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署23日發布審計公告稱,京滬高鐵建設中存在招投標不合規現象,涉及金額49.36億(yi) 元人民幣。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排斥了潛在投標人、轉移挪用公款和建設資金等涉嫌違法違紀問題。
審計公告指出,南京大勝關(guan) 長江大橋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京滬高鐵谘詢業(ye) 務、南京南站應急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的招標時間分別為(wei) 2006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但中鐵大橋局、中鐵十三局等中標單位在2006年及2008年就已進場開始工作,涉及合同金額44.46億(yi) 元。
2009年6月,鐵道部工程設計鑒定中心發布準入鐵路客站裝修裝飾和幕牆工程施工企業(ye) 名錄後,京滬高速項目建設單位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曲阜東(dong) 、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標中與(yu) 名錄內(nei) 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家企業(ye) 簽訂站房裝修裝飾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潛在投標人,涉及金額4.9億(yi) 元。
同時,審計公告披露了京滬高鐵建設中包括資金和財務管理不嚴(yan) 格、執行製度不到位等其它問題。個(ge) 別施工單位及個(ge) 人轉移挪用公款和建設資金1.87億(yi) 元及其他相關(guan) 問題,涉嫌違法違紀。
公告披露,中鐵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團等16家施工單位在砂石料采購、設備租賃等業(ye) 務中,使用虛開、冒名或偽(wei) 造的發票1297張入賬,金額合計3.24億(yi) 元。同時,京滬公司對尚未實施的工程辦理工程款結算,涉及金額5608.07萬(wan) 元。公告稱,京滬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扣回物資供應合同履約保證金5558.74萬(wan) 元。
據悉,2009年和2010年,審計署連續兩(liang) 年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署固定資產(chan) 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介紹,兩(liang) 次跟蹤審計後,相關(guan) 參建單位積極采取整改措施,審計署將在今年6月開始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新的一年跟蹤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