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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單位三公經費首次公開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表決(jue) 通過了關(guan) 於(yu) 批準2010年中央決(jue) 算的決(jue) 議。在決(jue) 算中,首次披露了中央單位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

如何解讀中央單位“三公”支出94.7億(yi) 元?“三公”經費公開又該如何推進?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於(yu) 6月30日表決(jue) 通過了關(guan) 於(yu) 批準2010年中央決(jue) 算的決(jue) 議。經財政部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ye) 單位和其他單位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4.7億(yi) 元。

“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

其中,出國(境)經費17.73億(yi) 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61.69億(yi) 元,公務接待費15.28億(yi) 元。

中央政府率先公開“三公”經費,是財政信息公開的重大突破

“中央政府率先向社會(hui) 公開‘三公’經費,是財政信息公開的一個(ge) 重大突破,對推進公共財政的陽光與(yu) 透明,保障公眾(zhong) 知情權和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yi)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

政府“三公”經費的支出情況,一直是社會(hui) 關(guan) 注的熱點。今年3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在前兩(liang) 年大幅壓縮的基礎上,2011年繼續壓縮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中央本級“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將於(yu) 今年6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並向社會(hui) 公開,接受社會(hui) 監督。

賈康說,預算、決(jue) 算信息公開,是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也是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nei) 容。向社會(hui) 公布“三公”經費,表明了中央政府履行承諾、接受公眾(zhong) 監督的決(jue) 心,也為(wei) 推動地方各級政府進一步公開各項行政經費帶了個(ge) 好頭。接下來,將有更多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公開“三公”經費等財政信息。

未形成前後“參照係”,難以準確評判“三公”費用高低

2010年,中央單位“三公”經費支出94.7億(yi) 元,對這個(ge) 數字該怎麽(me) 看?

賈康認為(wei) ,中央單位“三公”經費首次公開,還沒有形成可以前後比較的“參照係”,單靠一個(ge) 數字很難準確評判“三公”費用支出是高還是低。隻有每年定時公布“三公”經費,將公開延續下去,才能做更詳細的縱向比較。

從(cong) 財政部披露的公開信息來看,近幾年中央財政的“三公”經費大幅壓縮,同時要求地方財政保持“三公”經費的“零增長”。

按照要求,財政部負責公開中央本級2010年“三公”經費決(jue) 算支出,中央各部門負責公開本部門2010年“三公”經費決(jue) 算支出。同時,還將公開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支出。

在中央部門中,科技部已經率先公開了今年本部門的“三公”經費,其他部門也將陸續跟進。

行政經費合計887.1億(yi) 元,將大力壓縮行政經費開支

在2010年中央決(jue) 算中,財政部還公布了中央行政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guan) 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87.1億(yi) 元。

“這些年財政收入保持了較快增長的勢頭,財政收入不斷躍上新台階。家大業(ye) 大,國家財力增強了,但花錢不能大手大腳,更要注重增收節支,特別是要壓縮行政經費支出。”賈康說。

賈康認為(wei) ,壓縮行政經費開支,需要加強製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行政經費管理。比如,推進公車改革,嚴(yan) 格審批因公出國,減少出境團組數和人數;嚴(yan) 格控製公務出差、公務接待經費,嚴(yan) 禁贈送禮品,一律吃工作餐等。

他說,最重要的是要推進行政體(ti) 製改革,精簡機構和人員,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同時,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賈康建議,“應當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績效監督考評體(ti) 係,讓每一分錢花到實處,發揮出最大效益。這樣,就能省出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入到民生最需要的地方。”

相關(guan) 專(zhuan) 家指出

“三公”經費公開需要製度保障

“向全社會(hui) 公開預算,告訴老百姓錢究竟是怎麽(me) 花的,並讓老百姓參與(yu) 到預算的監督中,這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最有效的方法。”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

一些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也指出,“三公”經費的公開還要進一步細化、具體(ti) 化。

“首先應該明確,這94.7億(yi) 元是中央單位的‘三公’經費,而不是全國範圍的‘三公’經費。”白景明指出,對於(yu) 地方財政,我國實行的是在基本原則之下允許地方自主探索預算公開的方式,事實上,對於(yu) “三公”經費的公開,一些地方已經走在了前麵,但有些地方仍然需要進一步提速。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強調,“三公”經費需要從(cong) 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分析,從(cong) 合法性來看,我國的預算法還沒有涉及“三公”的內(nei) 容,所以應該加快推進預算法的修訂。從(cong) 合理性來看,需要內(nei) 容進一步細化,需要有一些相關(guan) 的說明,這也是今後的推進方向。

“‘三公’經費是財政預算公開中老百姓最關(guan) 心的內(nei) 容,確保‘三公’經費的預算公開不流於(yu) 形式,很重要一點是要有製度上的保障,要上升到法律層麵,建議在修訂預算法時增加相應條款,不公開‘三公’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劉劍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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