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決(jue) 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居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範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這意味著距離“人人享有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目標,又近了一步。
會(hui) 議決(jue) 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cong) 業(ye) 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yang) 老保險;參保居民要按規定繳納養(yang) 老保險費,政府對參保居民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yu) 每人每年30元;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yang) 老金和個(ge) 人賬戶養(yang) 老金在內(nei) 的養(yang) 老金;基礎養(yang) 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每人每月不低於(yu) 55元,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jia) 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已年滿60周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yang) 老金。
會(hui) 議指出,試點要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實行社會(hui) 統籌與(yu) 個(ge) 人賬戶相結合的製度模式,通過個(ge) 人繳費與(yu) 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籌集資金,與(yu) 其他社會(hui) 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會(hui) 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結合實際製定試點實施方案,強化基金監督管理,做好相關(guan) 製度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