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昨天發布預警,阿根廷決(jue) 定結束對中國產(chan) 輪胎的反傾(qing) 銷調查,並采取征稅的最終措施。
阿根廷對中國輪胎反傾(qing) 銷調查始於(yu) 2009年9月,至今已持續了將近兩(liang) 年時間。阿根廷官方發布的反傾(qing) 銷措施具體(ti) 如下:對旅遊用車輪胎征收23%的反傾(qing) 銷稅,對農(nong) 林用車輪胎征收10%的反傾(qing) 銷稅,對公共汽車和卡車用輪胎征收17%的反傾(qing) 銷稅;另對特定型號的子午線輪胎暫緩征稅6個(ge) 月。上述措施於(yu) 2011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