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南京市與(yu) 太原市同出限購細則,均規定本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購買(mai) 第三套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籍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的,均不能在市區購房。
南京版“新國八條”限購細則《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為(wei) 16條,太原版限購細則《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為(wei) 11條,兩(liang) 地執行時間均為(wei) 2月19日。
中國證券報記者細讀兩(liang) 地調控細則全文,最受關(guan) 注的“限購令”與(yu) “新國八條”的規定一樣。
南京“限購令”細則規定: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南京市區內(nei) 向其銷售住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南京市區內(nei) 向其銷售住房,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南京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南京市區內(nei) 向其銷售住房。
太原“限購令”細則規定:原則上對擁有1套市轄六區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市轄六區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太原轄六區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hui) 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暫停在太原市轄六區內(nei) 向其售房。
南京、太原“限購令”均劃範圍為(wei) 市區,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南京的高淳縣、溧水縣以及太原的清徐縣、陽曲縣、婁煩縣和古交市並不受“限購令”限製。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青島、南京、成都、長春、南寧、太原和貴陽等10個(ge) 城市已出台調控細則。