中,工作時間結束,政府工作人員下班,不再提供公共服務。同時,公眾(zhong) 也不見得會(hui) 在淩晨還去刷網站,去監督,因此還是建議政府部門以下班時間為(wei) 準。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曾對外稱要求市級單位“統一時間公布”三公情況,這相對於(yu) 中央部門的情況是一大進步,但對於(yu) “統一時間”的要求可能不詳細,也可能各單位因為(wei) 各種原因對該時間有不同的理解,因此也會(hui) 造成在“統一時間”內(nei) ,出現拖延的情況。

  2

  要求官網公布為(wei) 何遮遮掩掩?

  除“統一時間公布”外,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孟景偉(wei) 還表態,要求市級政府部門在各自部門的官方網站公布“三公”經費信息。

  然而,記者發現已公布的33家市級政府部門中,僅(jin) 市財政局和市民政局等少數幾個(ge) 部門在官方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布了其“三公”情況,多數部門則在官網的二級網頁甚至三級網頁中公布該信息。為(wei) 尋找“三公”信息,記者不得不多次點擊鏈接,尋找起來甚是費勁。

  令人欣慰的是,市政府官網首都之窗為(wei) 昨天公布的部分單位“三公”信息提供了一個(ge) 集體(ti) 收納的平台。然而,尋找起來也是頗費周折。記者點擊首都之窗首頁上的“政務信息”一欄,然後點擊“政務信息”中“政府信息公開”一欄,再點擊其“最新公開信息”中的“更多”按鈕,最終得到當天市級部門公開的消息。而其20多個(ge) 部門的三公經費的信息,則散落於(yu) 144條公開信息當中。

  呂豔濱表示,如簡單按照信息公開條例相關(guan) 要求,政府部門可以以官方發布、公報、網絡或者新聞發布會(hui) 的形式公開政務信息。但是,政府部門會(hui) 視其公開的意願程度在公開的方式、網頁的設計上進行安排,而這樣安排的結果直接導致信息的傳(chuan) 播力千差萬(wan) 別。

  如果鏈接直接放在其首頁,可能受關(guan) 注度高,網民點擊量大,傳(chuan) 播力也大,就會(hui) 形成政務信息的有效傳(chuan) 播。而如果放在二級、三級甚至更難找的地方,因為(wei) 網民不見得熟悉這一網站因此容易被忽略,就沒有達到公開的效果,也無法形成有效的監督。

  因此,建議對於(yu) 關(guan) 注度如此之高的三公經費的情況,政府部門既然要公布就不必遮掩,最好在首頁或者其他醒目位置公布。

  3

  公開格式統一為(wei) 何仍存差異?

  中央部門公布“三公”經費,因無統一的公布標準,有的部門“粗枝大葉”遭公眾(zhong) 詬病。對此,孟景偉(wei) 表示,本市會(hui) 統一要求各部門公開的格式和內(nei) 容,包括“三公”經費的決(jue) 算總額和細項分析。

  通觀本市各部門公開的情況,記者發現,公開的格式大體(ti) 一致,內(nei) 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首先,“三公”數字表格排在最先位置;其次,統一5條注釋;第三個(ge) 重要內(nei) 容就是對於(yu) “三公”情況的說明,包括預算單位包含的機構範圍和三公經費預決(jue) 算的具體(ti) 情況

  在“三公”具體(ti) 情況中,公車、公費出國、公務接待的車均和人均數均有所涉及。但在其每項中,有的單位將其主要用途也一並做了解釋,如發改委等。而有的單位介紹不全或幹脆未涉及,如市規劃委等。

  葉青表示,與(yu) 中央層麵相比,北京市下屬市級單位要求其統一格式的舉(ju) 措自然更勝一籌,然而,可能仍有部分自選動作的設計,因此還會(hui) 造成在細節上有的單位能省則省,不整齊劃一。同時,省略的細節內(nei) 容相比單純的數字更為(wei) 重要。

  呂豔濱持有相同的觀點,他認為(wei) 市級層麵的統一要求還要進一步細化,如因公出國人次、去哪些地方、做了什麽(me) 內(nei) 容的考察是核心。他認為(wei) ,並非媒體(ti) 和公眾(zhong) 較真,隻是如果將這些內(nei) 容全部公之於(yu) 眾(zhong) ,大家會(hui) 去分析。也就是說,如果該部門“三公”經費很多,但工作量很大,花的錢有效果,公眾(zhong) 是允許合理支出的。如不細化說明,反而容易引起公眾(zhong) 質疑。

  同時,呂豔濱還認為(wei) ,因為(wei) 各部門職責和工作量不同,一味比較人均花費和“三公”總數並不科學。下一步“三公”經費監督的重點是,希望政府部門公布每一筆經費取得的效果,這才是公眾(zhong) 監督政府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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