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期一個(ge) 多月的個(ge) 稅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將在今日結束。截止發稿,征求意見數已超23萬(wan) 條,創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之最。4月25日,全國人大網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並向社會(hui) 公開征集意見。草案計劃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個(ge) 人所得稅免征額,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時,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也計劃修改為(wei) 7級。
消息公布,引起了社會(hui) 極大的參與(yu) 和討論,並創下首日收到超10萬(wan) 條意見的記錄。縱觀而論,關(guan) 於(yu) 個(ge) 稅改革的議論,主要集中在個(ge) 稅免征額(即起征點)上調到3000元是否合理,對高收入者的征稅力度夠不夠,要不要實行單一稅率等。
專(zhuan) 家:3000元起征點較為(wei) 適宜 88%工薪階層或無須繳個(ge) 稅
查閱有關(guan) 此次個(ge) 稅改革的,針對3000元起征點是否合適的討論最為(wei) 激烈。工薪階層多數以自己的收入水平,感受起征點的高低是否合適。對此,多位經濟專(zhuan) 家表示,3千元起征無需再調,要求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應的數據支撐。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指出,人們(men) 的收入水平不同,對繳稅多少的感受也不同。確定減除費用標準,不能跟著人們(men) 的“感覺”走,必須要以客觀數據作為(wei) 依據和支撐。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計算,2010年我國城鎮就業(ye) 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wei) 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長10%測算,城鎮就業(ye) 者人均負擔的月消費支出約為(wei) 2384元。因此,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000元/月,應該說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後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
劉佐認為(wei) ,減除費用標準調整的效果如何,也應當用數據說話。“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從(cong) 現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階層都無須再為(wei) 工薪繳個(ge) 稅。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繳納個(ge) 稅,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納稅不到50元,月薪1萬(wan) 元的人稅負也減少了46%。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接受《南方日報》采訪時表示,隻關(guan) 注起征點是一個(ge) 認識誤區,不能把起征點看得這麽(me) 重,要看綜合效益。包括稅率、級次、級距,簡單隻提高起征點效果不會(hui) 好,這次調整了納稅率和級距肯定會(hui) 令個(ge) 稅征管更合理。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wei) ,發達國家減除費用標準相當於(yu) 居民月平均工資的24%至40%左右,而按照草案的規定,我國的減除費用標準相當於(yu) 月平均工資(約2800元)的100%,遠遠高於(yu) 發達國家的水平。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則表示,減除費用標準應當與(yu) 物價(jia) 指數掛鉤,從(cong) 2008年到現在,我國的物價(jia) 水平上漲了10%至15%,據此計算減除費用標準應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規定已經高於(yu) 這一水平。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沒有相應的數據支撐。
此外,也有專(zhuan) 家認為(wei) ,不同地區、不同家庭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各不相同,減除費用標準無論提高到多少,也不能滿足不同居民的差別化需求。建立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稅製,可以照顧到納稅人的不同負擔情況,而提高減除費用標準會(hui) 對推行這一改革造成阻力。
收入並非體(ti) 現在工資單上個(ge) 稅調節收入分配“力不從(cong) 心”
現行個(ge) 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為(wei) 了有效地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wei) 7級,取消了15%和40%兩(liang) 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liang) 個(ge) 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不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做客央視《經濟半小時》時指出,由於(yu) 個(ge) 稅的邊際稅率達到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種手段避稅,使得個(ge) 稅無法真正覆蓋應有的範圍。
同時,在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
李稻葵聽眾(zhong) :417742人
+收聽已收聽最新消息 2011年5月25日 17:52【教學樓命名之爭(zheng) 佐證大學的治理結構亟需改革】泱泱校園,遍地能人,稍加谘詢,低級失誤即可避免。可惜渠道不暢,校機關(guan) 一頭忙,太累。應該恢複校參議會(hui) ,每個(ge) 大片(文理工社藝醫)民主推議一人,學生員工各一人,每月一議重大決(jue) 策。老校長梅貽琦不喜多言,善聽,口頭禪“吾從(cong) 眾(zhong) ”。更多)看來,很多人的收入並非體(ti) 現在工資單上,事實上,收入差距更多是體(ti) 現在工資單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財產(chan) 性收入,還有一些是灰色或黑色收入,而正是這些非工資收入使得通過個(ge) 稅調整貧富差距“力不從(cong) 心”。
《中國證券報》的評論認為(wei) ,目前這種稅製結構已不符合調節貧富收入差距的需求。首先,貨物與(yu) 勞務稅是可以轉嫁的,實際負稅人是廣大消費者,由於(yu) 低收入群體(ti) 用於(yu) 消費的支出占收入比重較高,所以負擔的貨物與(yu) 勞務稅比例相對較大。其次,個(ge) 人所得稅由於(yu) 規模太小,僅(jin) 占全部稅收比重的6%左右,無法發揮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並且我國個(ge) 稅仍實行分類征收,致使高收入群體(ti) 的稅款大量流失。第三,財產(chan) 稅的長期缺失,使得我國對於(yu) 不動產(chan) 等財富的稅收調控基本沒有,也不利於(yu) 調節貧富差距。
個(ge) 稅改革還有哪些期待?與(yu) 物價(jia) 掛鉤實現多贏替代方案
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的數據顯示, 4月份居民消費價(jia) 格同比上漲5.3%,5月CPI仍將維持高位。因此,除了對起征點的議論外,稅製調整與(yu) 物價(jia) 變動掛鉤成為(wei) 改革期待。
在美國,除不斷提高個(ge) 稅起征點外,個(ge) 稅的征收還根據CPI不斷進行調整,以減少通貨膨脹對稅收的扭曲性影響,使稅負趨於(yu) 合理。英國允許扣除的生計費用金額,每年隨物價(jia) 指數進行調整。德國也隨著物價(jia) 指數的變化,每年調整個(ge) 人所得稅的起征點。
據《經濟參考報(微博)》報道,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ti) 富表示,應探索建立物價(jia) 變動與(yu) 個(ge) 稅免征額掛鉤的機製。國外一些國家便已實行個(ge) 稅扣除額指數化,即物價(jia) 上漲10%,扣除額也相應上漲10%。他認為(wei) ,如果物價(jia) 上漲,扣除額不提高的話,實際上是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
此外,燕京華僑(qiao) 大學校長、著名經濟學家華生(微博)表示,個(ge) 稅調整的多贏方案不是增加一般減免額,而是增加贍養(yang) 人口和住房負擔的特殊減免額。對無稅可抵免的低收入階層,國家應為(wei) 其等額支付部分社保繳費。這樣雖然國家會(hui) 增加不少減免稅總額,但把錢花到了地方,低收入者大受益,中等收入階層普遍受惠,並在總體(ti) 上縮小了收入差距,符合稅製改革的方向和國際慣例,理論上無懈可擊,操作上並不複雜,這才是真正的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