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日召開的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hui) 二十七次會(hui) 議上,上海市財政局局長蔣卓慶受市政府委托,作的《關(guan) 於(yu) 提請審議上海市2011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的說明》指出,經國務院批準,2011年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財政部核定,上海市2011年地方政府債(zhai) 券規模為(wei) 71億(yi) 元。
經調整後,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hui) 議通過的2011年市本級預算中,財政收入總計由年初的1275億(yi) 元調整為(wei) 1346億(yi) 元,財政支出總計由年初的1275億(yi) 元調整為(wei) 1346億(yi) 元,市本級財政收支預算平衡。
根據國務院和財政部明確的地方政府債(zhai) 券資金使用方向,上海市發行2011年地方政府債(zhai) 券籌集的資金,主要用於(yu) 五個(ge) 方麵: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農(nong) 村民生工程和農(nong) 村基礎設施;三是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hui) 事業(ye) 基礎設施;四是生態建設工程;五是其他涉及民生的項目建設與(yu) 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