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養(yang) 老保險 已於(yu) 7月1日起開始試點,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險司司長遊鈞27日透露,正在研究製訂城鎮居民和職工養(yang) 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辦法,兩(liang) 種保險將可互相銜接。目前城鎮居民養(yang) 老保險基礎養(yang) 老 金標準為(wei) 每人每月55元,將適時調整。
養(yang) 老險 不能重複參保
遊鈞介紹,政策規定不允許參加兩(liang) 種保險,就是在待遇領取時不能享受兩(liang) 種待遇,隻能領取一份。而正在製訂的轉移銜接辦法總的原則就是待遇隻能領取一個(ge) ,還有就是公平的原則,不管最後領取哪種待遇,權益是沒有任何損害的。另外,要簡單明了,便於(yu) 轉移接續。
他指出,要建立一個(ge) 完善的信息化平台還需要時間,所以目前還很難避免重複參保。
兩(liang) 種養(yang) 老險將可接續
因為(wei) 就業(ye) 不穩定,有人可能既參加過職工養(yang) 老保險,又參加了居民養(yang) 老保險,這種情況下,養(yang) 老保險如何計算?對此,遊鈞表示,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享受不了職工養(yang) 老保險條件,那麽(me) 參保權益記錄可以轉移到居民養(yang) 老保險,養(yang) 老保險待遇以居民養(yang) 老保險計算。
例如,職工養(yang) 老保險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為(wei) 15年,退休時一人隻交了5年職工養(yang) 老保險,其他時間因為(wei) 沒有就業(ye) 或者靈活就業(ye) 等原因,參加居民養(yang) 老保險,那麽(me) 他既可以選擇補繳齊年限,享受職工養(yang) 老保險待遇;也可以不補繳,直接把那5年的職工養(yang) 老保險權益轉移到居民養(yang) 老保險,以居民養(yang) 老保險計算。
基礎養(yang) 老金標準將調整
目前城鎮居民養(yang) 老保險基礎養(yang) 老金標準為(wei) 每人每月55元,不少人認為(wei) 較低。對此,遊鈞表示,這個(ge) 標準確實不高,會(hui) 適時調整。遊鈞介紹,所以在指導意見中規定,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yang) 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