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yi) 27日說,私存私放資金設立“小金庫”問題仍然存在。此次審計發現,82個(ge) 所屬單位采取截留收入、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資金4.14億(yi) 元,主要用於(yu) 發放獎金、補貼等。
劉家義(yi) 介紹說,一些部門監管不嚴(yan) ,加之事業(ye) 單位改革尚未到位,部分部門所屬單位違反財經製度問題比較突出。此次審計發現的違規問題有80%以上發生在所屬二三級單位,涉及金額49.3億(yi) 元。
據介紹,審計發現,210個(ge) 所屬單位未經批準擴大開支範圍等10.26億(yi) 元;33個(ge) 所屬單位采取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方式,將1.51億(yi) 元預算資金列支後撥付給下級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13個(ge) 所屬單位采取重複申報項目、多報在編人數等方式,多申領財政資金0.3億(yi) 元。
目前,相關(guan) 部門已追回或歸還資金9.06億(yi) 元,采取收回賬外資產(chan) 、調整會(hui) 計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3.06億(yi)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