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糾結多年的“退休雙軌製”近日成為(wei) 熱詞。在2月27日接受新華網和中國政府網采訪時,溫家寶總理表示,準備采取三項措施逐步解決(jue) 退休養(yang) 老金雙軌製問題。其中,在機關(guan) 和事業(ye) 單位實行養(yang) 老保險改革方麵,溫總理表示可以在有條件的地方先進行試點,逐步積累經驗,使我們(men) 整個(ge) 國家能形成一個(ge) 規範的養(yang) 老保險製度。
就在各界還在就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養(yang) 老改革激烈討論之際,深圳公務員係統養(yang) 老改革已然破冰。
去年8月份,深圳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機關(guan) 聘任製公務員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障試行辦法》,在聘任製公務員中實行三重保障的養(yang) 老機製——參加社會(hui) 基本養(yang) 老保險、地方補充養(yang) 老保險和職業(ye) 年金製度,以實現與(yu) 社保製度相協調的並軌改革。“目前這一改革進展順利。”2月28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在清華大學就業(ye) 與(yu) 社保中心主任楊燕綏看來,深圳在公務員養(yang) 老改革中已先行一步,對其它地方頗具借鑒意義(yi) 。但目前兩(liang) 種公務員製度——委任製和聘任製並存下,采取不同的養(yang) 老模式,也不是長久之計。“這隻能是一個(ge) 過渡性機製。實現基本養(yang) 老國民化、職業(ye) 年金全民化,才是徹底的改革。
三重保障的製度銜接
看來,雙軌製變單行道任重道遠。深圳試點最大看點就在於(yu) ,機關(guan) 與(yu) 企業(ye) 間的那道鐵幕正在緩緩落下。
“我們(men) 製度設計,一個(ge) 重要考慮是公務員如何跟其他職業(ye) 群體(ti) 進行銜接。”上述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人士對本報解釋。
在三重保障中的基本養(yang) 老和地方補充養(yang) 老,聘任製公務員參照《深圳經濟特區企業(ye) 員工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條例》參保——即單位和個(ge) 人分別繳納職工工資總額的10%和8%,作為(wei) 基本養(yang) 老保險繳費;同時單位再繳納1%,作為(wei) 補充養(yang) 老保險費。這意味著聘任製公務員這19%的養(yang) 老保險費中,財政資金分擔了11%。
“這就跟企業(ye) 一樣了。”深圳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吳海燕說,意味著養(yang) 老保險可以在聘任製公務員和企業(ye) 之間轉移。
聘任製公務員的工資總額,不同類型的公務員有不同的界定。如綜合管理類的月工資總額包括全國工資、特區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改革性津貼;行政執法類、專(zhuan) 業(ye) 技術類的月工資總額為(wei) 其薪級工資。
而職業(ye) 年金的計算方式,是按聘任製公務員的月工資總額,在上年度社會(hui) 平均工資3倍以內(nei) 的,繳費比例為(wei) 8%;超過3倍的,比例為(wei) 9%。
實際上,職業(ye) 年金和企業(ye) 年金之間,也可以互相轉換。比如,聘任製公務員參加過企業(ye) 年金的,可將其資金轉入職業(ye) 年金個(ge) 人賬戶中;而解聘後,也可以將其職業(ye) 年金餘(yu) 額轉移至新的企業(ye) 年金賬戶中。
“深圳的這一改革,雖然並沒有破解‘雙軌製’的問題,但至少打通了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與(yu) 企業(ye) 之間完全隔絕的格局。”吳海燕對本報評價(jia) 。
實際上,按過去的政策,公務員若中途離職,財政補差部分將無法帶走,二次擇業(ye) 成本頗高;企事業(ye) 人員進入公務員係統,也麵臨(lin) 著此前繳納社保的去向問題。而聘任製公務員的養(yang) 老、失業(ye) 等保障製度則跟企業(ye) 等完全銜接後,則緩解了這一矛盾。
增量改革
“跟委任製有強有力的身份保障權不同的是,聘任製公務員是合同化的管理模式,聘任關(guan) 係的解除容易得多。所以包括退休養(yang) 老等保障製度,必須要設計得更具有流動便利性。”吳海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