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國家海洋局向社會(hui) 公布第一批可供開發利用的176個(ge) 無居民海島名單,浙江31個(ge) 無居民島位列其中。記者今天了解到,該省海島使用金單價(jia) 相差甚遠,最高與(yu) 最低每年每公頃相差高達1.3萬(wan) 倍。浙江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這正是體(ti) 現了無居民海島開發實行的“保護優(you) 先、適度利用”原則。
記者今天從(cong) 浙江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局獲悉,浙江列入第一批開發利用的無居民海島共31個(ge) ,分布在寧波、溫州、舟山和台州四市,主導功能包括農(nong) 林牧業(ye) 、旅遊娛樂(le) 、工業(ye) 、倉(cang) 儲(chu) 、漁業(ye) 、公共服務和交通運輸七類。這些海島平均麵積為(wei) 0.1415平方公裏,麵積最大為(wei) 0.8304平方公裏,最小的則小於(yu) 500平方米。
目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實行最低價(jia) 製度,全國沿海海島分為(wei) 6個(ge) 等級,每個(ge) 等級規定了15種用島收費標準。據浙江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局相關(guan) 負責人透露,以浙江為(wei) 例,其中最低的為(wei) 6等農(nong) 林用地,每年每公頃的價(jia) 格僅(jin) 為(wei) 14元人民幣,而最貴的填海連島開發每年每公頃則需要18萬(wan) 元。綜合來說,用於(yu) 土石開采、房屋建造等開發利用的海島使用金價(jia) 格不菲。
“這正是體(ti) 現了無居民海島開發實行‘保護優(you) 先、適度利用’的原則。”浙江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局海洋利用規劃處處長顧子江說,對於(yu) 填海連島等嚴(yan) 重破壞海島自然地形、地貌的開發活動,將給予嚴(yan) 格限製。
據悉,對於(yu)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額度較高、超過一億(yi) 元的還可申請分次繳納,但首次繳納使用金不得低於(yu) 總額的50%。且在未繳清所有費用前,申請人將不得領取海島使用權證。
除按照行政審批方式出讓外,無居民海島使用權也可以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其中,旅遊、娛樂(le) 、工業(ye) 等經營性用島有兩(liang) 個(ge) 及兩(liang) 個(ge) 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對於(yu) 在進行海島開發利用時,會(hui) 不可避免產(chan) 生的環境汙染問題,浙江省海洋與(yu) 漁業(ye) 局方麵表示,在開發利用活動中,將邊開發邊治理,堅持可持續發展,防止因開發利用海島破壞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的生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