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審計署發布的“關(guan) 於(yu) 全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情況的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餘(yu) 額107174.91億(yi) 元。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社會(hui) 強烈關(guan) 注。10萬(wan) 多億(yi) 元的地方債(zhai) ,究竟是如何審計出來的?為(wei) 什麽(me) 要開展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下一步將如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的審計監督?記者就此采訪了審計署副審計長侯凱。
澄清認識,旨在摸清地方債(zhai) 基本情況
“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問題是關(guan) 係國家經濟安全的一個(ge) 重大問題,也是國際輿論和社會(hui) 各界非常關(guan) 注的一個(ge) 熱點問題。”侯凱說,地方債(zhai) 之所以引起高度關(guan) 注,關(guan) 鍵是我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由來已久,但長期以來底數不清,不知道債(zhai) 務規模究竟有多大。所以相關(guan) 猜測非常多,有說4萬(wan) 億(yi) 的,有說10萬(wan) 億(yi) 的,有說14萬(wan) 億(yi) 的,有說幾十萬(wan) 億(yi) 的,口徑都不一樣。
侯凱說,為(wei) 摸清全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的規模、結構、類型、成因和管理情況,今年2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專(zhuan) 門下發通知,對做好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工作作出具體(ti) 部署。“應該說,這次審計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加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的一項重大決(jue) 策和部署。”侯凱說。
在此次審計中,審計署按照“摸清規模、分清類型、分析結構、揭示問題、查找原因、提出建議”的工作思路,力求實現以下工作目標:一是分級次、分年度摸清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的規模、結構及增減變化趨勢;二是根據政府償(chang) 債(zhai) 責任分清債(zhai) 務類型;三是分析債(zhai) 務償(chang) 還能力,揭示存在的風險隱患;四是揭示和反映有關(guan) 部門和地方在債(zhai) 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五是深入分析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促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建立健全規範的地方舉(ju) 債(zhai) 融資機製,有效防範和化解潛在風險的意見和建議。
全麵了解,三類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被審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審計的範圍主要是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為(wei) 全麵摸清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情況,還對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guan) 債(zhai) 務進行了審計。
其中,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是指由政府或政府部門等舉(ju) 借並以財政資金償(chang) 還的債(zhai) 務;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zhai) 務,是指地方政府為(wei) 債(zhai) 務人提供擔保的債(zhai) 務,由非財政資金償(chang) 還,地方政府不承擔直接償(chang) 債(zhai) 責任,但當債(zhai) 務人出現償(chang) 債(zhai) 困難時,地方政府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類債(zhai) 務屬於(yu) 地方政府的“或有債(zhai) 務”;其他相關(guan) 債(zhai) 務是指由企事業(ye) 等單位自行舉(ju) 借用於(yu) 公益性項目,以單位或項目自身收益償(chang) 還的債(zhai) 務,地方政府既未提供擔保,也不負有償(chang) 還責任,但當債(zhai) 務人出現償(chang) 債(zhai) 困難時,政府可能需要給予一定救助。
科學組織,4萬(wan) 餘(yu) 名審計人員參與(yu) 工作
侯凱說,此次審計涉及全國各省、市、縣,麵廣量大,時間緊迫。為(wei) 完成好此項工作,審計署組織了18個(ge) 特派員辦事處和各省、市、縣各級審計機關(guan) 共4.13萬(wan) 名審計人員,按照“見賬、見人、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對3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ge) 計劃單列市本級及所屬392個(ge) 市本級、2779個(ge) 縣級地方政府的全部政府性債(zhai) 務情況進行了審計(雲(yun) 南省盈江縣因地震未納入審計)。為(wei) 保證審計數據的準確性,審計人員對每一筆債(zhai) 務都依法進行了核實和取證,審計結果分別征求了省、市、縣三級政府的意見。
為(wei) 了組織好這次審計,審計署專(zhuan) 門成立了以劉家義(yi) 審計長任組長的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了“底數、投向、風險、案件”的具體(ti) 要求,審計署領導分片聯係指導各地工作,多次深入審計現場指揮、督導和調研,及時解決(jue) 困難和問題。
為(wei) 確保審計質量,審計署采取了8項具體(ti) 措施,其中包括采取上審下、交叉審等組織方式,確保審計的獨立性。審計實施中,審計署統籌安排、合理分工,審計署駐地方各特派辦負責除西藏、新疆以外的省(區、市)本級、省會(hui) 城市本級的審計,省級審計機關(guan) 統一組織本省審計機關(guan) 采取上審下、交叉審或統一組成審計組的方式,對除省會(hui) 城市本級以外的市、縣進行審計,確保審計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
審計人員充分利用計算機手段,加強對相關(guan) 數據的審核校驗,確保數據真實、可靠。除開展人工檢查和校驗外,審計署還開發了針對這次審計的一係列軟件並下發各地,重點對數據填報的規範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程序化和自動化檢驗,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整改。從(cong) 5月初開始,審計署用一個(ge) 月的時間先後組織進行了預匯總、試匯總和正式匯總,及時發現問題,進一步完善質量控製和匯總審核流程,確保全國數據匯總真實、可靠、不出差錯。
提出建議,對地方債(zhai) 將實行常態化審計
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審計署提出了三個(ge) 方麵的審計建議,包括按照“誰舉(ju) 債(zhai) 、誰負責”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積極穩妥地處理存量債(zhai) 務;繼續推進融資平台公司的清理規範,堅決(jue) 製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行為(wei) ;建立規範的舉(ju) 債(zhai) 融資機製,實施全口徑監管和動態監控。
侯凱說,此次審計得到了各級黨(dang) 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級財政、發展改革、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和相關(guan) 單位的積極配合,審計工作進展順利。各省(區、市)的省委書(shu) 記、省長等55位領導同誌分別作出明確指示,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堅決(jue) 按照國務院和審計署要求,全力配合做好這次審計工作,為(wei) 本次審計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審計結束後,審計機關(guan) 已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整改要求。從(cong) 初步整改的情況看,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正在逐項製定整改措施,糾正相關(guan) 問題,並進一步研究完善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製度。
侯凱說,下一步審計署將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審計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將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與(yu) 地方財政收支、地方黨(dang) 委政府主要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繼續組織對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實行動態化、常態化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和規範債(zhai) 務管理製度,防範債(zhai) 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