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日前出台了《江蘇省省本級財政賬戶及其資金調度管理辦法》和《江蘇省省直預算單位賬戶管理辦法》,以規範財政賬戶管理。
這兩(liang) 項文件的出台,距離江蘇省財政廳前副廳長張美芳“落馬”不過數月時間。而張美芳落馬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由於(yu) 其掌握著巨額財政資金存放於(yu) 哪家銀行的權力,並由此獲得了巨大利益。因此,上述文件開宗明義(yi) 地指出,“從(cong) 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是文件所要達到的目的之一。
此前通行的做法是,財政收入存在國庫,具體(ti) 設在中國人民銀行賬戶上,中央的收入放在人行總行,地方的國庫在人行各省市分行、支行。但在有些地方,部分本應存在國庫的地方財政預算收入也存在商業(ye) 銀行,因為(wei) 後者可以有更高的利息。另外,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除了預算收入,還有預算外收入,這些收入並不在國庫,而是存在“財政專(zhuan) 戶”,財政專(zhuan) 戶開設在各商業(ye) 銀行。因為(wei) 財政資金數量巨大且穩定,曆來是各家商業(ye) 銀行極力爭(zheng) 取的存款對象,“存款回扣”等腐敗形式,就此滋生。
江蘇省此次出台的“辦法”將財政賬戶分為(wei) 六類,規定了每類賬戶的用途及開立、撤銷的條件。財政賬戶開戶銀行的選擇必須遵循“體(ti) 現公正擇優(you) 、利於(yu) 防範風險、落實廉政要求”的原則,在有關(guan) 銀行總部或分行直屬營業(ye) 部開設。其開設及其資金存放不得與(yu) 行員業(ye) 績、網點業(ye) 績掛鉤,也不得向其他相關(guan) 人員支付費用。作為(wei) 財政賬戶間隙性資金存放銀行的選擇,則是根據每年各家銀行上一年度的貸款存量、增量、稅收等對江蘇經濟貢獻度指標來考量。
此外,江蘇省財政廳方麵將依據“辦法”規定,組織相關(guan) 單位進行賬戶清理。清理完成之後,江蘇省省級財政在商業(ye) 銀行設置的賬戶將由111個(ge) 合並為(wei) 33個(ge) ,同時,財政廳將按單位實際情況逐一核定省直預算單位賬戶,大幅減少單位賬戶數量。
“辦法”還規定,江蘇省財政廳對省直預算單位賬戶按長期性賬戶、過渡性賬戶和特殊性賬戶實行分類管理。單位開立、變更、撤銷賬戶,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省財政廳辦理報批手續。未經審批的,不得辦理相關(guan) 事項。省財政廳建立單位賬戶管理信息係統,動態監控單位賬戶開立、變更、撤銷及資金活動情況,實行單位賬戶網上審批,建立單位賬戶管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