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ge) 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該不該再提高?提高減除費用標準與(yu) 推進個(ge) 稅稅製改革是何關(guan) 係?怎樣調整稅率等級?近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hui)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hui) 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聯合召開座談會(hui) ,邀請10餘(yu) 位專(zhuan) 家就個(ge) 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發表意見。
草案在全國人大網上公開征求意見以來,截至昨晚已收到意見逾22.2萬(wan) 條。
起征點該不該再高些?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提出,發達國家減除費用標準相當於(yu) 居民月均工資的24%至40%左右,而按草案規定,我國的減除費用標準相當於(yu) 月均工資(約2800元)的100%,遠高於(yu) 發達國家的水平。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認為(wei) ,減除費用標準應與(yu) 物價(jia) 指數掛鉤。從(cong) 2008年到現在,我國物價(jia) 水平上漲了10%到15%,據此計算,減除費用標準應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規定已高於(yu) 這一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說,實踐中,除法定的減除費用外,“三險一金”(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已從(cong) 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樣,按3000元的標準計算,實際扣除額為(wei) 3896元,相當於(yu) 上海市2010年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水平,從(cong) 全國範圍看,這一標準已經很高。
孫鋼和朱青還指出,雖然網上要求提高減除費用標準的呼聲很高,但網上提意見的人數相對於(yu) 納稅人屬於(yu) 少數,不能認為(wei) 就代表了所有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意見。同時,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應的數據支撐。
清華大學中國與(yu) 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則建議,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生活成本,分別適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
朱青認為(wei) ,雖然從(cong) 科學角度講減除費用標準不宜再提高了,但考慮到網民要求提高減除費用標準的呼聲很高,也可適當提高到3300元左右。
“不能一味提高起征點”
中國社科院財政與(yu) 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朱大旗提出,不同地區、家庭居民基本生活費不同,減除費用標準無論提高到多少,也不能滿足居民的差別化需求。建立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稅稅製,可以照顧到納稅人的不同負擔,而提高減除費用標準會(hui) 對推行這一改革造成阻力。中央一直提出要實行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稅稅製,個(ge) 稅法修改應在這一框架下進行,建議盡快推進個(ge) 稅稅製改革,不能以條件不具備為(wei) 由而光說不做。
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稅在稅製結構中的比重,是稅製改革的方向之一。而一味提高減除費用標準,減少個(ge) 稅在稅收總收入中的比例,這不符合改革的方向。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提出,目前我國個(ge) 稅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隻有6%左右,與(yu) 發達國家相比是很低的。把焦點都集中在減除費用標準上,不利於(yu) 推動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稅稅製改革。
李稻葵建議,選取合適的城市開展合並各類收入和考慮實際家庭負擔的稅製改革試點,允許以家庭為(wei) 單位進行所得稅申報,以身份證為(wei) 識別標記申報扶養(yang) 人口。
建議再調整稅率結構
個(ge) 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現行超額累進稅率由9級修改為(wei) 7級。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為(wei) 1500元至4500元;第三級2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額由現行的2000元至5000元調整為(wei) 4500元至9000元。
一些專(zhuan) 家建議再調整稅率結構,將適用10%稅率的月應納稅額改為(wei) 1500至5000元,將適用20%稅率的月應納稅額改為(wei) 5000至10000元。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湯貢亮建議,擴大10%、5%兩(liang) 級稅率的適用範圍。劉劍文建議,將最高稅率由45%降為(wei) 40%;李稻葵建議降為(wei) 35%,並逐步降低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